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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會理真實再現

    快樂關羊回答此問題。

    租賃的房子要拆遷,租賃人有賠償嗎?

    租賃人由於需要給房主人租房使用,不管租期長短,都只有該房屋租賃期間的使用權,租賃期間房屋的產權始終是房主人的。

    租賃房折遷,是由政府或開發單位按政策規定對房屋產權人進行的賠償,只能與房屋產權人商量談賠償,賠償的費用只能由房屋的產權人(房主人)所得,賠償款跟租賃人沒有關係。

    如果拆遷時租賃人所租房屋租期未到,房主人要提前與租賃人終止租賃合同,屬於違約,又由於房屋拆遷影響了租賃人的居住或做生意,租賃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向房主人接出,共同協商由房主人減免房屋租金,或者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但這與房屋拆遷賠償是兩碼事,這是房主人自己給予租賃人的一種合情合理的經濟損失補償。一句話,房屋拆遷,房屋租賃人是沒有拆遷賠償的。

    供參考!

  • 2 # 沈偉聊房

    承租人無法得到補償,拆遷只和產權人有關係,至於雙方的租賃合同約定的事項是可以的申訴,明確如何處理就會如何處理。當然如果租客對於這套房子有新的裝修投入,那麼這個可以要求房東給予補償,但是和動遷沒有關係,一切按照雙方簽訂的租賃協議辦理就可以了。

  • 3 # 大濤聊日本

    這個咱們分兩種情況考慮,一種是單純的住宅,這種房屋你租賃後只是單純的作為居住使用,這種情況下,通常拆遷您是不得到任何拆遷補償的,但是如果在拆遷期間,你的合同仍然在有效期,那麼你將得到相應的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另一種情況是,租賃的土地,或者是商業房用於經營使用,這種情況,如果遇到拆遷主要看合同當時是如何約定的,一般情況下,營業補償部分(尤其是取得營業執照且註冊地就是租賃地址,企業法人也是承租人)是可以給到租賃者,如果租賃者是租賃的土地,在租賃地上自行進行建築,那麼地上建築物部分,會有適當補償,當然這些所有的前提都是在租賃合同上有明確約定的前提下(如果還沒有籤合同,請一定約定清楚)從法律上講獲得拆遷補償的只能是產權人,你所獲得的拆遷補償即便是合同有所約定,也是間接拆遷的補償拆遷款,拆遷單位通常不會直接補償給承租人的,而且補償給產權人,相當於是承租人從產權人手中依靠租賃合同獲得一部分相應的拆遷補償款。

  • 4 # 京尚拆遷律師

    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遇房屋拆遷,承租方可獲得補償:

    1、在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就遇到房屋拆遷時,被拆遷人(房東)能夠選擇的補償方式:

    (1)租賃期限未滿的房屋拆遷,如果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了房屋租賃關係,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了安置,則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方式。

    (2)租賃期限未滿的房屋拆遷,如果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沒有解除租賃合同,則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歸被拆遷人所有,但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2、對私有房屋補償的處理

    拆遷人給予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款、安置房歸被拆遷人所有。但是,被拆遷人應當負責安置房屋承租人。

    3、房屋拆遷補償款之外的其他補償費的處理

    (1)如房屋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對此有約定,則直接按照約定來辦理.

    (2)沒有相關約定,則依據法律規定來處理。

    承租人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對房子進行了裝修,那麼在遇到房屋拆遷的情況下,拆遷人應補償承租人因此而遭受的裝修損失費、裝置遷移費和安裝費、搬家補償費、臨時安家補助費,拆遷人應將上述款項發放給確因拆遷而搬家、裝置遷移和臨時過渡的承租人。裝置搬遷和安裝費用、無法恢復使用的裝置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應歸裝置所有人。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歸遭受實際損失的經營人。房屋承租人在搬遷的期限內提前搬遷的話,也是會有一定的搬遷獎勵費的。搬遷獎勵費由拆遷時在被拆遷人房屋內實際居住的人(承租人)之間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如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該《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 5 # 黑地麻弄

    怎麼老是有人問這種問題 在回答一次 補償物件是產權人 和承租人無關 至於租金 裝修等問題 是租客和房東 協商解決

  • 6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行政訴訟法》中就規定了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有權提起訴訟。也就是說,被徵收的房屋如果除房主外,還有利害關係人,那麼這個利害關係人也有權利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又能證明什麼呢?這能證明的可多了,比如最重要的承租人(即房租客)也具有行政訴訟原告主體資格。所以,不能就以《補償條例》的規定就認為承租人沒有原告主體資格。即使房租客能作為原告進行訴訟,那又能拿到什麼補償呢:房租客既然具備原告主體資格,那麼我認為,在徵收時所產生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以及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都是有權利去爭取的。這裡小編給大家提供一個思路,供房租客參考。首先房租客可以與房東協商,把還在期限內的租金退還給房租客。如果房租客有裝修房屋的話,那麼在房屋內的裝飾物也是可以找徵收方索要補償。另外,在找房子時所產生的費用,也可以找徵收方進行爭取。如果爭取不成,千萬不要放棄,因為房租客還具備原告主體資格,可以把徵收方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損失。但是,我的這個思路,目前還沒有任何法律條文所支援、反對。所以,因為徵收所導致的損失是否能得到補償,完全靠當地法院的判決。有的法院認為房租客可以得到補償,那麼徵收方就要賠給房租客其損失。如果法院認為房租客得不到補償,那麼徵收方就不用賠給房租客損失。總之,得不得的到補償完全是靠自己爭取的。

  • 7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如果承租人對出租人的房屋進行了裝修裝飾,可以得到裝修裝飾補償;無裝修得不到該部分補償;還能獲得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的補償。用於商用的房屋的承租人可以獲得的補償:在正常經營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徵收時,對於機器裝置、物資等搬遷費用應屬於承租人;在正常經營的承租人,在遇到房屋徵收時,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應給予承租人。如果遇到徵收時,租賃合同沒有到期,合同因遇到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承租人多繳納的租賃費,出租人應當返還給承租人。

  • 8 # 房產大象

    遇拆遷,租客能得到拆遷補償嗎

    一、2011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明確拆遷補償物件是被徵收人,也就是業主,和租客沒有任何關係。嚴格上租客是無法從開發商處獲得任何補償的,即便搬遷補助費,按規則是給業主的,也不是直接給租客。

    二、那麼作為租客比較明確幾點是,第一,無權利分得拆遷款;第二,租客可以解除與出租人的租賃合同,並拿回預交的租金;第三,可以就裝飾裝修補償金、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搬遷補助等費與出租人協商補償。第三,無論最後租戶協商是否達成,都需要搬遷,未搬遷的會被強制執行。

  • 9 # 魏家大哥

    承租者是不會有補償的,房屋所有權是房東而不是承租者,房屋被國家依法徵收後,徵收補償物件為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承租人並非徵收補償的物件。

  • 10 # Silence22

    肯定是不能獲得補償的,從法律來說房屋拆遷補償只是多房屋產權所有人補償。租戶是沒有房屋產權的。不過租戶在租期內並且房東沒有提前告知協商搬離,可以提出讓房東給予適當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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