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築結構平面佈置的基本原則是儘量避免結構扭轉和區域性應力集中,平面宜簡單、規則、對稱,剛心與質心或形心重合:高層建築結構豎向佈置的基本原則是要求結構的側向剛度和承載力自下而上逐漸減小,變化均勻、連續,不突變,避免出現柔軟層或薄弱層。高層建築結構的豎向佈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層建築的豎向體型宜規則、均勻,避免有過大的外挑和內收;結構的側向剛度宜下大上小,逐漸均勻變化,不應採用豎向佈置嚴重不規則的結構。
2、抗震設計的高層建築結構,其樓層側向剛度不宜小於相鄰上部樓層側向剛度的70%或其上相鄰三層側向剛度平均值的80%。
3、為防止結構出現薄弱層,A級高度高層建築的樓層層間抗側力結構的受剪承載力不宜小於其上一層受剪承載力的80%,不應小於其上一層受剪承載力的65%;B級高度高層建築的樓層層間抗側力結構的受剪承載力不宜小於其上一層受剪承載力的75%。
4、抗震設計時,結構豎向抗側力構件宜上下連續貫通。5、抗震設計時,當結構上部樓層收進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與房屋高度H之比大於0.2時,上部樓層收進後的水平尺寸B不宜小於下部樓層水平尺寸B的0.75倍,當結構上部樓層相對於下部樓層外挑時,下部樓層的水平尺寸B不宜小於上部樓層水平尺寸B的0.9倍,且水平外挑尺寸a不宜大於4m。
6、結構頂層取消部分牆、柱形成空曠房間時,其樓層側向剛度和承載力可能與其下部樓層相差較多,形成剛度和承載力突變,使結構頂層的地震反應增大很多,所以應進行詳細的計算分析,並採取有效的構造措施。
7、高層建築宜設地下室,而且同一結構單元應全部設定地下室,不宜採用部分地下室,地下室應有相同的埋深。高層建築結構平面佈置應符合下述規定:1、在高層建築的一個獨立結構單元內,宜使結構平面形狀簡單、規則,剛度和承載力分佈均勻。不應採用嚴重不規則的平面佈置。2、高層建築宜選用風作用效應較小的平面形狀。3、抗震設計的A級高度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築,其平面佈置宜簡單、規則、對稱,減少偏心;平面長度L不宜過長,突出部分長度不宜過大,不宜採用角部重疊或細腰形平面圖形。4、抗震設計的B級高度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築、混合結構高層建築及複雜高層建築,其平面佈置應簡單、規則,減少偏心。
5、結構平面佈置應減少扭轉的影響。
高層建築結構平面佈置的基本原則是儘量避免結構扭轉和區域性應力集中,平面宜簡單、規則、對稱,剛心與質心或形心重合:高層建築結構豎向佈置的基本原則是要求結構的側向剛度和承載力自下而上逐漸減小,變化均勻、連續,不突變,避免出現柔軟層或薄弱層。高層建築結構的豎向佈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高層建築的豎向體型宜規則、均勻,避免有過大的外挑和內收;結構的側向剛度宜下大上小,逐漸均勻變化,不應採用豎向佈置嚴重不規則的結構。
2、抗震設計的高層建築結構,其樓層側向剛度不宜小於相鄰上部樓層側向剛度的70%或其上相鄰三層側向剛度平均值的80%。
3、為防止結構出現薄弱層,A級高度高層建築的樓層層間抗側力結構的受剪承載力不宜小於其上一層受剪承載力的80%,不應小於其上一層受剪承載力的65%;B級高度高層建築的樓層層間抗側力結構的受剪承載力不宜小於其上一層受剪承載力的75%。
4、抗震設計時,結構豎向抗側力構件宜上下連續貫通。5、抗震設計時,當結構上部樓層收進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與房屋高度H之比大於0.2時,上部樓層收進後的水平尺寸B不宜小於下部樓層水平尺寸B的0.75倍,當結構上部樓層相對於下部樓層外挑時,下部樓層的水平尺寸B不宜小於上部樓層水平尺寸B的0.9倍,且水平外挑尺寸a不宜大於4m。
6、結構頂層取消部分牆、柱形成空曠房間時,其樓層側向剛度和承載力可能與其下部樓層相差較多,形成剛度和承載力突變,使結構頂層的地震反應增大很多,所以應進行詳細的計算分析,並採取有效的構造措施。
7、高層建築宜設地下室,而且同一結構單元應全部設定地下室,不宜採用部分地下室,地下室應有相同的埋深。高層建築結構平面佈置應符合下述規定:1、在高層建築的一個獨立結構單元內,宜使結構平面形狀簡單、規則,剛度和承載力分佈均勻。不應採用嚴重不規則的平面佈置。2、高層建築宜選用風作用效應較小的平面形狀。3、抗震設計的A級高度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築,其平面佈置宜簡單、規則、對稱,減少偏心;平面長度L不宜過長,突出部分長度不宜過大,不宜採用角部重疊或細腰形平面圖形。4、抗震設計的B級高度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築、混合結構高層建築及複雜高層建築,其平面佈置應簡單、規則,減少偏心。
5、結構平面佈置應減少扭轉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