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標準的70後

    1.南宋奸臣秦檜誣陷岳飛謀反,將岳飛父子殺害。韓世忠不平,去質問秦檜有沒有證據,秦檜回答說“莫須有”,意思是也許有吧。

    2.二戰剛結束時,吉田茂政府為了解決國內糧食危機,採取推遲上任,虛報冒領的辦法迫使美國借糧。美國借了70萬噸糧食給日本。

    當吉田茂來到美軍駐日本總部拜會麥克阿瑟時,麥克阿瑟陰沉著臉說:“你們日本人太狡猾,亂編統計數字騙我們美華人。”吉田茂狡辯道:“將軍閣下,在戰前,如果日本的統計完備,也許就不會發動那樣輕率的戰爭,而且即使發動了也可能會戰勝美國。”

  • 2 # 竹隱閒士

    我想起一個古老的《半費之訟》。說:

    古希臘,一個名叫歐提勒士的人想從業當律師,為此向著名學者普羅達哥拉學習論辯術。兩人書面約定:學費先付一半、另一半等學生學成執業、並打贏頭一場官司後付清。

    但畢業後,歐提勒士並未執業;老師的一半學費也就沒了著落。普羅達哥拉等得不耐煩了。於是找到歐提勒士,開門見山直奔主題:“小子,給錢!否則老子請你吃官司”!並且給學生做了如下解析:

    想想吧:如果我勝訴,你敢不給我那一半學費嗎?法院的判決還能不作數嗎?你敢藐視法庭嗎?如果老子我敗訴,那麼你可就是“打贏過頭一場官司”啦!合同說的明白:你勝過頭一場官司就必須付費啦!小子好好想想吧:這場官司,我不外乎或者勝訴或者敗訴,哪種情況你都得給我付另一半學費。別費事了,給錢吧!

    沒想到青出於藍勝於藍,學生不客氣地給曾經的老師以這樣的答覆:

    老師您剛好弄反啦!想想看:如果老師您官司勝訴;那麼,我當然不能付費;因為按合同:我還是沒有打贏過官司,有什麼道理付費呢?如果您不幸官司敗訴,那麼,我更不能付另一半學費啦!試想:連法庭都判您敗訴,就是說連法院不同意付學費呀;得執行法庭判決呀!您看:無論這場官司您勝訴還是敗訴,我都沒道理付給您另一半學費呀?!

    這就是著名的《半費之訟》。

    問:老師和學生,誰對誰錯?本題中,當普羅達哥拉向學生歐提勒士提出:“不管我勝訴還是敗訴,你都得付給我學費”時,他的論據不是同一個標準:勝訴時,以法院的判決為依據;而敗訴時,則以事先的書面約定為依據。他原以為這樣就可以迫使歐提勒士不戰自降。誰知歐提勒士一眼就看穿了老師的詭辯伎倆,於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給出了針鋒相對的反推:老師敗訴時,以法院的判決為依據;老師勝訴時,則以事先書面約定為依據。這就使得普羅達哥拉陷入尷尬境地。如果他指出歐提勒士是在進行詭辯,那麼就得首先承認自己是在詭辯;如果認為自己的推論“正確”,那麼就得承認歐提勒士的推論也無懈可擊。左右為難,進退維谷。

    當然,歐提勒士雖然是在反駁老師的詭辯,但他自己的推理也是一個詭辯。師徒兩人各自都沒能保持論辯標準的同一。這樣的爭論,不可能有什麼對錯;糾紛當然也得不到正確的解決。

    結果雖然沒有交待,但從邏輯學的角度來分析,普羅達哥拉和歐提勒士兩人的立論都是錯誤的。因為他們都違背了邏輯上“同一律”的要求,並因而必然陷入概念及判斷混亂,是非標準不同一,是為詭辯。

    事情發生在普羅達哥拉身上絕非偶然。這個大學者主張相對主義,主張“人是萬物的尺度”。他舉例說,風吹到人身上,“對於感覺冷的人是冷的,對於感覺不冷的人是不冷的”。糖吃到人嘴裡,對於健康的人是甜的;對於有病的人則是苦的。也就是說,人的主觀感覺是認識世界的準繩,並沒有什麼所謂客觀真理。而所謂知識,就是感覺。各人的感覺不同,知識也就互異。結果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是非無法判定。他還認為,對於每一論據都可以同樣令人信服地舉出另一完全相反的論據。可見一切真理都是主觀的、相對的、暫時的。

    真是“真理向前多跨出半步即成謬誤”。普羅達哥拉這個“相對主義”大師自己就時常鬧笑話!

