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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桂湘股份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和保險公司.對方傷重請直接播120,你留在現場等交警。

    2:不要墊付,如果交警要扣車,你就讓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資料都給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車上下班,15個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隊要驗車報告。不給你,你就立刻即刻馬上不要遲疑的到交警同一棟辦公樓找到一個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複議。然後拿著驗車報告去提車.停車場1分錢都不要給他,拿著驗車報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車,如果對方不給你車,你直接,說有人非法扣車。

    3:拿到車該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萬不要緊張.現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醫院找打,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

    一.交通事故車輛損失鑑定流程

    發生交通事故後,需要進行車輛損失鑑定的,一般應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鑑定後,委託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鑑定。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鑑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後7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准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確認後的鑑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書》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鑑定;並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鑑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生效。

    二.怎麼處理交通事故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後,按照管轄範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製作併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併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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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jeeperwk

    如果責任清楚責任大的一方打122並聯系保險公司,如果責任不清誰打都行,等交警的責任認定書,完了去修車就行了。車就是代步工具沒必要糾結,多好的車開個十年也就那麼回事兒了,出了交通事故人沒事就好。

  • 3 # 石頭汽車雜談

    看到這個問題突然想起來兩年前剛參加完年會,在回老婆住的醫院(我小孩出生幾天還沒出院)。我正常行駛時一輛黑色大眾直接斜頂在我的駕駛座車門上,當時是眼睜睜看著頂上來確束手無策,司機全程視線在左側我在右側直線行駛。

    發生事故後我第一時間下車,先拍照取證,當時我急著去醫院發生這樣的不愉快的意外讓我著急,對方老公來了以後不認同她全責,我直接報警處理,警察來了拍照取證以後他才認同全責,最後雙方協商他負責修好理我車,收了200塊的押金以後我就回去了醫院。

    第二天我把車開到他給我找的修理店,車放下修理,等修好我提車的時候給他退的押金,其中取車的打車費都是我自己承擔的,後來發現修理後很多地方細節都沒有處理!

    經過這次之後我奉勸各位如果遇到事故對方全責一定要讓對方到自己指定的維修店修理,這樣才能把控質量。最後希望各位車主開車一定要注意交通法規,安全駕駛,平安出行。

  • 4 # 蔚藍說車

    首先發生交通事故以後,應及時報警,搶救傷者,向保險公司備案。然後由交警部門做出責任認定,根據責任大小來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除保險理賠外,不夠的部分由違章駕駛人員負擔,如駕駛人經濟能力達不到賠償額度則於機動車的所有人者來賠償。

    第二也是重點強調和建議的,以後大家不要為了省錢就隨意減少買保險的險種,尤其是商業的三責險,建議買到100萬或者以上的保額再加不計免賠我強烈建議,為自己負責為家人負責,也為別人負責。

  • 5 # 老侯解車

    說說我自己第一次發生交通事故時的經歷吧。

    我開車的時間並不長,只有六年多,駕駛證也只有八年多。但是我在大學學的是汽車專業,畢業後一直在汽車這一行業裡面混,所以對汽車非常熟悉,不論是汽車的效能還是交通規則,都爛熟於胸。所以從我自己開車上路的那一天起,駕車就非常小心,絕對的遵守交通規則,文明禮讓,安全駕駛。所以好幾年了都沒有發生過任何事故和違章,堪稱“安全駕駛模範”。都說司機上路是“一年虎、二年狼、三年之後小綿羊”,而我從來沒有當過虎和狼,直接就是小綿羊。

    即使是這樣,事故還是自己找上門來了。那是在2017年八月,我送孩子上學後去上班。當車開到綠化街時,開始堵車了,我就在這汽車洪流中緩緩的移動著。我開車有一個習慣,就是輕易不會變道,就是跟著前車慢慢的走,一般不會加塞、強行變道等。當然,也不喜歡被別人加塞。

