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癮的人就像失去了手臂或是腳掌,也許足夠幸運,可以按上假肢,但是已經失去的手臂或腳掌永遠也不會再回來了。嗜酒者一旦停止酗酒心理上會發生奇妙的變化,從一開始的極度的不自信到建立起初步的自信再到擁有合適的自信再繼續下去或許就是自信膨脹,畸形導致破裂,然後要麼就是重整旗鼓再建立自信,要麼就是破罐破摔,重走老路。失敗了怎麼辦?那就接著再戒,哪有一步登天的道理?一下子就戒得掉那還叫什麼酒癮?還是什麼酒鬼?戒酒不能急功近利,要腳踏實地,要一步一個腳印,步子紮實,不一定要步幅很大,頻率很快。我們大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對於保持清醒不要髮長期的誓言。更實際、更有效地說法是:“我只是今天不喝酒”。
也許我們昨天喝酒了,但可以決定今天不喝。無論遇到什麼誘惑和憤怒,我們盡我所能努力避免今天喝第一杯酒。
如果飲酒的願望過於強烈,那就把24小時分成更小的單元——至少一小時——我們可以忍受這種暫時的停酒引起的不舒服,那再多一小時!再一小時!再繼續下去。我們今天成功了,我們就有理由相信我們明天也能做到。
“24小時”計劃是很隨意的。我們可以在任何時間重新開始,無論我們在哪兒。在家,在工作時,在醫院的病房,在下午的4:00或早上的3:00,我們可以決定從任何時候開始在未來的24小時或5分鐘內不去沾酒。
我們只是嘗試著過好今天(現在),僅僅為了保持清醒--它的確奏效。一旦這種思維方式成了我們思想中的一部分,我們發現以24小時為一階段的生活對於處理其它的一些事情同樣有效和令人滿意。積小勝為大勝,不是一樣Sunny燦爛?一家之見,未必正確,歡迎指正。
酒精依賴者往往對自己目前的狀況缺乏正確的認識。所以我覺得非常有必要明白自己的處境以及自己對酒精的渴求以及畸形扭曲到了何等嚴重的程度。首先應該老老實實承認自己就是一個酒徒,酒鬼,酒精依賴者。定位要精準,才有可能對症下藥。要真誠地承認自己對酒精無能為力,自己的生活因為酒精而變得一塌糊塗。認識保持清醒和獲得健康生活之間的必然因果關係。這是跨出戒酒的第一步。是一個重要的先決條件,沒有這個認識,其他的免談。這是一個最最基本的而又無比重要的態度問題,而態度在這裡就決定所有的一切。
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判斷周圍的人是否對酒精有依賴呢?(醫學版14條) 我們就飲酒模式總結了一些常見的表現: 1.視飲酒為生活中最重要或非常重要的事,在心中佔據中心地位,念念不忘。 2.飲酒量較初期飲酒時逐漸增加。 3.飲酒速度增快。 4.經常獨自一個人或者是揹著家人偷偷飲酒。 5.以酒當藥,用來解除情緒困擾。 6.有藏酒行為. 7.酒後常常有遺忘表現。 8.無計劃飲酒,常常出現酒後誤事的現象。 9.晨起飲酒,俗稱“睜眼酒”,部分人甚至會在夜間醒來後飲酒。 10.睡前飲酒。 11.喜歡空腹飲酒,飲酒時不吃主食且很少吃菜。 12.在情況允許的時候選擇酒的品牌。 13.因為飲酒與家人爭吵,影響家庭和睦,或因飲酒影響工作。 14.曾經戒過酒,但時間不長又舊病復發,不能控制。 一般來說,如果一個人的飲酒行為出現上述表現中的3條以上,即高度懷疑酒依賴。 經常看到一些患有酒精依賴的人因為飲酒給自身的健康、家庭的和睦以及工作帶來很多不良影響,甚至是在酒後出現一些違法的行為。儘管他們對造成這些後果內疚、後悔,但仍不能徹底停止飲酒,反覆戒酒,反覆復飲。是他們沒有出息還是沒有毅力呢?都不是,這是因為酒精依賴是一種疾病,而且還是一種不斷惡化的疾病,這種疾病像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一樣,是無法徹底根除的。但卻可以被遏制住。復飲的原因與機體對酒精敏感有關,加上在心理上難以擺脫的強制性飲酒慾望,不管復飲會帶來怎樣的不良後果,單靠自身的毅力是無法將其克服的。 就像其他疾病一樣,會出現一些特徵性的臨床表現。一旦對酒精形成依賴後,在突然停止飲酒或驟然減少飲酒量時會出現很多軀體不適症狀,稱之為戒酒綜合徵。