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使用者52510796211
-
2 # 王小佳的慧慧
長期借款分為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和到期償還本金分期付利息兩種方式,每月不需要支付本金的。(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每月提取利息時,借:財務費用 貸: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還本付息時,借:長期借款—本金 —應計利息 貸:銀行存款(2)到期還本分期付息的,每月提取利息時,借:財務費用貸:應付利息每月支付利息時,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到期還本時,借:長期借款貸:銀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項借款。
2.本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和貸款種類,分別“本金”、“溢折價”、“交易費用”等進行明細核算。
3.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1)企業借入長期借款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本科目——利息調整,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溢折價)。(2)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餘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實際利率與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差異不大的,也可以採用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折價和交易費用攤銷金額,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攤銷的溢價,做相反的會計分錄。(3)歸還長期借款本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同時,應轉銷該項長期借款的溢折價和交易費用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溢折價、交易費用);轉銷的溢價餘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4)企業與貸款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比照“應付賬款”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5)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的攤餘成本。【例】 某企業為建造一幢廠房,於2017年1月1日借入期限為2年的長期專門借款1 500 000元,款項已存入銀行。借款利率按市場利率確定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滿後一次還清本金。2017年初,該企業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價款共計9 000 000元,2018年初,由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費用600 000元。該廠房於2018年8月31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假定不考慮閒置專門借款資金存款的利息收入或者投資收益。該企業的有關賬務處理如下:(1)2017年1月1日,取得借款時借:銀行存款 1 500 000 貸:長期借款——xx銀行——本金 1 500 000(2)2017年初,支付工程款時借:在建工程——xx廠房 900 000 貸:銀行存款 900 000(3)2017年12月31日,計算2017年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費用時借款利息 = 1 500 000×9% = 135 000(元)借:在建工程——xx廠房 135 000 貸:應付利息——xx銀行 135 000(4)2017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時借:應付利息——xx銀行 135 000 貸:銀行存款 135 000(5)2018年初,支付工程款時借:在建工程——xx廠房 600 000 貸:銀行存款 600 000(6) 2018年8月31日,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該期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 = (1 500 000×9%÷12)×8 = 90 000(元)借:在建工程——xx廠房 90 000 貸:應付利息——xx銀行 9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