  • 3 # 待曉兒

    詭辯術的神奇在於化不可能為可能。不是什麼樣的辯駁都能叫詭辯術,詭辯高手往往都會用對手的邏輯來證明自己的觀點,讓對手無話可說。聽到結論的人都明白這個觀點是錯的,但在邏輯上卻幾乎毫無破綻,以致有時候無力反駁。

    我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白馬非馬”的論斷,但可能一些朋友並不瞭解這個論斷到底是怎麼來的。我來梳理一下公孫龍的邏輯,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順著他的邏輯來駁斥,這是幾千年來無人做到的,也是這個論斷為何如此出名的原因。

    《白馬論》這篇文章用主客問答的形式,透過二人辯難來展開的。我們把兩者分為客與公孫龍,不按照原文逐字翻譯,只通俗點講二者的邏輯,極為精彩:

    客:白馬非馬,對不對?

    公孫:對。馬是形體,白是顏色。顏色加形體能等於形體嗎?(就是我們說的1+1怎麼能還得1呢?)所以,白馬非馬。

    客駁:這裡要是有一匹白馬,你就不能說沒有馬。如果白馬非馬,那怎麼還能叫有馬呢?

    公孫:要找一匹馬,黃馬黑馬都可以,但要找一匹白馬,黃馬黑馬就不符合要求了。這說明要求的不一樣,一為馬,一為白馬。所以白馬非馬已經很明顯了。

    客駁:那按照你的邏輯,天下所有有顏色的馬不就都不是馬了嗎?

    公孫:馬有顏色你叫它白馬。那如果馬沒有顏色,你只會叫它馬而已。所以白色是對馬進行了限定,沒有限定的馬和有了白色限定的馬能是相同的概念嗎?所以白馬非馬。

    (注意,這裡公孫龍已經開始有意地由具體的形態轉向概念化了,詭辯也開始真正展開,上述的只是開胃小菜。)

    客駁:白馬本身就是馬,只不過是白顏色的,是外在特徵加上本質屬性而已,在一起,白色並不能改變馬的本質。所以,白馬非馬並不成立。

    (這個就像我們今天說的用矛盾特殊性來解決這個命題了,但公孫龍並沒有再糾結自己的邏輯,而是對客的邏輯發起反擊。)

    公孫:如果說有白馬就不能說無馬,那有白馬就可以講有黃馬了嗎?

    客:當然不行。

    公孫:把有馬和有黃馬來區別對待,那不就是把馬和黃馬分開來嗎?既然認為黃馬不是馬,那還認為白馬是馬?你的邏輯不是有問題嗎?

    (這一段可能有人會講,怎麼又回到這和顏色和形體上了?其實只是公孫給客下的一個陷阱,用客的邏輯來證明自己的觀點。如果客認為自己的邏輯和回答沒有問題,那麼也就說明公孫的分析也沒有問題。所以客無法再回答了,以下由公孫正面回答矛盾的特殊性。他不再限定在具體的事物,而是把白馬作為一個概念來抽象,從文字邏輯的角度來辯駁,也是最難懂的部分。)

    公孫:認為有白馬就不能算沒有馬,這是專指馬的形體來講的,但是呢,白馬是形體與顏色的集合,作為白馬這一物種來講你沒有辦法分開,所以白馬作為一個整體概念不能叫做馬,所以把白馬叫做馬,只是白馬的形體和馬一樣而已,實質上,馬這一個概念是不能適用於任何有顏色的馬的。

    再來說說“白”,不論附著在什麼事物上,白就是白,所以不用去考慮到底是什麼形體。同理,馬就是馬,不限定何種顏色的時候,黑馬、黃馬都可以符合要求,但是白馬是限定於白色的馬,所以黑馬、黃馬都不能叫做白馬。白馬本身就是加了限定的,與“馬”這一不加限定的概念自然是有區別的。

    (我們可以看到,從最開始的形體之爭,即白馬這一物種是不是馬的爭論漸漸轉變為概念上“白馬”和“馬”有沒有差別。)

    也許有人會問,這種詭辯有什麼價值?從淺顯一點來看,並沒有什麼價值,但實際上是對思維的一種訓練。這種變化是隱形的,就像人們學了很多數學知識可能以後都不會用到,但學習過程裡對思路的開拓卻對人以後的生活有很大影響。

  • 4 # 散木17

    古希臘有兩個智者,或者叫詭辯家sophist ,一個叫迪奧尼索多拉斯,一個叫攸狄底姆斯,他們戲弄一個頭腦簡單的人。叫克里西普斯。

    Dionysodorus begins: You say that you have a dog?

    Yes, a villain of a one, said Clesippus.

    And he has puppies?

    Yes, and they are very like himself.

    And the dog is the father of them?

    Yes, he said, I certainly saw him and the mother of the puppies come together.

    And is he not yours?

    To be sure he is.

    Then he is a father, and he is yours; ergo1, he is your father, and the puppies are your brothers.