    在經過一個轉盤時,一輛本田CRV從右側靠了過來,想要加到我前面去。我沒讓,一直緊緊的跟著前車,不給他留加塞的餘地。就這樣走了一段路,前面堵的厲害,車就停下來了。等再次起步時,那輛CRV突然加速,一下子就竄到我的前面去了;此時我也剛好在加油,剎車也來不及了,結果它的左後側正好刮到了我車的右前側。

    我趕緊停車、熄火、拉手剎、開雙閃,然後下車檢視。還好,傷的並不嚴重,右側的翼子板被刮出了幾道劃痕,保險槓被刮變形了,露出了黑色的塑膠底板,前機關蓋的右前角略有變形,大燈上有幾道劃痕。不過我還是有點心疼,雖然不是什麼好車,但是原版原漆,從來沒有刮碰過,就這樣被人給撞了,心裡還是有點難受。那輛CRV也停了下來,但司機並沒有下車,坐在車裡打電話。我看了一下他的損傷,也不嚴重,就是保險槓錯位了,還有幾道劃痕。我走過去敲了敲車玻璃,示意司機下車。

    CRV司機是一個五十多歲的中年大叔,戴著一個帽簷很長的旅遊帽,說話還是很和氣的。下車看了看就問我怎麼辦。我說報警唄,然後我們就打122報警,等交警來處理。在這期間,我拍了很多照片,包括兩臺車的位置,車道線,刮傷部位,損傷狀態等,順便還給保險公司打了個電話,把事故告知了,同時強調了一點,應該不是我的責任,不用理賠,但是萬一需要理賠,這就算報案了。

    交警來了之後,看了一眼就讓我們把車開到道邊去,不要妨礙交通。然後把我們帶到旁邊的一個小屋子裡,詢問基本情況。那個司機也把帽子摘了,我感覺有點眼熟,好像在哪兒見過。交警詢問我工作單位時,我說是某某集團公司(這個集團公司大到不可想象,半個城市都是它的)。這時那個司機直接就接話了,具體是哪個公司的?我說是某某公司,他又問是哪個車間的,我這時才仔細的看了看他,然後遲疑的問:“您是...張書記吧?”對方也笑了起來,“我看你也挺眼熟的,就是不敢認,汽車隊的吧?”我說是。原來這時我們公司的黨委書記,前幾天還給我們上黨課呢!

    交警一看我們認識,也就不再詢問了,讓我們自己和解。書記也很爽快,直接告訴我跟他走,給我修車。然後我們就到了一個修理廠,書記跟他們很熟悉,直接驗傷:前保險槓、翼子板需要重新噴漆,大燈是原廠的,建議我不要換,他們負責把劃痕去掉,前機蓋修整一下,不需要噴漆。所有的費用不用我管,三天後來取車就行了。書記自己的車也放在這兒修,他從單位又調來一輛車,把我送回單位了。

    三天後我去取車,一看修的還真不錯,不仔細看都看不出修復的痕跡。不過從此我的車就開了光,在接下來的半年時間裡竟然發生了三次碰撞事故。一次是追尾一輛北斗星,把對方的後保險槓撞碎了,我的前保險槓只掉了一點漆,我全責,給對方賠了三百塊錢;一次是一輛中巴颳了我的左後側,有一點劃痕,對方全責,給了我三百塊錢,我也沒修車,反正也不明顯;第三次是我在路口停車讓行時沒拉手剎,結果溜車了,撞在前面一輛雪鐵龍世嘉左後門上了,把對方車門撞癟了,但我的前保險槓一點事都沒有,這次是我全責,報的保險,大約花了一千多塊錢。雖然不需要我出錢,但是明年的保險費就要上漲了,還是有點小鬱悶。

    總體說來,我對自己的駕駛技術和駕駛習慣還是比較有信心的,發生的這幾起事故都不嚴重,損傷都不大,也沒有傷到人。但是我還是吸取了很多教訓,開車在路上,不論有理沒理,都不願意發生事故,所以我現在開車更小心了,基本是能讓就讓,有理沒理都讓。在接下來的幾年,就再也沒有發生事故了。前段時間出去自駕遊,行程三千多公里,沒有任何違章和事故,想想自己都挺佩服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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