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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盤友俱樂部焦立廷

    從根本上講,這不是簡單的"有沒有義務"的問題,而是藝術創作中思想方法和藝術表達水準、方法的問題。

    事實上,可以說藝術家們是在一生中的每一時刻都期盼著知音的到來。

    從實踐出發,藝術家真正糾結並思考的是:聽從內心的指引,用怎樣的形式詮釋和呈現作品,才能不喊口號、不貼標籤而又能表達自己心底的思想,震撼到更多的心靈。

    儘管我在網上看到過這樣有趣的回答:

    “這要看你做的是什麼藝術。

    僅僅是為了取悅自己,玩得開心,

    當然沒有責任讓任何人看懂。

    假如想靠藝術謀生,想賺錢,

    那當然有義務讓別人看懂。”

    我想:

    “取悅自己、玩的開心",並不是藝術的目的;

    “為謀生賺錢而讓別人看懂"當然與藝術追求相悖離。

    過於現實、隨興的答案,已然完全看不到藝術的本來模樣。

    生計為生存,無可非議,亦有普及美育大眾的意義;

    但不忘藝術追求的初心是對每個人的考驗。

    我們換一個視角來看這個問題一一

    興起於上世紀60年代的接受美學的主要理論觀點也許可以給我們帶來一些啟迪:

    一一藝術作品是開放的,它是創作思維與欣賞期待之間的互相交流與認同。

    做為一名藝術實踐的受益者,我想把自己的切身感受分享給朋友們:

    一一藝術從不祈求受眾百分之百的擁躉,

    一一藝術永遠珍視:哪怕是絕無僅有的心靈共鳴!

  • 2 # S詩書畫

    藝術作品不能自行呈現,它必須藉助於他人的意識才能呈現。就閱讀文學作品來說,薩特承認閱讀在本質上是自由的,但是這種自由是一種負責的自由。什麼意思?比如,作家之所以要選擇寫作,就是為了召喚其他人的自由,而讀者的閱讀,既是對作品的理解體認,又是透過作品對自身自由的肯定。

    文學也好、繪畫也好、電影也好,它都是有受眾的,創作者心中一定有其設定的受眾。每一個欣賞藝術作品的人都會對作品有所期待,這種期待有一個相對確定的界域,此界域圈定了理解之可能的限度。每個人都在自己的理解範圍內欣賞作品,基於自身既往的審美經驗和以往的生活經驗,這會幫助我們貼近藝術作品,同時也由於每個人經驗的不同而限制了對藝術作品的理解。

    接受美學的另一個代表人物是伊瑟爾,他認為藝術作品是一種創作者與欣賞者之間的交流形式。創作者和觀眾二者結合才能形成作品。他基於文學理解給出一個概念叫做“文字的召喚結構”,指的是文字具有召喚讀者閱讀的結構機制。創作者在創作作品的同時,會召喚欣賞者來欣賞,這些欣賞者是創作者內心設想的隱在受眾。

    藝術的本質涉及審美體驗,審美生產會給創作者帶來審美創造的愉悅,而審美的接受者會調動自己的經驗來愉悅自己,這就是審美體驗。我相信任何一個藝術家在創造作品時,都渴求將自己的體驗傳達給欣賞者,至於有沒有欣賞者能夠理解和欣賞作品,這是審美體驗傳達的結果,而不是創作者的初衷。

  • 3 # 驚龍軒

    藝術的確是應該為大眾服務的,藝術作品當然最好是能讓普通大眾都看得懂。當然,有些大眾看不懂的作品也不能盲目否定其藝術價值。畢竟,藝術也有大眾藝術和小眾藝術之分。

    舉個例子說,羅中立先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有兩幅作品令人印象深刻,一幅是《父親》,另一幅是《春蠶》,是表現一個老母親形象的。直到今天,這兩幅作品還是被視為中國寫實主義油畫的經典作品,備受推崇。巧的是,聽說羅中立的這幅《父親》這段時間要來長沙展出了,這是老百姓非常歡迎的藝術表現形式,一定會再次喚起很多人的回憶和共鳴。

    不過,羅中立後來的作品幾乎都是些抽象主義的繪畫形式了,一般大眾很難看懂。這種創作方向的變化應該跟他取歐洲留學的經歷有關係,他在國外現場看到西方當代藝術的全貌,除了在美術館博物館看到藝術的歷史,也親眼看到了西方藝術的變革過程。不用說,這樣的經歷對於羅中立畫風的改變起了很大作用。

    於是,一度畫出最親近普通大眾油畫作品的羅中立,開始畫一些大家看不太懂的作品了。站在藝術的角度,羅中立先生的作品在創作思維和表現技法方面都有了很大突破,應該承認其藝術追求和取得的新的藝術成就。不能說他的作品大家不太接受了,就沒有盡到一個藝術家的義務。

    達芬奇的《蒙娜麗莎》大家看得懂,也喜歡看,我們說達芬奇是油畫大師;畢加索的《亞威農少女》,被稱為立體主義繪畫里程碑式的作品,但是普通大眾卻不一定能接受。雖然如此,畢加索同樣被視為屈指可數的藝術大師。

    現在的繪畫界,流行利用照片來創作作品,就連全國美展這樣最具影響力和權威性的活動也不例外。近段時間關於全國美展的爭議非常多,最大的爭議就是說現在的美術作品大多是在畫照片,已經喪失了繪畫作品應有的藝術魅力了。

  • 4 # 燈影書畫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藝術當然有義務讓觀眾看懂,這是由藝術的本質和藝術的社會屬性所決定的。

    藝術產生於人類的社會生活,從藝術誕生的那一天起,藝術就具有面向大眾的社會屬性。藝術的本質是發現生活中的真善美,揭示生活中的真善美,以藝術的形式弘揚和傳播生活中的真善美,藝術的這一本質決定了藝術有義務讓觀眾看懂。

    隨著社會的發展,時代的進步,人們的物質文化生活普遍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大眾的藝術審美需求和藝術審美能力也有了普遍提升,這時藝術作品就更有義務讓觀眾看懂了。

    不能否認,藝術作品作為一種精神文化產品,有的帶有前瞻性,有的比較“高深”難懂,會出現在一定時期很多人看不懂或不能理解不能接受的“曲高和寡”的情況,這也是正常的,而且符合藝術多元化多樣性的發展要求。但是這跟藝術作品有義務讓觀眾看懂並不矛盾,它更加說明宣傳推介普及藝術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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