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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嶽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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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imin52888
凡事有底線!原則問題,不可妥協!古往今來,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故事無數。本人以為:這是對的!!!有道是:因果迴圈,報應不爽!縱觀歷史,明顯可尋報應的痕跡!孫臏、伍子胥等就是最早的例子!很多人反對這樣做。因為他們並沒有在意受害者的感受,更不知道有的傷害令受害者已經心理扭曲、精神變態!總以旁觀、客觀、理智的狀態去評估,自然大謬!到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地步,必是殺父奪妻滅子等深仇大恨,血性男兒,有所為有所不為,何懼生死矣!
這是我以前寫的一個答案。
已經到了兩界山,加油! ——戲論“同態復仇”
所謂“同態復仇”,就是“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為最高準則的復仇方式,也稱為“對等復仇”。你問“同態復仇不合理嗎”,這是逼著讓人做“要麼0要麼100”的單項選擇,不合理就是0分,合理就是100分。可是這個層巒疊嶂九曲十八彎的世界何曾簡單到非此即彼黑白分明的程度?
鴻蒙開闢以來,世間最大的疆域不是羅馬帝國,也不是蒙古帝國,而是一個叫“灰色地帶”的王國,在這個王國,0分不存在,100分只是夢想,那裡只有一種主義,就是“相對合理主義”,所以我的回答是:同態復仇合理,但只有60分,同態復仇不合理,但已開始及格。
實際上,“以眼還眼,以血還血”的同態復仇,是人類文明之幕開始慢慢拉開的血色黎明,如果你只看到了流淌的鮮血,那我提醒你畢竟已熬過了漫漫長夜,如果你只看到了黎明,那我提醒你聞聞那刺鼻的腥氣。
首先看看它的合理之處,為啥能給它打60分,為啥說它代表了遠古正義的開端,以血色拉開了正義之帷幕呢?
因為在“同態復仇”之前,人類就是無節制的野獸、一幫瘋子、一群精神病、一群被捅了蜂窩而顛狂的野蜂啊(容我喘會兒,肺活量不夠啊) 為什麼這麼埋汰我們祖先啊?不是我毒舌,真的是因為在掌握“同態復仇”這一絕招之前,我們的祖先解決衝突時只會兩板斧啊,一招叫“血族復仇”,一招叫“血親復仇”,這兩招古惑仔看來,酷帥那啥炸天,但真的很野蠻啊!
先說這血族復仇。簡單地說,血族復仇就是:你殺了我一個,俺們幹翻你全村兒! 原始社會時期,每個人都有兩個特點,一個特點是“窮”,另一個特點是“挫”,第三個特點是不識數,又窮又挫還不識數,史前一萬年你能幹啥?單幹肯定是活不下去滴,只能緊緊拽著集體才能混個半飽,所以個人與集體藤纏枝繞,渾然為一,以至很傻很天真的祖先們真誠地認為:“我就是氏族,氏族就是我”!
反過來對於敵人,也會真誠地認為:“你就是敵方的氏族,敵方的氏族就是你”,因此,假如你一個人欺負了我一個人,那用咱們祖先的數學公式計算,就是“你這個氏族欺負了我這個氏族”,咋辦?叫上咱這邊所有人,七大姑別逮蝨子了,八大姨別縫獸皮了,三嬸六舅也別鑽木取火了,快撿起石塊,操起石刀,舉起火把,衝啊,衝進敵人部落,殺光他們一窩兒,包括他“七舅姥爺他三外甥女兒”,哪怕剛出生的嬰兒,也要挑死在尖棍上,戳向那血色的天空,直到再也聽不見一絲微弱的哭聲,感受不到洞穴深處那砰砰的心跳,方才收工。
“血族復仇”的原始人們,奉行的是希特勒的法則:“對於敵人,沒有什麼比墳墓更適合了”。 “一人沾染的每一汙點,犯下的每一罪過,都會透過直接的身體感測給部落的整體,被謀殺者靈魂的報復並不限於謀殺者,而要擴充套件到所有與謀殺者有直接或間接關係的人”。
所以,血族復仇完全是無節制的,往往導致氏族之間漫無限制的殘暴廝殺,甚至造成整個氏族或部落的滅絕。將人類潛伏的像野獸一樣的原始攻擊本能充分地調動了出來,成為“野蠻人的普遍邏輯”。
哦,這就是我們的祖先! 網上流傳一個段子,說一過年,Jame、Dave、Mary都會變成鐵蛋、狗剩和翠花。其實,回過頭來看一看,在血族復仇的時候,我們這些西裝領帶沐猴而冠的,連“鐵蛋、狗剩和翠花”都不是,我們是“獅子、野狼、和鬣狗”,群攻群守,嗜血狂魔!
再來說說我們祖先的第二招,就是血親復仇。 我們的祖先有個奇怪的思維,認為人活著哪怕很挫,但一死就會變牛叉,特別是死去的家族成員,具有讓活人得福或受禍的特殊能力。因此當死鬼(不是罵人啊)要求家人為他復仇時,活人必須不惜一切代價來滿足。否則,他會“give you some color to see see”,比如宋丹丹拿自己死去的媽來威脅趙本山時說的:“讓我媽把你帶走!”
