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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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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也來說說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是中國的傳統習俗,意思是說,當男女長大到一定的年紀後,必須結婚組成家庭。而結婚的目的往小的方面說是生兒育女、繁衍後代、延續家族香火;往大的方面說是事關民族興衰、國家存亡。以前,男女雙方的婚姻講究的是門當戶對,男女雙方是沒有自主權,全靠媒妁之言、父母包辦。現如今,男女雙方的婚姻已不再是簡單的傳宗接代的關係,發展上升到愛情,由男女雙方自主戀愛,講究的是情投意合、興趣愛好相同或相近、雙方必須履行各自的義務和責任。家庭不但是愛情的港灣,更承擔和維繫著國家民族的政治經濟使命。
由於社會進步和發展,追求高質量的美好生活成為了人們的夢想。因而時下的青年男女把創業放在第一位,婚姻家庭放在第二位,使得不少到了婚育年齡的男女青年還徘徊在婚姻門外。而作為男女青年的父母,恰恰與青年人的想法不同,著急著能早日抱上孫兒孫女,不斷催促、嘮叨要兒女早日成婚。在這兩種觀念的衝撞中,兒女們出於孝心和避免被催促、嘮叨的心態,在回家時想出了租女友或租男友給父母看,從而催生出時下較流行的“租女友”或“租男友”回家的現象。
“租”是一種商業性質的俗語,讓人聯想到做買賣。把“租”的銅味牽扯到純潔的婚姻中來,雖然只是用於應付父母的催促,但還是讓人感到不是滋味。你想呀,既然是以男女戀愛關係來應對父母,那回到家中必然要有“曖昧”的舉止,不然父母親朋不信,而一對原來互不相識或沒有感情基礎的男女能有如此“熟練”的“曖昧”舉止,是玷汙了愛情?還是世風日下?小編都茫然了。其二,兩個青春萌動的男女如同居一室,乾柴烈火碰撞在一起,保不準會擦出“火花”,倘諾被“租女友‘’被暴力侵犯,那造成的傷害將會是一輩子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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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糯米年糕532
現在什麼都流行租哈!果然有錢就是任性。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不急於談戀愛,不急於結婚。特別是優秀的男生,很多都熬成了黃金單身漢。而家裡長輩又催著結婚,怕在過年聚會的時候被催婚,於是就花錢租一個女友回家過年。我感覺挺變扭的。
這對家長來說是一種欺騙,滿心歡喜地迎接兒媳,結果遲遲盼不來好訊息。當然也經常看到假戲真做的訊息,可也不乏被所租女友騙財的糾紛。所以我覺得感情這個事情還是不要租了,不如實實在在談一場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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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是乖乖虎
戀愛原本應該是情投意合很愉悅的過程,奈何若是現在一個人回家過年不得不面臨的現實問題是:沒戀愛的被催著戀愛,沒結婚的被催著結婚,沒孩子的被催著要孩子。總之單身回家在七大姑八大姨眼中好像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
於是乎租個女友回家過年就理所當然的成了潮流。這個方法簡單易行,能暫時舒緩一下自己的壓力,也能免掉一部分對家人追問的應對。
但是我想說的,近幾年因為租女友回家過年,產生很多經濟糾紛的案例。這就得不償失了。譬如前幾年發生的一件事情,男孩租個漂亮女友回家過年,他爸媽看後開心的不行,於是他媽媽把珍藏多年的玉鐲送給女方作為禮物,然後又給女孩買了很多新衣服,還給女孩幾千塊錢,很顯然,他爸媽當真了,把女孩當成準兒媳對待的。
過了年,男孩跟女孩要玉鐲和他爸媽給女孩的幾千元錢,女孩不給,說是男方父母送的,不應該歸還給男方。最後男方報警。這個案例說明租個女友回家過年還是有風險性的。
個人不太建議這種行為,租個女友回家過年,雖然暫時愉悅了周圍的人,但卻傷害著自己,也欺騙了自己最愛的人,何必呢?
