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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PSM藥盾公益

    癲癇是一種由多種原因引起的腦部神經元高度同步異常放電所致的臨床綜合症,是常見的神經系統慢性疾病之一。癲癇發作會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對家庭和社會也造成不可估量的負擔。良好地認知癲癇和治療癲癇對癲癇患者及其家屬非常重要。尤其,對女性癲癇患者而言,癲癇發作或服用抗癲癇藥物會對女性的月經週期、生育、母乳餵養和避孕等產生影響。

    那麼,

    癲癇女性可以要寶寶嗎?

    女性癲癇患者計劃妊娠需要注意什麼?

    在妊娠期間,如何控制癲癇的發作呢?

    服用哪些藥物將對胎兒有什麼影響呢?

    妊娠期該如何安全用藥?

    應當如何正確、合理地使用抗癲癇藥物呢?

    1、女性罹患癲癇對妊娠的影響

    癲癇發作會改變下丘腦一垂體-性腺軸的激素分泌,導致女性癲癇患者出現多囊卵巢綜合徵、高雄性激素血癥、高泌乳素血癥、不育和停經等生殖內分泌障礙的風險增高;並且強直­陣攣性發作可導致胎兒心動過緩、缺氧甚至流產。女性癲癇患者發生毒血癥、重度子癇、胎盤出血、早產等併發症的機率是正常女性的3倍,圍產兒死亡率可升高2倍因此,癲癇患者的妊娠需要引起重視。

    2、服用抗癲癇的藥物對女性妊娠的影響

    (1)長期服用抗癲癇藥物會增加流產、胎兒先天畸形、胎兒宮內生長受限、分娩出血等不良事件的潛在風險;

    (2)對於生育期女性患者,長期服用丙戊酸可能增加發生高雄激素血癥和多囊卵巢綜合徵的風險,甚至影響生育;

    (3)卡馬西平、奧卡西平、苯妥英鈉、苯巴比妥、託吡酯等藥物還可能會使包括雌、孕激素在內的類固醇激素代謝增加,導致體內激素平衡失調。

    3、女性癲癇患者計劃妊娠的注意事項

    (1)抗癲癇藥可以降低口服避孕藥的藥效,換言之,同時服用抗癲癇藥物和避孕藥,可能會導致避孕失敗,導致計劃外的懷孕;

    (2)患者應保證至少最近半年無癲癇發作,然後再計劃妊娠,否則可能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

    (3)如果患者最近兩至三年無癲癇發作,且腦電圖正常,在醫生指導下,可以逐步停藥並計劃妊娠。

    (4)患者在計劃妊娠前,最好將抗癲癇藥物的劑量降至最佳範圍。尋求醫生及臨床藥師的幫助,可以更好地控制病情同時使藥物對胎兒的影響降至最低。

    4、女性患者(計劃)妊娠期間的藥物選擇

    (1)拉莫三嗪為健康育齡期婦女特發性全面性癲癇與症狀性部分性癲癇的首選用藥。

    (2)左乙拉西坦為全面性癲癇治療首選藥物。

    (3)特發性全面性發作一線用藥是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和託吡酯。

    (4)症狀性部分性發作的一線用藥是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奧卡西平和託吡酯。

    5、傳統抗癲癇藥物對妊娠的影響

    (1)苯二氮卓類:使用該類藥無需終止妊娠,在器官形成時(胎齡5周至10周),濫用高劑量或長期治療時,應進行詳細胎兒超聲波檢查。

    (2)卡馬西平:使用該藥不需要終止妊娠,應在妊娠中期進行詳細的超聲診斷,同時還需要檢測16周齡的孕婦血清中的α胎兒球蛋白,特別是神經管的缺陷。

    (3)丙戊酸:據現有文獻報道,沒有必要終止妊娠。檢測母體血清中的α胎兒球蛋白,中期進行詳細的超聲檢查,特別是神經缺陷。丙戊酸鈉每天應該給3-4個劑量,每天攝入量控制在1000mg,血藥濃度不超過70ug/ml。在妊娠前一個月和早期妊娠階段,口服5mg/d大劑量葉酸,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胎兒發生先天畸形的風險。