    狄奧尼索多拉斯說:

    你說你有一條狗嗎?

    是呀,克里西普斯說,有一條惡狗。

    他有小狗嗎?

    是呀,小狗們和他一個樣。

    狗就是他們的父親嗎?

    是呀,他說,我看見了他和小狗的母親在一起。

    他不是你的嗎?

    他確乎是我的呀。

    他是一個父親,而且他又是你的;所以他就是你的父親,而小狗就是你的兄弟了。

    選自羅素的《西方哲學史》

  • 5 # 得一知己足矣

    1:有一天,蘇格拉底的學生問他:“什麼是詭辯?”蘇格拉底沒有回答,卻反問道:“有一個乾淨的人和一個邋遢的人。同時去拜訪某人,這人燒了一大桶水請兩人洗澡。你說,洗澡的會是哪一個?學生立即回答: “那個邋遢的人。”“錯,”蘇格拉底搖搖頭,“洗澡的是愛乾淨的人,而那個邋遢的人不喜歡洗澡,所以才會邋遢。”學生想了想,點頭承認老師說得正確。而蘇格拉底又搖搖頭,“不對,洗澡的是那個邋遢的人,因為他需要洗澡。”學生糊塗了,問老師,究竟誰該洗澡。蘇格拉底答道,“兩個都洗了,愛乾淨的人喜歡乾淨,所以又洗了一次;而邋遢的人需要洗澡,所以也洗了澡。”學生恍然大悟:“我明白了,原來他們都洗了澡。”蘇格拉底嘆了口氣:“你又錯了。兩人都沒洗澡,乾淨的人不需要洗澡,而邋遢的人不願意洗澡。”

    2:天機不可洩露

    從前,有三個秀才進京趕考,途中遇到一個人稱“活神仙”的算命先生,便前去求教:“我們此番能考中幾個?”算命先生閉上眼睛掐算了一會兒,然後豎起一根指頭。三個秀才不明白是什麼意思,請求說清楚一點。算命先生說:“天機不可洩露,以後你們自會明白。”後來三個秀才只考中了一個,那人特來酬謝,一見面就誇獎說:“先生料事如神,果然名不虛傳。”還學著當初算命先生那樣豎起一根指頭說:“確實‘只中一個’。”秀才走後,算命先生的老婆問他:“你怎麼算得這麼靈呢?”算命先生嘿嘿一笑說:“你不懂其中的奧妙,豎一根指頭,可以作出多種解釋:如果三人都考中,那就是‘一律考中’;要是都沒有考中,那就是‘一律落榜’;要是考中一人,那就是‘一個考中’;要是考中兩人,那就是‘一人落榜’。不管事實上是哪種情況,都能證明我算的是對的。”

  • 6 # 通往智慧之門

    相傳古代希臘有一位詭辯家叫歐布里德,向鄰居借了一筆錢,約定一月後歸還。到期了,鄰居要他還錢,他故作驚訝地說:“我沒有借你的錢呀!” 鄰居說:“您忘了嗎?是上月向我借的。”他說:“對!上月我借了你的錢。不過哲學家說,一切皆流,一切皆變。現在的我已經不是一個月前向你錯錢的我了,你怎麼能叫現在的我為過去的我還錢呢?”鄰居回家想出辦法,拿了根木棍,把歐布里德痛打了一頓。歐布里德氣勢洶洶地說:“你打人了,我要到法院告你!”鄰居笑著說:“您去告誰呢?現在的我已經不是剛才打您的我了,您要告就去剛才打你的那個我吧!”鄰居以詭辯對付詭辯,駁得歐布里德無話可說。

    古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是辯士學派的代表人物專門教別人如何辯論。有一次一個年輕人,資質非常優秀,就要這個年輕人跟他學習辯論。這個年輕人家境貧寒,畢達哥拉斯特准他學成之後再交學費,他與這個年輕人約定說:“你畢業之後和別人打官司,如果打贏了就代表你學成了,那時候就要付學費給我;如果打輸了就代表沒有學成,也就不需要付學費了。“這個學生畢業之後,打贏了很多場官司,但就是不肯交學費。最後畢達哥拉斯對這個學生說:”我現在要去告你,如果法官判決你勝訴,那麼按照我們的合約,你應該付我學費;相反,如果法官判決我勝訴,那麼按照法官的判決,你也應該付我學費。因此,不管法官判決我勝訴還是敗訴,你都應該付我學費。”這個學生回答說:“如果法官判我輸,那麼按照我們的合約,我不需要付你學費;相反,如果法官判我贏,那麼按照法官的判決,我因為不需要付你學費,因此,無論法官判我輸還是贏,我都不需要付你學費。”這也是一種兩難推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長相思納蘭性德,上闋和下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