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理論的發展經過了資產管理理論、負債管理理論與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三個階段。 資產管理理論是最早產生的一種銀行經營管理理論,它的發展分為三種觀點,即商業性貸款理論、轉移理論與預期收入理論。 負債管理理論是在金融創新中產生的一種銀行管理理論,認為銀行可以透過主動負債以增強其流動性。 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兼顧了銀行的資產與負債結構,強調資產與負債兩者之間的規模與期限搭配協調,在利率波動的情況下實現利潤最大化。 各國在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付諸實踐的基礎上建立起一系列模型,主要包括線性規劃模型、財務規劃模型、利率敏感性缺口管理與存續期間缺口管理模型等。 西方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理論經歷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資產負債綜合管理以及資產負債表內表外統一管理四個階段。 (1)資產管理(The Asset Management) 20世紀60年代以前,在商業銀行為信用中介的間接融資占主導地位環境下,在當時較穩定的資金來源的基礎上,對資產進行管理。 資產管理依其提出的順序又有以下三種理論:商業性貸款理論、資產可轉換理論、預期收入理論。 (2)負債管理(The Liability Management) 20世紀60年代,西方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的重心有資產管理轉向負債管理為主。 負債管理的基本內容是: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和流動性管理,不僅可以透過加強資產管理來實施,也可以透過在貨幣市場上主動性負債,即透過“購買”資金來實施。 (3)資產負債綜合管理(Asset-Liability Management) 資產負債綜合管理於20世紀70年代、80年代初,伴隨著金融自由化浪潮而產生的。 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的基本思想:在資金的配置、運用以及在資產負債管理的整個過程中,根據金融市場的利率、匯率及銀根鬆緊等變動情況,對資產和負債兩個方面進行協調和配置,透過調整資產和負債雙方在某種特徵上的差異,達到合理搭配的目的。 (4)資產負債表內表外統一管理(In Balance-Sheet and Off Balance-Sheet Management) 資產負債表內表外統一管理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末。 為了對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進行控制和監管,同時也為了規範不同國家的銀行之間同等運作的需要,1987年12月巴塞爾委員會通過了《統一資本計量與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即著名的《巴塞爾協議》。 《巴塞爾協議》的目的:一是透過協調統一各國對銀行資本、風險評估及資本充足率標準的界定,促使世界金融穩定;二是將銀行的資本要求同其活動的風險,包括表外業務的風險系統地聯絡起來。 《巴塞爾協議》的透過是西方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理論和風險管理理論完善與統一的標誌。 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理論吸取了資產管理理論和負債管理理論的精華,強調對資產業務、負債業務的協調管理,透過對資產結構和負債結構的共同調整,在確保商業銀行資產具有一定收益性、流動性的前提下,謀求經營風險的最小化。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理論主要是從資產與負債均衡的角度去協調銀行經營的安全性、流動性和贏利性之間的矛盾,使商業銀行的管理走向科學化。 華人民銀行決定,從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對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限額控制,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標誌中國從此已全面開始對商業銀行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兩年來的實際執行情況表明,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在中國銀行業的全面推行,對於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經營觀念、明確經營方針,最佳化資產負債結構並逐步增強風險意識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由於中國正處於特定的經濟轉型時期及銀行體制的特殊性,當前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制度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作用 首先,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實施表明中國金融調控已逐步向間接方式轉變,中央銀行將更多地運用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和公開市場業務等貨幣政策工具來調整貨幣政策,有利於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其次,用資金來源制約資金運用,能有效地防止貨幣和信用擴張;透過資產負債結構調整來最佳化經濟結構還有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全社會資金使用效率,促進國民經濟快速、持續、健康發展。