為方便起見,有人將戒酒綜合徵按照出現的時間和嚴重程度分為3個階段:一期戒酒綜合徵:一般於飲酒後6~12小時出現,表現為雙手震顫,重者可累計雙側整個上肢,甚至是軀幹,病情嚴重者還可出現伸舌震顫,除此外還常見厭食、失眠、煩躁等症狀。二期戒酒綜合徵:出現時間為斷酒後24~72小時,除上述症狀外,常出現幻聽,內容常為辱罵性或迫害性的,可繼發衝動行為,興奮相對較輕。三期戒酒綜合徵:震顫譫妄,常發生於末次飲酒72小時之後,此時病人意識不清,震顫明顯並伴有行走不穩,可出現各種生動的幻覺,如看到各種小動物,病人表現緊張、焦慮、恐懼。病人的記憶力明顯受損,部分病人可出現癲癇樣抽搐。即使在發達國家,一旦發生震顫譫妄,經治療者總的死亡率仍可達10%~15%,未經治療者則更高。所以說長期飲酒者不能突然停止飲酒。如果高度懷疑對酒精依賴,應該儘早到專科醫院治療。 形成酒精依賴的人不能控制自己的飲酒行為,也不能控制飲酒量,那麼在戒酒一段時間後能否正常的飲酒呢?就目前所知,從來沒有一個人,僅是數月或數年滴酒不沾,就能夠“正常”喝酒或只在社交場合喝酒。一個人一旦從豪飲發展為失去控制且不顧一切地狂飲,再想走回頭路就不可能了。沒有一個酒精依賴患者是故意為製造麻煩才喝酒的,但不可控制地飲酒必然會帶來麻煩。 很多對酒精依賴的人自認在戒酒一段時期以後,喝幾罐啤酒或幾杯淡葡萄酒沒有問題了。一兩瓶啤酒下肚就會喝醉的人不多。所以也就錯誤地認為自己可以控制每天只喝兩、三瓶啤酒就不再喝了。他們偶爾也確實能夠在幾天或幾個星期內照此辦理。於是就會得出結論:即使喝酒也會“遊刃有餘”。但是,他們每次喝的啤酒或葡萄酒會越來越多,要不了多久,就會狂飲如初。 另外一種錯誤的觀念就是以低度的酒來替代高度酒。對於酒精依賴者來說,酒精就是酒精,不管含有酒精的是馬爹尼酒、威士忌加蘇打水、香檳,還是一小杯啤酒,對於他們而言,不管喝一杯什麼樣的酒,都會導致飲酒過度,導致復飲。 所以,對於酒精依賴者而言,在戒酒一段時間後,試圖控制飲“自己的酒量”或只飲用較低濃度的酒,都是危險的。但為了保證徹底戒酒,只能是滴酒不沾。如何能夠做到呢?除了在醫生的指導下完成脫酒治療外,還要接受長期的康復治療,包括對相關心理或精神疾病的治療、防復飲藥物的治療、心理治療以及加入一些自助的康復組織。只要有戒酒的願望和不懈的努力,就會成功。
有酒癮的人就像失去了手臂或是腳掌,也許足夠幸運,可以按上假肢,但是已經失去的手臂或腳掌永遠也不會再回來了。嗜酒者一旦停止酗酒心理上會發生奇妙的變化,從一開始的極度的不自信到建立起初步的自信再到擁有合適的自信再繼續下去或許就是自信膨脹,畸形導致破裂,然後要麼就是重整旗鼓再建立自信,要麼就是破罐破摔,重走老路。失敗了怎麼辦?那就接著再戒,哪有一步登天的道理?一下子就戒得掉那還叫什麼酒癮?還是什麼酒鬼?戒酒不能急功近利,要腳踏實地,要一步一個腳印,步子紮實,不一定要步幅很大,頻率很快。我們大家的經驗告訴我們,對於保持清醒不要髮長期的誓言。更實際、更有效地說法是:“我只是今天不喝酒”。
也許我們昨天喝酒了,但可以決定今天不喝。無論遇到什麼誘惑和憤怒,我們盡我所能努力避免今天喝第一杯酒。
如果飲酒的願望過於強烈,那就把24小時分成更小的單元——至少一小時——我們可以忍受這種暫時的停酒引起的不舒服,那再多一小時!再一小時!再繼續下去。我們今天成功了,我們就有理由相信我們明天也能做到。
“24小時”計劃是很隨意的。我們可以在任何時間重新開始,無論我們在哪兒。在家,在工作時,在醫院的病房,在下午的4:00或早上的3:00,我們可以決定從任何時候開始在未來的24小時或5分鐘內不去沾酒。
我們只是嘗試著過好今天(現在),僅僅為了保持清醒--它的確奏效。一旦這種思維方式成了我們思想中的一部分,我們發現以24小時為一階段的生活對於處理其它的一些事情同樣有效和令人滿意。積小勝為大勝,不是一樣Sunny燦爛?一家之見,未必正確,歡迎指正。
酒精依賴者往往對自己目前的狀況缺乏正確的認識。所以我覺得非常有必要明白自己的處境以及自己對酒精的渴求以及畸形扭曲到了何等嚴重的程度。首先應該老老實實承認自己就是一個酒徒,酒鬼,酒精依賴者。定位要精準,才有可能對症下藥。要真誠地承認自己對酒精無能為力,自己的生活因為酒精而變得一塌糊塗。認識保持清醒和獲得健康生活之間的必然因果關係。這是跨出戒酒的第一步。是一個重要的先決條件,沒有這個認識,其他的免談。這是一個最最基本的而又無比重要的態度問題,而態度在這裡就決定所有的一切。
