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 120-2012) 4.5 地下連續牆設計 4.5.1 地下連續牆的正截面受彎承載力、斜截面受剪承載力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但其彎矩、剪力設計值應按本規程第3.1.7條確定。
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 120-2012) 4.5 地下連續牆設計 4.5.1 地下連續牆的正截面受彎承載力、斜截面受剪承載力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但其彎矩、剪力設計值應按本規程第3.1.7條確定。
4.5.2 地下連續牆的牆體厚度宜按成槽機的規格,選取600mm、800mm、1000mm或1200mm。4.5.3 一字形槽段長度宜取4m~6m。當成槽施工可能對周邊環境產生不利影響或槽壁穩定性較差時,應取較小的槽段長度。必要時,宜採用攪拌樁對槽壁進行加固。4.5.4 地下連續牆的轉角處或有特殊要求時,單元槽段的平面形狀可採用L形、T形等。4.5.5 地下連續牆的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宜取C30~C40。地下連續牆用於截水時,牆體混凝土抗滲等級不宜小於P6,槽段接頭應滿足截水要求。當地下連續牆同時作為主體地下結構構件時,牆體混凝土抗滲等級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50108及其它相關規範的要求。4.5.6 地下連續牆的縱向受力鋼筋應沿牆身每側均勻配置,可按內力大小沿牆體縱向分段配置,但通長配置的縱向鋼筋不應小於總數50%;縱向受力鋼筋宜採用HRB400級或HRB500級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6mm,淨間距不宜小於75mm。水平鋼筋及構造鋼筋宜選用HPB300或HRB400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2mm,水平鋼筋間距宜取200mm~400mm。冠梁按構造設定時,縱向鋼筋伸入冠梁的長度宜取冠梁厚度。冠梁按結構受力構件設定時,牆身縱向受力鋼筋伸入冠梁的錨固長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對鋼筋錨固的有關規定。當不能滿足錨固長度的要求時,其鋼筋末端可採取機械錨固措施。4.5.7 地下連續牆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在基坑內側不宜小於50mm,在基坑外側不宜小於70mm。4.5.8 鋼筋籠端部與槽段接頭之間、鋼筋籠端部與相鄰牆段混凝土面之間的間隙應不大於150mm,縱筋下端500mm長度範圍內宜按1:10的斜度向內收口。4.5.9 地下連續牆的槽段接頭應按下列原則選用: 1 地下連續牆宜採用圓形鎖口管接頭、波紋管接頭、楔形接頭、工字形鋼接頭或混凝土預製接頭等柔性接頭; 2 當地下連續牆作為主體地下結構外牆,且需要形成整體牆體時,宜採用剛性接頭;剛性接頭可採用一字形或十字形穿孔鋼板接頭、鋼筋承插式接頭等;當採取地下連續牆頂設定通長冠梁、牆壁內側槽段接縫位置設定結構壁柱、基礎底板與地下連續牆剛性連線等措施時,也可採用柔性接頭。4.5.10 地下連續牆牆頂應設定混凝土冠梁。冠梁寬度不宜小於牆厚,高度不宜小於牆厚的0.6倍。冠梁鋼筋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50010對梁的構造配筋要求。冠梁用作支撐或錨杆的傳力構件或按空間結構設計時,尚應按受力構件進行截面設計。建築基坑工程技術規程(DB33T 1096-2014) 6.3 地下連續牆 6.3.1 地下連續牆的設計,除應滿足本規範第6.1節的要求外,還應包括下列內容: 1 單元槽段的平面形狀和成槽長度; 2 成槽施工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保護措施; 3 各單元牆幅之間的接頭型式及構造; 4 作為主體結構的一部分時,與主體結構構件的連線構造。6.3.2 地下連續牆單元槽段平面形狀可採用一字形、L形、T形以及折線形等,現澆鋼筋混凝土一字型槽段的成槽長度宜取6m。6.3.3 地下連續牆各單元牆幅之間的連線宜採用鎖口圓弧形或波形等柔性接頭。當防水要求較高時,應採用防水接頭;當接頭間要求傳遞面內剪力時,可採用帶穿孔的十字鋼板抗剪接頭;當接頭間要求傳遞面外剪力或彎矩時,可採用帶端板的鋼筋搭接接頭。6.3.4 地下連續牆的厚度不應小於600mm,牆身混凝土強度等級不宜小於C30。6.3.5 地下連續牆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在迎坑面不宜小於50mm,在迎土面不宜小於70mm。6.3.6 縱向受力鋼筋應採用HRB400級及以上規格的鋼筋,直徑不宜小於20mm;構造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4mm。