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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不吃別人施捨的食物。

    出處:《禮記.檀弓》

    原文:

    齊大飢。黔敖為食於路,以待餓者而食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而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揚其目而視之,曰:“予惟不食嗟來之食,以至於斯也!”從而謝焉,終不食而死。曾子聞之,曰:”微與!其嗟與,可去,其謝也,可食。

    翻譯:

    齊國有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準備好飯食,以供路過飢餓的人來吃。有個飢餓的人用衣袖蒙著臉,腳步拖拉,兩眼昏昏無神地走來。

    黔敖左手端著食物,右手端著湯,說道:“喂!來吃吧!”那個饑民抬起頭看著他,說:“我正因為不吃別人施捨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黔敖追上前去向他道歉,他仍然不吃,最終餓死了。曾子聽到這件事後說:“恐怕不用這樣吧!黔敖無禮呼喚時,當然可以拒絕,但他道歉之後,就可以去吃。

    擴充套件資料:

    正方觀點

    “不食嗟來之食”這句名言就出自這個故事,是說為了表示做人的骨氣,絕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別人的施捨,哪怕是讓自己餓死。那飢餓的人之所以不吃黔敖的食物,是因為黔敖一副傲氣,視窮人為豬狗,他的施捨帶有侮辱性。

    中國的傳統尤其看重做人要有骨氣,用通俗的話來說,人活的是一口氣,即使受苦受難,也不能少了這口氣。還有一些類似的說法,比如人窮志不短,寧為玉碎不為瓦全,人要臉,樹要皮……都表示了對氣節的看重,對人的尊嚴的強調,對人的精神的重視。

    即使是在今天,這一傳統觀念依然有其存在的價值與合理性。在人的精神和肉體之間,在精神追求和物質追求之間,在人的尊嚴和卑躬屈膝之間,前者高於、重於後者。

    在二者不能兩全的情況下,寧可捨棄後者,犧牲後者,不使自己成為行屍走肉,衣冠禽獸。人之所以為人,而非行屍走肉,區別大概正在這裡。

    反方觀點

    “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來食!”。黔敖與他素不相識,不知道他尊姓大名。說:“嗟!來食!”,沒有不當之處。難道還得說“老爺,請用膳”之類?

    且曾子聽到這件事後說:“恐怕不用這樣吧!黔敖無禮呼喚時,當然可以拒絕,但他道歉之後,仍然可以去吃。”既然黔敖都道歉了,又哪裡侵害到那人的骨氣了?這時為何還不原諒他呢?

    參考資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仿照背影寫一篇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