第三,將促使國有商業銀行加快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步伐,按照國際慣例運作,促使商業銀行加強經營管理力度,形成“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機制。最後,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可為商業銀行運作提供製度規範,保證商業銀行資金在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三方面的協調,使中國商業銀行在日趨激烈的競爭中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 二、目前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存在的主要缺陷 從中央銀行的角度來說,制定的監測指標體系在一定程度上仍缺乏科學性,且監管乏力。首先是比例指標缺乏層次性。在總分行體制下,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應具有層次性,中央銀行必須針對不同層次採取不同的監管指標。但是,目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監測、監控指標都是針對法人即商業銀行總行進行考核,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也只是機械地用考核商業銀行總行的指標來考核商業銀行分支行,從而降低了考核指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其次是一些指標適用性差。在商業銀行一級法人制度下,資本集中於總行,故監控指標中所有涉及“資本類”的指標如“資本充足率”、“單個貸款比例”等都不適用於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同時,在上級行統一排程資金的情況下,用存貸款比例指標考核基層商業銀行也沒有意義。而另一個比例指標“資產流動性比例”即流動性資產與流動性負債的比率不少於25%的規定,亦缺乏科學性,按照西方國家的管理經驗,流動性資產與流動性負債的比重(流動資產相對比率)在1.5~2的水平才能保證銀行的支付能力,只對流動性資產佔全部資產的比重(流動性比率)才作不少於25%的規定。最後,中央銀行監管不力。目前的指標監控、監測僅限於幾張報表,只作一下比例關係的統計分析,所報資料的真實性也缺乏強硬的監督控制。 從商業銀行的執行情況來看,亦沒有達到資產負債管理的真正要求。一級法人的銀行體制使得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只注重存款規模的簡單量的增長以及由此推動貸款規模的擴張,而忽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資產負債的風險管理。這種粗放式的經營方式導致資產負債管理結果上的缺憾:一是總量不平衡,一些商業銀行上級行對下級行實行的貸款規模管理,存在“有資金無規模”和“有規模無資金”的矛盾,普遍存在不計成本攬存款和存款波動影響正常放款等被動經營和消極經營的問題,無法根據資金來源自主支配資金運用;二是期限結構不對稱,商業銀行的長期負債過多用於短期資產,實際上違背“效益性”和“安全性”的協調;三是資產負債結構單一,資產中貸款比重過高,其它資產比重極低,不利於銀行分散風險,負債中絕大部分是一般性存款,其它負債如金融債券、拆入資金等比重極低,致使銀行支付壓力較大;四是資產、負債管理脫節,目前的資金統一高度管理體制迫使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組織的存款需上存,貸款審批權由總行層層下拔,使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無條件加強自身的資產負債管理。 三、完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以效益為核心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各項考核指標要以利潤為目標,透過資產負債的量本利分析,合理確定資金的盈虧平衡點,並據以確定存款的成本、結構和貸款的規模及投向,改變存貸款經營方式;中央銀行在制定各項考核指標時,要科學界定不同型別商業銀行的經營側重點,進行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各商業銀行總行也要以央行核定的指標為參考,按照最佳化配置、集約經營、提高效益的原則編制綜合經營比例計劃,並根據各一級分行不同情況,下達不同的考核指標和監測指標,對非比例範圍的經營專案實行授權管理。 2、核定資產負債餘額基數,區別資產負債存量和增量,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考核。針對中國國有商業銀行脫胎於國家專業銀行,受諸多因素影響,資金存量普遍存在資產質量較差、經營效益不高等問題,在徹底摸清家底後,以一定時點的資產負債餘額為基數,實行新老劃斷。對新增資金嚴格按照資產負債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對原有資金存量區別不同情況,認定基數,進行分類管理。 3、深化商業銀行內部改革,激化各級經營行的積極性。在明確各級商業銀行的職責和相應的考核指標的基礎上,深化商業銀行的內部機構改革,精簡分支機構,適當擴大基層行的經營自主權;鼓勵各級經營行發展一定的中間業務,允許負債結構的多樣化,實現資產負債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經營效益;利用資金內部計價的利益驅動機制和把行長經營目標考核與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考核有機結合的手段,充分調動各級經營行的積極性。 金融機構主動負債管理成為可能 今年4月27日人民銀行頒佈了《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對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行金融債券的申請核准、發行、登記託管兌付及資訊披露等有關問題進行了規範。此前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只有政策性銀行可以發行金融債券。該辦法實質上為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發行債券進行主動負債管理打開了大門。目前浦發銀行、招商銀行和興業銀行已經成功發行金融債券,發行總規模達270億元。