6.3.7 單元槽段的鋼筋籠應裝配成一個整體。縱向受力鋼筋連線宜採用機械連線,接頭位置宜相互錯開。6.3.8 鋼筋籠端部與接頭管或相鄰槽段混凝土接頭面之間應留有不大於150mm的間隙。鋼筋籠下端500mm長度範圍內宜按1∶10收成閉合狀。鋼筋籠下端與槽底之間宜留有不小於500mm的間隙。6.3.9 地下連續牆的牆體混凝土抗滲等級不宜小於P6級。基坑工程技術規範(DG/TJ08-61-2010) 9.2地下連續牆 I 設計計算 9.2.1 地下連續牆的厚度應根據成槽機的規格、牆體的抗滲要求、牆體的受力和變形計算等 綜合確定。現澆地下連續的常用牆厚為600、800、1000和1200mm. 預製地下連續牆牆體厚度應略小於成槽寬度,牆厚不宜大於800mm. 9.2.2 地下連續牆單元槽段的平面形狀和槽段長度,應根據牆段的結構受力特性、槽壁穩定 性、環境條件和施工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單元槽段的平面形狀有一字形、L 形、T 形等,單元槽段又可組合成格形結構或圓筒形結構等形式。9.2.3 現澆地下連續牆一字形槽段長度不宜大於6m,L形、T形等槽段各肢長度總和不宜大於6m;預製地下連續牆宜採用空心截面,牆段平面長度應結合裝置吊裝能力確定,宜為3~5m。9.2.4 地下連續牆內力、變形計算和穩定性驗算應按9.1 節規定進行。地下連續牆正截面承載力驗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GB 50010的相關規定。9.2.5 預製地下連續牆尚應進行起吊和運輸工況的內力、變形計算及裂縫驗算。根據吊裝與 開挖工況的內力計算包絡圖進行截面設計。9.2.6 格形地下連續牆由內牆、中隔牆、外牆等構成,內牆和外牆宜採用T型槽段與中隔牆連線,中隔牆槽段之間及中隔牆與內牆、外牆之間應採用剛性接頭連線.其設計計算應符合 下列要求: 1 內力和變形按彈性地基中的空間結構計算; 2 牆和外牆之間的土壓力應考慮穀倉效應; 3 應對內牆、外牆與中隔牆之間的接頭承載力進行驗算; 4 格形地下連續牆應參照本規範第6.1.1條第二款規定進行各項穩定性驗算。9.2.7 圓形基坑中由單元槽段築成的呈圓筒形佈置的地下連續牆設計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內力和變形宜按彈性地基板法進行計算。也可按軸對稱結構取單位寬度的牆體作為豎向彈性地基梁計算; 2 尚應結合分步開挖工況,對圓筒形佈置的地下連續牆進行非均勻圍壓受力狀態下的受力計算。3 圓筒形佈置的地下連續牆坑外土壓力宜採用提高的主動土壓力或靜止土壓力; 4 宜根據實際受力狀態對槽段施工接頭進行模擬和承載力驗算。9.2.8 基坑工程的環境保護等級為一級或基坑開深度範圍的土層中粉性土或砂土較厚時,宜 採用槽壁預加固的措施。槽壁預加固宜採用水泥攪拌樁,地下連續牆兩側應同時佈置。9.2.9 地下連續牆槽段施工接頭可分為柔性接頭和剛性接頭,柔性接頭可採用圓形鎖口管接 頭、波形管接頭、楔形接頭、工字形型鋼接頭、鋼筋混凝土預製接頭、預製地下連續牆現澆 接頭等;剛性接頭包括穿孔鋼板接頭、鋼筋承插式接頭等。9.2.10 地下連續牆牆體和槽段施工接頭宜採用柔性接頭,當根據結構受力特性需形成整體 時,槽段間宜採用剛性接頭,並應根據實際受力狀態驗算槽段接頭的承載力。9.2.11地下連續牆牆體和槽段施工接頭應滿足防滲設計要求,混凝土抗滲等級不宜小於P6級。牆體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不應低於C30,水下澆築時混凝土強度等級應按相關規範要求提高。9.2.12 地下連續牆縱向鋼筋宜沿牆身均勻配置,並可根據內力分佈沿牆體深度分段配置,但 應有一半以上縱向鋼筋通長配置。縱向鋼筋宜採用HRB335級或HRB400級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6mm,鋼筋淨距不宜小於75mm。水平鋼筋可採用HPB235級或HRB335級鋼筋,現澆地下連續牆水平鋼筋直徑不宜小於12mm,預製地下連續牆水平鋼筋直徑不宜小於 10mm。9.2.13 L形槽段水平鋼筋錨入對邊牆體內應滿足錨固長度要求,且宜與對邊水平鋼筋焊接,轉角處宜設計斜向加強鋼筋。9.2.14 T形槽段外伸腹板宜設定在迎土面一側,外伸腹板長度不宜小於成槽裝置最小成槽長度。外伸腹板與翼板之間宜設定加強筋。9.2.15現澆地下連續牆主筋保護層厚度在迎坑面不宜小於50mm,迎土面不宜小於70mm。預製地下連續牆主筋保護層厚度在迎坑面不應小於30mm,迎土面保護層厚度應根據相關規範確定。9.2.16 現澆地下連續牆鋼筋籠封頭鋼筋形狀應與施工接頭相匹配。封頭鋼筋與水平鋼筋宜採用焊接。鋼筋籠兩側的端部與接頭管(箱)或相鄰牆段混凝土接頭面之間應留有不大於150mm的間隙,鋼筋下端500mm長度範圍內宜按1:10收成閉合狀,且與槽底之間宜留有不小於500mm的間隙。9.2.17 地下連續牆頂部應設定鋼筋混凝土頂圈樑將其連成整體,頂圈樑宜按與地下連續牆在迎土側平齊的原則佈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