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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全利88

    前提是,十墓九空!

    盜墓最少也有近三千年的歷史,小偷小摸不算,類似曹操那種有組織,大規模的挖(不能說盜)墓,歷史上也有好多次!

    可想而知,現在能有多少真正有價值的墓了。

    考古學如果按照西方標準,中國的考古學歷史不超過百年吧?

    既然是一門學科,那就會有嚴格的學術標準,註定了研究成本代價是高昂的,而中國歷史上墓中能長久儲存的東西比較少,金屬、玉質等方便儲存的,並不多,其它的比如竹木器、織物等,很容易見光死,還不如等到技術條件有保障的時候再發掘。

    考古根本不是尋寶,而是尋找歷史價值,當你投入巨大的資金,發掘完成後,什麼事也沒搞清楚,你如果交代?

  • 2 # 顧思蘊

    謝謝邀請,首先明確一點盜墓賊是主動去挖,而考古人員是被動去挖。盜墓賊盜墓是為了錢,迫於生活。而考古人員去挖的時候,都是國家,政府要求去挖的。挖墓這種有損陰德的事情,我覺得任何人只要沒有特別的理由,都不會主動去做。所以我們也很少見不愁吃喝的考古隊去主動挖別人墓的。墓沒有被人破壞,考古隊是不會為了所謂的研究主動去破壞別人的墓的。

  • 3 # 北大爐爐

    其實,如果不是非挖不可的墓葬,我們考古人一般是不會去動它的,無論是多麼細緻的挖掘,都是對墓葬的最徹底的破壞。但是,我們國家建設,如修水庫,高速公路,建造樓房等等,都會對地下文物造成破壞,這時候我們考古人就會提前對地下的文物進行挖掘。以鄭州市為例,近年來鄭州市經濟發展迅速,基本建設如火如荼,而鄭州自古以來就是重要的都城和中心城市,地下文物極為豐富,鄭州的考古工作者們可以說是忙的腳打後腦勺,一年之中沒有幾天是在家度過的,都是在考古工地上幹工作。無論烈日炎炎還是颳風下雨都不能離開,並且基本建設的日期還不能耽誤,真的是非常辛苦。

    被盜墓賊盜掘的墓葬也是屬於不得不挖的情況,其實各個地區的考古機構對該地區的墓葬分佈基本瞭解的差不多。但是,奈何家賊難防,考古人不能天天守在墓旁邊,而盜墓賊卻可以近水樓臺先得月。往往哪個村子裡有墓葬,這個村子附近的人就會有一些想法,就想發一次橫財,大多數的盜墓都是這種情況。

    我們無法給每個墓葬安一個守護員,而是需要提高我們大眾的文物保護意識,看護好我們祖先就給我們的珍貴遺產。可惜的是目前我們大眾的文物保護意識還是不夠,大家更多的是關注文物值多少錢,而不是想著去保護它,媒體的宣傳也導致了大家把文物當成了寶貝,發財的工具。前段時間回答一個題,文物如何活起來?很多人建議放開文物市場,但是,可以想象市場一旦放開以後,盜墓的情況會多麼嚴重,就像象牙、犀角、藏羚羊一樣,只能呼籲一句“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 4 # 史海爛柯人

    墓葬被盜了,考古人員去搶救發掘,你說考古的是一群廢物;墓葬沒有被盜擾,考古人員去發掘了,你說考古是合法的盜墓。既然你這麼懂,咋不去守陵?

    從陪葬習俗誕生的那一天,偷墳掘墓的事兒就沒斷過,幾年來來一直如此。作為一個具有幾千年文明史的文明古國,古代墓葬、遺址等文化遺存異常豐富,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深感自豪的事情。

    不過,或許財富多了也會造成許多麻煩。

    最先盯上這些“寶貝”的,總是那些不法分子,歷朝歷代皆是如此。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盜墓賊從古至今都未曾絕跡。事實上,無論是古代的收藏家,還是現在的研究者,對盜墓行為多數都是持抵制和鄙視態度的。但是,地下黑市卻真真切切地存在於這個社會。

    (被抓盜墓分子指認現場)

    面對盜墓賊,大家都在唾棄。當然,僅僅罵盜墓賊還是怒火難消。於是,槍口就對準了考古人。他們的邏輯很簡單:作為考古人,保護和發掘古墓是你們的分內之事,可老是被盜墓賊捷足先登,你們不就是一群廢物麼?

    聽起來好有道理的樣子。我想很多同行也跟我一樣,真的無言以對。

    好了,人們不會管考古人面對墓葬被盜的悲憤和無奈,等噴完這陣也就過去了。

    不過,沒用幾天,考古隊發現和發掘了某處沒有經過盜擾的墓葬,於是聰明人又起來了,四處叫囂著:考古也就是有證的盜墓。同時又絞盡自己那有限的二兩腦汁,編排出各種“內幕”和“證據”。

    墓葬被盜擾,你們說考古隊無能;考古隊主動發掘,你們說考古就是有證的盜墓。你們這麼懂,咋不自己去守陵呢!

