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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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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aimi32709
現在有的重疾險在產品設計方面更加人性化,除了被保險人豁免條款意外,還增加了一個投保人豁免條款。什麼意思呢?如果投保人滿足了豁免條款裡規定的情況,他的保單就不用再繳費了。最常見的應用場景就是夫妻互保。比如妻子給丈夫買保險,勾選了這個投保人豁免條款,如果妻子生病的話,後面的錢就不用交了,丈夫的保障依舊有效,丈夫同理。也就是說,如果選擇了夫妻互保,只要夫妻兩人有任何一人生病,那麼兩個人之後剩下的保費全都不用交了,但是保險合同依然有效,重疾保障也依然存續。投保人保費豁免就是夫妻互保最大的優點。但是這裡面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點,今天我們來聊一下。首先,如果勾選了這個條款,保費會高一點點。當然這個也不算缺點,畢竟多了豁免的保障,保障責任多了,保費自然會增加一點。我們舉個栗子看一看:一對夫妻,雙方都買了某重疾險50萬的保額,繳費期限是30年。如果不選投保人保費豁免,一年的保費是13000,勾選了投保人保費豁免條款呢,一年的保費就是14000,貴了1000塊錢,夫妻兩個人就是2千,30年算下來就多掏了6萬多。其次,夫妻互保最大的風險是離婚。所以說只要你們夫妻感情非常好,覺得這種方式划算,就可以用這種夫妻互投的方式,畢竟保費豁免還是很有誘惑力的;但如果你對自己的婚姻沒有信心,我們還是自己給自己投保。如果你真的愛對方,可以把對方寫為受益人。
有必要。夫妻互保,字面意思就是夫妻雙方互相作為投保人為對方投保險。從專業角度就是在傳統保險產品上附加投保人豁免,一旦投保人發生風險,被保險人的保費可以得到豁免。這種豁免包括投保人重疾豁免、投保人身故豁免,甚至投保人輕症、全殘豁免等,也就是通俗講的保險的保險之“雙保險”。在條款裡一般這樣規定“被豁免的保險費視為已繳納,同時本合同繼續有效”。道德意義。保險是愛與責任的體現,夫妻互相關愛與照顧是婚姻的基本意義,夫妻互保就好像是給婚姻做了雙保險,不僅從法律意義上有一紙婚約約束,而且還做出了這樣一種承諾,即我的生命與你聯接在一起,無論我發生重疾還是意外,我都保證能繼續對你的愛與照顧。其中關鍵點在於投保時要附加投保人保費豁免,否則夫妻互保就無法產生1+12的作用。夫妻互保後,無論夫妻雙方哪一方發生風險(身故、重疾等),兩份保單都會豁免後期未交的保費。舉例:王先生和太太想給他們兩個人做一份重大疾病的保障,以夫妻互保的方式做了保障計劃,即:王先生作為投保人,給太太購買了一份重疾險,附加了投保人豁免保險,終身保100萬額度,年繳保費25000元,交20年。太太作為投保人,給王先生購買了一份重疾險,附加了投保人豁免保險,終身保50萬額度,年繳保費25000元,交20年。這樣,二人完成了夫妻互保,5年後,王先生因為工作壓力及環境問題,患了惡性腫瘤,得到了100萬的理賠,並且合同終止。王先生因為得了重疾,失去了收入能力,給太太投保的那份保險只交了5年,還有15年的保費沒有交,但那份保險因為附加了投保人保費豁免,因此這15年的保費(15年*2.5萬=37.5萬)即刻起不用再繳納,保單繼續有效,不受影響。緩解了家庭的保費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