在印第安人的某些部落中,父親被殺死的小孩長大後會明白他的責任:“死者會託夢給他的兒子兄弟,哭著叮囑他們不要讓仇人逍遙事外。如果他的兒子或兄弟不為報仇,那麼這個含怨的憤怒的冤鬼就會對他的兒子或兄弟不利了”。 “他們在沒有以血討還血債之前,心中有如火燒一般,日日夜夜,永不安寧。當他們的親戚,成本部落、本家族中酌一個成員被人殺害時,哪伯被害者是一個老婦人,這仇恨也會父子相傳地永世不忘”。
武俠小說對“血親復仇”特別感興趣,其中《雪山飛狐》裡的胡家和苗家上百年的恩怨往來就是其中的典型。兩家的祖先百年前結怨,於是兒子為爹報仇,孫子為兒子報仇,子子孫孫無窮匱也,一直到胡斐與苗人鳳,書的結尾說胡斐看到了苗人鳳的破綻之處,舉刀要砍,但刀未落下書已結束,留給世人無窮的猜想,也給綿延了百年的血親復仇劃上了一個問號。 血親復仇,導致整個江湖瀰漫血腥的生存狀態,仇殺成為基本的常態。
而且更可怕的一點是,因為這種方式是受害者親屬操刀進行的,所以,你也知道,你爹都被人殺了,你報仇的時候能像檢察官一樣“理性、平和、文明、公正”嗎?一天二地恨,三江四海仇,肯定得瘋狂地報復啊!聽說過《倚天屠龍記》裡的謝遜嗎?他師父成昆姦殺了他老婆,“父母妻兒,弟妹僕役,全家一十三口,盡數斃於他的拳下”,害得他家破人亡,此種情況下,謝遜是怎麼“血親復仇”的?書中寫道:謝遜“到處做案,殺人放火,無所不為。每做一件案子,便在牆上留下了我師父的姓名”,在至“自遼東以至嶺南,半年之間接連發生了三十餘件大案,許多成名豪傑突然不明不白的被殺,而兇手必定留下混元霹靂手成昆的名字。被害之人不是一派的掌門,便是交遊極廣的老英雄,每一件案子都牽連人數甚眾”。 如此謝遜,前期遭遇固然令人同情,但其不分清紅皂白的“血親復仇”與野獸又有什麼分別?
尼采說過一句話:“與怪物戰鬥的人,應當小心自己不要成為怪物。當你凝視深淵時,深淵也在凝視著你”。 “金毛獅王”謝遜,真的只是一頭獅子,雖然頭上的毛是土豪金抽絲兒做的。
所以,我們的祖先只會以上這兩招:“血族復仇”和“血親復仇”,在漫長而不見星光的遠古黑夜裡,殺光敵人,或者被敵人殺光,透過歷史那厚重的迷霧,我們仍能依稀看到那汩汩而流的鮮血之河。
所幸的是,“同態復仇”來了,原始的正義很粗糙,但畢竟開始了!它以“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為最高的準則,也稱為“對等復仇”。
“對等”!一看這倆字就能感受到一種剋制和理性。在復仇的物件與時間上,“同態復仇”放棄了施與仇敵無限的報復,給自己劃定了一個圈,圈外是野獸,圈內是人。 此時的“仇恨”已經被視為一種類似於“債”的東西,復仇也成為一種以人身償債的手段。
所謂的“以血還血,以牙還牙”並非嚴格意義上規則,它只是一種原則,體現了對等性,這也意味著正義報應觀念的開始。 從本質上來說,“同態復仇”與“欠債還錢”這一古老觀念有關,尼采說過:“恰恰是那些關於交換、契約、罪孽、權利、義務、協調等等的萌芽意識首先轉化出最粗放、最原始的公共群體(和其它類似的群體比較而言),與此同時還形成了比較、計量和估價權力的習慣……“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價格”,“所有的東西都是可以清償的”:這是正義的最古老和最天真的道德戒律,是地球上一切“善行”、“公允”、“好意”、以及“客觀性”的開端。
於是,在“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價格”這一觀念下,人們的報復行為開始被衡量,不能再超過你受過的損失,他打瞎了你的眼,你也只能打瞎他的眼,而不能殺了他,更不能殺他全家。他敲落了你門牙,你也只能敲落他的門牙,而不能打瞎他的眼。他殺了你一個,你也最多隻能殺他一個,而不能咬牙切齒把他小三兒都殺了(還說替天行道)。
只會激情的是野獸,會剋制的,才是人!
小布什演講中說過一段極為精彩的話:“人類千萬年的歷史,最為珍貴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師們的經典著作,而是實現了對統治者的馴服,實現了把他們關在籠子裡的夢想。我現在就是站在籠子裡向你們講話。”這段話說的是人類向外對公權力的制約,其實,在漫長的歷史中,人類對自己內心澎湃激情的剋制,對自己不羈獸性的馴服,不也是一種“最為珍貴”的成就嗎?
至此,在“正義”這條路上,人們終於走進了黎明,雖依舊黑暗,但已有星光,雖未登堂入室,但已跨過門檻,雖遠遠不夠優秀,但已取得60分的及格分。
歲月之恩,日久始現,時間終會教導人類掌握更文明更貼近正義的衝突解決機制,“同態復仇”的原始正義也終究演變成為透過法庭實現的訴訟正義,復仇最終走向了規制和公正,“獅子、野狼、和鬣狗”終於進化成了“鐵蛋、狗剩和翠花”,並最終成為了“Jame、Dave、Mary”,不是說西裝革履打領帶就是我們期待的最終形態,更不是說“歷史已經終結”——事實上天竺還遠遠沒有走到,真經遠遠沒有到手,我們可能只是剛走到兩界山而已,沾沾自喜是多麼的傻啊,但我們畢竟到了兩界山,畢竟找到了猴子,猴子既然都找到了,還怕取不到真經麼? 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