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理論的發展經過了資產管理理論、負債管理理論與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三個階段。 資產管理理論是最早產生的一種銀行經營管理理論,它的發展分為三種觀點,即商業性貸款理論、轉移理論與預期收入理論。 負債管理理論是在金融創新中產生的一種銀行管理理論,認為銀行可以透過主動負債以增強其流動性。 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兼顧了銀行的資產與負債結構,強調資產與負債兩者之間的規模與期限搭配協調,在利率波動的情況下實現利潤最大化。 各國在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理論付諸實踐的基礎上建立起一系列模型,主要包括線性規劃模型、財務規劃模型、利率敏感性缺口管理與存續期間缺口管理模型等。 西方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理論經歷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資產負債綜合管理以及資產負債表內表外統一管理四個階段。 (1)資產管理(The Asset Management) 20世紀60年代以前,在商業銀行為信用中介的間接融資占主導地位環境下,在當時較穩定的資金來源的基礎上,對資產進行管理。 資產管理依其提出的順序又有以下三種理論:商業性貸款理論、資產可轉換理論、預期收入理論。 (2)負債管理(The Liability Management) 20世紀60年代,西方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的重心有資產管理轉向負債管理為主。 負債管理的基本內容是: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和流動性管理,不僅可以透過加強資產管理來實施,也可以透過在貨幣市場上主動性負債,即透過“購買”資金來實施。 (3)資產負債綜合管理(Asset-Liability Management) 資產負債綜合管理於20世紀70年代、80年代初,伴隨著金融自由化浪潮而產生的。 資產負債綜合管理的基本思想:在資金的配置、運用以及在資產負債管理的整個過程中,根據金融市場的利率、匯率及銀根鬆緊等變動情況,對資產和負債兩個方面進行協調和配置,透過調整資產和負債雙方在某種特徵上的差異,達到合理搭配的目的。 (4)資產負債表內表外統一管理(In Balance-Sheet and Off Balance-Sheet Management) 資產負債表內表外統一管理產生於20世紀80年代末。 為了對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進行控制和監管,同時也為了規範不同國家的銀行之間同等運作的需要,1987年12月巴塞爾委員會通過了《統一資本計量與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即著名的《巴塞爾協議》。 《巴塞爾協議》的目的:一是透過協調統一各國對銀行資本、風險評估及資本充足率標準的界定,促使世界金融穩定;二是將銀行的資本要求同其活動的風險,包括表外業務的風險系統地聯絡起來。 《巴塞爾協議》的透過是西方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理論和風險管理理論完善與統一的標誌。 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理論吸取了資產管理理論和負債管理理論的精華,強調對資產業務、負債業務的協調管理,透過對資產結構和負債結構的共同調整,在確保商業銀行資產具有一定收益性、流動性的前提下,謀求經營風險的最小化。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理論主要是從資產與負債均衡的角度去協調銀行經營的安全性、流動性和贏利性之間的矛盾,使商業銀行的管理走向科學化。 華人民銀行決定,從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對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限額控制,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標誌中國從此已全面開始對商業銀行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兩年來的實際執行情況表明,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在中國銀行業的全面推行,對於國有商業銀行轉變經營觀念、明確經營方針,最佳化資產負債結構並逐步增強風險意識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由於中國正處於特定的經濟轉型時期及銀行體制的特殊性,當前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制度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之處,有待進一步完善。 一、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作用 首先,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實施表明中國金融調控已逐步向間接方式轉變,中央銀行將更多地運用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和公開市場業務等貨幣政策工具來調整貨幣政策,有利於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其次,用資金來源制約資金運用,能有效地防止貨幣和信用擴張;透過資產負債結構調整來最佳化經濟結構還有利於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全社會資金使用效率,促進國民經濟快速、持續、健康發展。第三,將促使國有商業銀行加快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步伐,按照國際慣例運作,促使商業銀行加強經營管理力度,形成“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機制。