沒有就是沒有,單身汪要有勇氣面對七大姑八大姨的追問,更要誠實的面對自己的父母,今年單身來年努力嘛,樂觀一些就好。
祝福天下所有的單身汪來年都能抱的美人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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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楊柳若煙
這個是什麼情況?租女友,女友是可以租的嗎?是個物件?現在這樣的情況我不能接受,要是我兒子,我不能接受租女孩子回家,有就有,沒有也沒關係,如果是我女兒,我會被氣死的……那些租人的,道德觀價值觀都扭曲到什麼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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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夏日消消氣
大條神經沒腦的女漢子一枚, 三年前的春節,因為春節前幾周參加婚禮回了家,而春節時候親姐妹們都要帶物件回去,為了避免沒有物件的各種尷尬,然後就出租自己去了一個陌生地方過的年。
記得當時出租的資訊也是在網上看到的,男方好像開價四千,大概七八天的樣子,也沒多想就答應了,當時好像是先打了一半的錢過來,放假後買的火車票,坐了七八個小時就去了,正好有個關係很好的女同學也在那座城市,就先去了同學那裡住了一宿,給同學帶了些特產,順便還給沒見過面租我的人帶了一盒,然後同學跟我一起跟租我的男人吃了頓飯,飯間對方把身份證影印件留給了我同學。
飯後第二天我就拿著包跟著這個男的坐了五六個小時大巴,到了他們那的小城,到小城的時候已經天黑了,他爸過去接的,又坐小車開了段時間才到他家, 她媽他爸對我都挺好,他也是個挺實誠的人,一家人都挺質樸的,他媽見帶女朋友回去開心的不得了,他給他爸媽買的衣服禮物,都說是我買的,他爸媽更是開心的不得了,我看起來也算挺懂事的,總會主動想要幫些忙,但他爸媽根本不讓。
過年的那幾天,跟著他串門兒串鄰居,最親密接觸就是路上偶爾遇見人,假裝挽下胳膊,大冬天的,都穿著厚厚羽絨服和手套,其實可以說是非常安全,,, 晚上我倆被安排睡在一張炕上的,我睡炕頭,他就睡另一邊,睡覺的時候我把枕頭和疊好的衣服放在中間,好像約定俗成似的,誰也不會犯規,就那樣過了大概五六個晚上,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可以說是非常靠譜的兩個人。
除夕夜吃飯的時候,他媽給了兩個紅包,一個一千,後來這紅包都讓我拿著了,大概第七天的時候,我就跟他爸媽說上班早就先走了,當時內心覺得還是會有些內疚善意小欺騙的感覺,他爸媽都挺淳樸的,這些都是他親兒子為了讓他媽過個開心好年,想的“好法”,雖然我只負責演戲,,,
後來就互相沒有聯絡,大概半年左右,他突然聯絡說她媽想讓我給打個電話,但是戲已經結束,說不上是為了心安還是就不想,就拒接了,然後就再也沒有聯絡過,不知道後來他是怎麼跟父母圓謊的,,, 這也算是一次奇葩的經歷吧,碰到的人都很善良,也很安全,也算是最大的幸運,,, 關於靠不靠譜,有沒有風險,各佔50%,租方一半,被租方一半,風險取決於租的人和被租的人。
我那次算比較幸運的,前幾天看法律講堂裡面的一個故事。
男主人公也是父母對他找物件這事逼的比較急,又恰逢年關,於是就租了個女友回家。3000元吧。帶回家父母高興得不得了,吃飯什麼的一切進展順利,結果到了晚上睡覺,老媽硬安排他倆睡一個房間,只有一張新鋪的床。還對兒子說要把女孩搞定了別放跑了。實在沒法兩人只好睡一起,不過都離得遠遠的不踫到對方。誰知躺著躺著躺出感覺來了,兩人心照不宣的來了一炮。第二天誰也沒提這事。
過了一段時間女孩發現自己懷孕了,找男人要錢,要10萬。男人不給。一氣之下去公安局告男人強姦,男人說當時是你情我願又沒有強迫她,兩人供詞不符而且難以取證也挺苦惱。女孩決定把孩子打掉,男人就說那你打我得做個親子鑑定。結果出來孩子不是男人的。
原來女孩本來就有男朋友,但是發現懷孕的時候自己算算時間,覺得應該不是男友的,沒想到居然搞錯。這時候女孩已經被男友以紅杏出牆給甩了。而租女友的這位呢,由於被告了強姦,雖然最後證明不是,但是街坊鄰居在後面就說閒話說他是強姦犯,父母出去也遭冷眼,整天呆在家不出門。男人實在是受不了,以誹謗罪給女孩告上法庭了,還要求正式道歉。最後判決女孩給當眾道歉並賠精神損失費一萬....悲劇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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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義君
謝謝!這個問題的性質,其核心就在所謂的‘’租‘’字裡面,在朋友相互之間,因情況的不同在哪裡過年,本無可非議,而要是其中非要加雜了一個‘’租‘’字,尤其是要帶有某些特定的商品意味時,人的價值就要被矮化了。所以,哪怕是在開玩笑,也儘量避免使用這個‘’租‘’字為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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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呈呈說情感
對於租一個女友回家過年你怎麼看?這個問題讓很多年輕人,家裡父母催婚來說是個問題。
我認為沒必要去租一個女朋友回家,雖然租一個女朋友回家可以避免讓家裡人來催促,但是始終感覺不妥。第一,你帶回來一個女人回家過年,如果是真女朋友還好,如果不是的話,村裡面的人,或者街坊鄰居看到對自己印象也不好。
等你再次找到真女朋友回來,你覺得別人會怎麼看你呢?
人家肯定會說某某人一年帶一個回家過年,對自己的名聲非常不好。
還有一個問題,你租回來的女朋友,你要住在哪個地方,難道和自己同一張床,這是什麼一回事嘛!
我認為這是一種不道德的做法,說好聽一點是租一個女朋友,說難聽一點就跟嫖娼沒什麼兩樣。
自己用心找一個女朋友回家過年才是最好的,租的畢竟是租的,沒有必要用那些錢去租一個回來,浪費時間也浪費錢。
回覆列表
大部分租女友的都想佔便宜。心思對付家裡父母親朋。然後兩個人在有進一步的發展那就更加完美了。不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哪裡有那麼多好事等著你。
婚姻大事不能兒戲,欺騙自己的父母本來就是一件不怎麼道德的事情。感情更不是花錢就能得到的,所以說別做那些出力不討好的事情。安心和家裡實話實說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