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判斷周圍的人是否對酒精有依賴呢?(醫學版14條) 我們就飲酒模式總結了一些常見的表現: 1.視飲酒為生活中最重要或非常重要的事,在心中佔據中心地位,念念不忘。 2.飲酒量較初期飲酒時逐漸增加。 3.飲酒速度增快。 4.經常獨自一個人或者是揹著家人偷偷飲酒。 5.以酒當藥,用來解除情緒困擾。 6.有藏酒行為. 7.酒後常常有遺忘表現。 8.無計劃飲酒,常常出現酒後誤事的現象。 9.晨起飲酒,俗稱“睜眼酒”,部分人甚至會在夜間醒來後飲酒。 10.睡前飲酒。 11.喜歡空腹飲酒,飲酒時不吃主食且很少吃菜。 12.在情況允許的時候選擇酒的品牌。 13.因為飲酒與家人爭吵,影響家庭和睦,或因飲酒影響工作。 14.曾經戒過酒,但時間不長又舊病復發,不能控制。 一般來說,如果一個人的飲酒行為出現上述表現中的3條以上,即高度懷疑酒依賴。 經常看到一些患有酒精依賴的人因為飲酒給自身的健康、家庭的和睦以及工作帶來很多不良影響,甚至是在酒後出現一些違法的行為。儘管他們對造成這些後果內疚、後悔,但仍不能徹底停止飲酒,反覆戒酒,反覆復飲。是他們沒有出息還是沒有毅力呢?都不是,這是因為酒精依賴是一種疾病,而且還是一種不斷惡化的疾病,這種疾病像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一樣,是無法徹底根除的。但卻可以被遏制住。復飲的原因與機體對酒精敏感有關,加上在心理上難以擺脫的強制性飲酒慾望,不管復飲會帶來怎樣的不良後果,單靠自身的毅力是無法將其克服的。 就像其他疾病一樣,會出現一些特徵性的臨床表現。一旦對酒精形成依賴後,在突然停止飲酒或驟然減少飲酒量時會出現很多軀體不適症狀,稱之為戒酒綜合徵。為方便起見,有人將戒酒綜合徵按照出現的時間和嚴重程度分為3個階段:一期戒酒綜合徵:一般於飲酒後6~12小時出現,表現為雙手震顫,重者可累計雙側整個上肢,甚至是軀幹,病情嚴重者還可出現伸舌震顫,除此外還常見厭食、失眠、煩躁等症狀。二期戒酒綜合徵:出現時間為斷酒後24~72小時,除上述症狀外,常出現幻聽,內容常為辱罵性或迫害性的,可繼發衝動行為,興奮相對較輕。三期戒酒綜合徵:震顫譫妄,常發生於末次飲酒72小時之後,此時病人意識不清,震顫明顯並伴有行走不穩,可出現各種生動的幻覺,如看到各種小動物,病人表現緊張、焦慮、恐懼。病人的記憶力明顯受損,部分病人可出現癲癇樣抽搐。即使在發達國家,一旦發生震顫譫妄,經治療者總的死亡率仍可達10%~15%,未經治療者則更高。所以說長期飲酒者不能突然停止飲酒。如果高度懷疑對酒精依賴,應該儘早到專科醫院治療。 形成酒精依賴的人不能控制自己的飲酒行為,也不能控制飲酒量,那麼在戒酒一段時間後能否正常的飲酒呢?就目前所知,從來沒有一個人,僅是數月或數年滴酒不沾,就能夠“正常”喝酒或只在社交場合喝酒。一個人一旦從豪飲發展為失去控制且不顧一切地狂飲,再想走回頭路就不可能了。沒有一個酒精依賴患者是故意為製造麻煩才喝酒的,但不可控制地飲酒必然會帶來麻煩。 很多對酒精依賴的人自認在戒酒一段時期以後,喝幾罐啤酒或幾杯淡葡萄酒沒有問題了。一兩瓶啤酒下肚就會喝醉的人不多。所以也就錯誤地認為自己可以控制每天只喝兩、三瓶啤酒就不再喝了。他們偶爾也確實能夠在幾天或幾個星期內照此辦理。於是就會得出結論:即使喝酒也會“遊刃有餘”。但是,他們每次喝的啤酒或葡萄酒會越來越多,要不了多久,就會狂飲如初。 另外一種錯誤的觀念就是以低度的酒來替代高度酒。對於酒精依賴者來說,酒精就是酒精,不管含有酒精的是馬爹尼酒、威士忌加蘇打水、香檳,還是一小杯啤酒,對於他們而言,不管喝一杯什麼樣的酒,都會導致飲酒過度,導致復飲。 所以,對於酒精依賴者而言,在戒酒一段時間後,試圖控制飲“自己的酒量”或只飲用較低濃度的酒,都是危險的。但為了保證徹底戒酒,只能是滴酒不沾。如何能夠做到呢?除了在醫生的指導下完成脫酒治療外,還要接受長期的康復治療,包括對相關心理或精神疾病的治療、防復飲藥物的治療、心理治療以及加入一些自助的康復組織。只要有戒酒的願望和不懈的努力,就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