    當這些噴子躺在涼蓆上,一邊吹著空調,一邊劃拉著螢幕,絞盡自己那二兩腦汁開噴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到底什麼是文物保護?是誰在頂著烈日搶救文物?

    誰都知道文物是好東西,被盜了誰都知道心疼。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這片廣袤的土地上,有的不僅僅是財富,還有烈日和汗水、責任和擔當。

    說實在的,沒有人願意去挖墓。但是如今各地經濟高速發展,到處都在修路、建樓,每天都有墓葬、遺址被發現。如果不及時清理,這些文化遺產將被徹底毀壞和掩埋。與此同時,盜墓賊又躲在Sunny的角落蠢蠢欲動,往往一夜之間就把一處墓葬洗劫一空。

    有人說,考古是肥差,哪個考古的家裡沒幾件古董?可是說這話的人有沒有想過,既然這麼好的差事,大家怎麼不爭先恐後地進考古隊發橫財呢?既然你訊息這麼靈通,說起話來這麼懂,咋不也一塊跟著幹呢?

    其實噴子們自己也都明白,做田野考古太辛苦了。而說這些風涼話,可能只是腦子裡進了空調風。不過,就在這些不怕風大閃了舌頭的人用滿螢幕的錯別字開噴的時候,野外的考古工作者,卻在頂著烈日進行考古發掘,搶救文物。

    (考古發掘現場)

    我不知道這個問題是誰提的,正如我不知道這個問題是如何被放出來的一樣。有討論價值的題目,不等於能帶來點選量而實現盈利的題目。

    無論是做傳媒,還是做撰稿人,說話做事都該擁有最起碼的底線。前不久,某達人在回答中聲稱某考古隊在發掘後未做掩埋處理,任由墓主屍骨暴屍荒野。同時還渲染聲稱發掘者早已帶著文物去邀功請賞了。

    這樣的人以及這樣的言論,從來就未曾在網路中斷絕。但這樣的言論顯然與考古工作流程和事實相違背,卻依舊可以透過稽核並推送到使用者的客戶端。我想,這樣的問題值得我們每個人反思。

    在一個娛樂至上、噴者無罪的網路空間,莫要說理性,其實連最起碼的人性都很難立足。

  • 5 # 螺旋真理

    考古發掘的邏輯

    目前的中國,正處於經濟上升期,城市不斷被翻新,大型的建設專案如高鐵、三峽、南水北調等等在不斷上馬,這些基礎設施建設之前,特別是在歷史文化資源比較豐富的地區,都要請考古隊去勘察一下有沒有古代的遺址和墓葬,如果有的話就要開展搶救性發掘,好保障基礎設施專案的進行。

    目前中國有限的考古力量都在集中力量保障這個領域的工作,所以田野中已經發現的墓葬基本上只要能夠儲存完好,是不會去輕易發掘的。但是以搶奪盜竊文物為目的的盜墓賊則是盜掘的墓葬越多越好,而盜墓賊破壞之後,考古工作者要去搶救盜墓賊破壞的墓葬。二者的時間先後不是因為能力因素,而是因為邏輯不同。就好像一個正常人被罪犯傷害,然後去醫院找大夫醫治,我想不會有人能問出“為什麼罪犯傷人後,醫生才去搶救”的問題來的。

    回到第一段,有些時候,由於發現的遺址或者墓葬很重要,建設專案會根據實際情況做一些調整。譬如著名的六朝博物館:

    就是在修酒店之前進行考古勘探,發現了六朝時期的城牆遺址,於是酒店建設方就規劃出一部分建築空間來,建設了六朝博物館。

    再比如說洛陽的曹休墓

    恰好位於連霍高速公路的規劃路線上,最後建設妥協的結果,是曹休墓回填一部分,連霍高速公路多建設一座立交橋保障曹休墓的保護。

    倖存者偏差再有,社會大眾瞭解盜墓賊,往往透過媒體報道。但是根據新聞報道的規律,媒體一般只會報道已經造成損害的盜墓既成事實,一些在盜墓犯罪過程中就被制止和抓獲的會非重點報道,至於沒有成功的盜墓行為,媒體和公眾都難以知道,就更不會報道。換句話說,一起成功的盜墓犯罪,背後隱藏著數十起失敗的盜墓嘗試,所以不要因為新聞報道了就認為盜墓賊“很厲害”,這就是根據新聞了解事物常形成的誤解,也叫“倖存者偏差”。考古不能急於發掘

    還有人說,一口氣把現存的所有墓葬都發掘了就可以根絕盜墓犯罪,這小看了考古發掘的工作量。中國目前現有考古工作者萬餘人,努力工作一生都無法發掘完所有的遺址和墓葬。

    更可怕的事,這種量級的工作一旦運動式的實施,必然會帶來各種問題,而考古行為的特點決定了一個古遺址和墓葬只能進行一次考古發掘,一旦倉促行動稍有不慎就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所以考古發掘必須謹慎,不能盲目的開展。

    古墓葬被盜,責任在誰?

    還有人認為,保護不好現存的古墓葬是考古工作者無能,其實不是的。文物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是誰?文物法有答案。

    由此可以看出,文物保護不是一個部門、哪幾個人的事情,而是各個相關部門、個人,都有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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