    (4)苯巴比妥、苯妥英:使用這兩種藥物不需要終止妊娠,應進行詳細的超聲診斷。

    6、新型抗癲癇藥物對妊娠的影響

    (1)拉莫三嗪:可能能代替傳統的抗癲癇藥。每天用量不得超過200mg,應進行詳細的超聲診斷。

    (3)奧卡西平:使用該藥無需終止妊娠,如控制癲癇效果好,可以在妊娠中繼續使用。

    (4)託吡酯:在治療期間的妊娠不需要終止。因缺乏臨床使用經驗,無法對該藥危險性評估。

    7、妊娠期使用抗癲癇藥物的注意事項

    (1)目前臨床所使用的抗癲癇藥物幾乎都能透過胎盤屏障;而妊娠期服用單藥治療的致畸機率在3%左右(正常人群約2%),而多藥聯合治療致畸率可高達17%。故妊娠期間應儘可能避免多藥聯合治療

    (2)在妊娠18-20週期間,患者應在產科醫生指導下對胎兒進行超聲檢查,及時發現心臟、顱面骨、神經管等可能存在的先天畸形;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託吡酯、奧卡西平、唑尼沙胺、加巴噴丁等新一代抗癲癇藥可能會改善妊娠期藥物的耐受性,較傳統抗癲癇藥對胎兒的致畸性小。目前比較明確的是,託吡酯在孕早期的單藥治療可引起肢端骨骼異常、先天性心臟病、唇顎裂等畸形

    (3)患者應在妊娠期間,每兩個月查一次血藥濃度,保證病情穩定。

    (4)卡馬西平、奧卡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鈉、託吡酯等藥物,可透過胎盤促進胎兒體內維生素K1氧化降解,導致新生兒出血性疾病的風險增加。因此,建議患者在妊娠最後一個月,每日口服20mg維生素K1,以減少胎兒發生出血性疾病的風險。

    就癲癇患者而言,癲癇一旦發作會嚴重影響其生活質量,妊娠期間發作更是影響胎兒健康,因此,育齡期癲癇女性患者在專科醫師和藥師指導下,合理選用抗癲癇藥控制癲癇疾病發作,無需過分擔心病情及藥物對胎兒的影響,仍可以安全地計劃妊娠並誕下健康的寶寶的。

    感謝審稿專家:廣東省藥學會 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增城院區 臨床藥師團隊

    以上由 廣東省藥學會 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 廖世雄/貝家欣 提供答案!

  • 2 # 首醫大三博腦科醫院

    指導醫生:首都醫科大學三博腦科醫院李天富,期待您的關注~

    癲癇患者可以生孩子的,主要擔心癲癇病遺傳的問題對嗎?

    臨床上,因基因異常、結節性硬化、腦顏面血管瘤病導致的癲癇病,可能具有一定的遺傳傾向。因腦缺血缺氧、腦外傷、腦皮質發育不良導致的癲癇病,遺傳機率相對較低。目前對於病因不太明確的癲癇病,臨床上多采取基因和代謝學的篩查,排除基因異常引起的癲癇病。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癲癇病患者是可以生育的,但是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癲癇病患者是可以生育的,但是要想生出健康的寶寶還要求患者能夠接受專業的治療,並積極的做好癲癇病的護理。

    第二,無明確癲癇家族史和家系腦電圖異常的癲癇病人,在育齡期內癲癇治癒(包括腦電圖恢復正常)1年後可生育。在懷孕期間一定要定期到醫院做產前檢查,另外,適量補充一些葉酸及維生素。癲癇病雖然具有一定的遺傳性,但是其遺傳病不是絕對的。

    癲癇病患者一定要遵守嚴格的科學用藥原則,懷孕時應告知醫生呼叫對胎兒影響更小的藥物。

    第三,禁止近親結婚,特別應禁止雙方均是原發性癲癇的近親病人結婚和生育。

    第四,應勸阻雙方均患原發性癲癇的非血緣關係的病人結婚,雙方有癲癇家族史者,寶寶患病率更高。

    第五,癲癇病人的父母一方或雙方均有癲癇,病人本人又已生過患癲癇的子女,應禁止生第2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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