最後,實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可為商業銀行運作提供製度規範,保證商業銀行資金在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三方面的協調,使中國商業銀行在日趨激烈的競爭中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 二、目前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存在的主要缺陷 從中央銀行的角度來說,制定的監測指標體系在一定程度上仍缺乏科學性,且監管乏力。首先是比例指標缺乏層次性。在總分行體制下,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應具有層次性,中央銀行必須針對不同層次採取不同的監管指標。但是,目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監測、監控指標都是針對法人即商業銀行總行進行考核,人民銀行分支機構也只是機械地用考核商業銀行總行的指標來考核商業銀行分支行,從而降低了考核指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其次是一些指標適用性差。在商業銀行一級法人制度下,資本集中於總行,故監控指標中所有涉及“資本類”的指標如“資本充足率”、“單個貸款比例”等都不適用於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同時,在上級行統一排程資金的情況下,用存貸款比例指標考核基層商業銀行也沒有意義。而另一個比例指標“資產流動性比例”即流動性資產與流動性負債的比率不少於25%的規定,亦缺乏科學性,按照西方國家的管理經驗,流動性資產與流動性負債的比重(流動資產相對比率)在1.5~2的水平才能保證銀行的支付能力,只對流動性資產佔全部資產的比重(流動性比率)才作不少於25%的規定。最後,中央銀行監管不力。目前的指標監控、監測僅限於幾張報表,只作一下比例關係的統計分析,所報資料的真實性也缺乏強硬的監督控制。 從商業銀行的執行情況來看,亦沒有達到資產負債管理的真正要求。一級法人的銀行體制使得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只注重存款規模的簡單量的增長以及由此推動貸款規模的擴張,而忽視內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資產負債的風險管理。這種粗放式的經營方式導致資產負債管理結果上的缺憾:一是總量不平衡,一些商業銀行上級行對下級行實行的貸款規模管理,存在“有資金無規模”和“有規模無資金”的矛盾,普遍存在不計成本攬存款和存款波動影響正常放款等被動經營和消極經營的問題,無法根據資金來源自主支配資金運用;二是期限結構不對稱,商業銀行的長期負債過多用於短期資產,實際上違背“效益性”和“安全性”的協調;三是資產負債結構單一,資產中貸款比重過高,其它資產比重極低,不利於銀行分散風險,負債中絕大部分是一般性存款,其它負債如金融債券、拆入資金等比重極低,致使銀行支付壓力較大;四是資產、負債管理脫節,目前的資金統一高度管理體制迫使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組織的存款需上存,貸款審批權由總行層層下拔,使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無條件加強自身的資產負債管理。 三、完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措施 1、建立和完善以效益為核心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考核指標體系。各項考核指標要以利潤為目標,透過資產負債的量本利分析,合理確定資金的盈虧平衡點,並據以確定存款的成本、結構和貸款的規模及投向,改變存貸款經營方式;中央銀行在制定各項考核指標時,要科學界定不同型別商業銀行的經營側重點,進行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各商業銀行總行也要以央行核定的指標為參考,按照最佳化配置、集約經營、提高效益的原則編制綜合經營比例計劃,並根據各一級分行不同情況,下達不同的考核指標和監測指標,對非比例範圍的經營專案實行授權管理。 2、核定資產負債餘額基數,區別資產負債存量和增量,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考核。針對中國國有商業銀行脫胎於國家專業銀行,受諸多因素影響,資金存量普遍存在資產質量較差、經營效益不高等問題,在徹底摸清家底後,以一定時點的資產負債餘額為基數,實行新老劃斷。對新增資金嚴格按照資產負債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對原有資金存量區別不同情況,認定基數,進行分類管理。 3、深化商業銀行內部改革,激化各級經營行的積極性。在明確各級商業銀行的職責和相應的考核指標的基礎上,深化商業銀行的內部機構改革,精簡分支機構,適當擴大基層行的經營自主權;鼓勵各級經營行發展一定的中間業務,允許負債結構的多樣化,實現資產負債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經營效益;利用資金內部計價的利益驅動機制和把行長經營目標考核與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考核有機結合的手段,充分調動各級經營行的積極性。 金融機構主動負債管理成為可能 今年4月27日人民銀行頒佈了《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對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發行金融債券的申請核准、發行、登記託管兌付及資訊披露等有關問題進行了規範。此前銀行間債券市場上只有政策性銀行可以發行金融債券。該辦法實質上為包括商業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發行債券進行主動負債管理打開了大門。目前浦發銀行、招商銀行和興業銀行已經成功發行金融債券,發行總規模達27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