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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651366048046

    有機食品判斷標準1、原料來自於有機農業生產體系或野生天然產品。2、有機食品在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有機食品生產、採集、加工、包裝、貯藏、運輸標準。3、有機食品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建立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控制體系和追蹤體系,因此一般需要有轉換期;這個轉換過程一般需要2-3年時間,才能夠被批准為有機食品。4、有機食品必須透過合法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的認證

  • 2 # 使用者9024769371300

      你好,食用農產品具體包括 和不包括的內容 比較多。公司註冊的時候,經營範圍中只需寫明“食用農產品(不含生豬產品)”具體的包括的範圍如下:

      食用農產品是指可供食用的各種植物、畜牧、漁業產品及其初級加工產品。範圍包括:

      一、植物類

      植物類包括人工種植和天然生長的各種植物的初級產品及其初加工品。範圍包括:

      (一)糧食

      糧食是指供食用的穀類、豆類、薯類的統稱。範圍包括

      1.小麥、稻穀、玉米、高粱、穀子、雜糧(如:大麥、燕麥等)及其他糧食作物。

      2.對上述糧食進行淘洗、碾磨、脫殼、分級包裝、裝缸發制等加工處理,製成的成品糧及其初製品,如大米、小米、麵粉、玉米粉、豆麵粉、米粉、蕎麥麵粉、小米麵粉、莜麥麵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麥片、甘薯片、黃豆芽、綠豆芽等。

      3.切面、餃子皮、餛飩皮、麵皮、米粉等糧食複製品。

      注:以糧食為原料加工的速凍食品、泡麵、副食品和各種熟食品,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二)園藝植物

      1.蔬菜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的總稱。範圍包括

      (1)各種蔬菜(含山野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2)對各類蔬菜經晾曬、冷藏、冷凍、包裝、脫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3)將植物的根、莖、葉、花、果、種子和食用菌透過乾製加工處理後,製成的各類乾菜,如黃花菜、玉蘭片、蘿蔔乾、冬菜、梅乾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4)醃菜、鹹菜、醬菜和鹽漬菜等也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注:各種蔬菜罐頭(罐頭是指以金屬罐、玻璃瓶,經排氣密封的各種食品。下同)及碾磨後的園藝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2.水果及堅果

      (1)新鮮水果。

      (2)透過對新鮮水果(含各類山野果)清洗、脫殼、分類、包裝、儲藏保鮮、乾燥、炒制等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水果、果乾(如荔枝幹、桂圓乾、葡萄乾等)、果仁、堅果等。

      (3)經冷凍、冷藏等工序加工的水果。

      注:各種水果罐頭,果脯,蜜餞,炒制的果仁、堅果,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3.花卉及觀賞植物

      注: 透過對花卉及觀賞植物進行保鮮、儲蓄、分級包裝等加工處理,製成的各類用於食用的鮮、乾花,曬制的藥材等。

      (三)茶葉

      茶葉是指從茶樹上採摘下來的鮮葉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經吹乾、揉拌、發酵、烘乾等工序初制的茶。範圍包括各種毛茶(如紅毛茶、綠毛茶、烏龍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注:精製茶、邊銷茶及摻兌各種藥物的茶和茶飲料,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四)油料植物

      1.油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榨取油脂的各種植物的根、莖、葉、果實、花或者胚芽組織等初級產品,如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胡麻籽、茶籽、桐籽、橄欖仁、棕櫚仁、棉籽等)。

      2.透過對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籽、桐籽、棉籽及糧食的副產品等,進行清理、熱炒、磨坯、榨油(攪油、墩油)等加工處理,製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餅粕等副產品,具體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餅粕、豆餅等。

      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注:精煉植物油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五)藥用植物

      1.藥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藥原藥的各種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

      2.透過對各種藥用植物的根、莖、皮、葉、花、果實等進行挑選、整理、捆紮、清洗、晾曬、切碎、蒸煮、密炒等處理過程,製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材。

      3.利用上述藥用植物加工製成的片、絲、塊、段等中藥飲片。

      注:中成藥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六)糖料植物

      1.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作製糖的各種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2.透過對各種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進行清洗、切割、包裝等加工處理的初級產品。

      (七)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初加工

      透過對熱帶、南亞熱帶作物去除雜質、脫水、乾燥等加工處理,製成的半成品或初級食品。具體包括:天然生膠和天然濃縮膠乳、生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澱粉、腰果仁、堅果仁等。

      (八)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舉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種可食用的人工種植和野生的植物及其初加工產品,如穀類、薯類、豆類、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蔬菜、花卉、植物種子、植物葉子、草、藻類植物等。

      可食用的乾花、乾草、薯幹、乾製的藻類植物,也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二、畜牧類

      畜牧類產品是指人工飼養、繁殖取得和捕獲的各種畜禽及初加工品。範圍包括:

      (一)肉類產品

      1.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包括各類牲畜、家禽和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以及其他經濟動物),如牛、馬、豬、羊、雞、鴨等。

      2.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產品。透過對畜禽類動物宰殺、去頭、去蹄、去皮、去內臟、分割、切塊或切片、冷藏或冷凍等加工處理,製成的分割肉、保鮮肉、冷藏肉、冷凍肉、冷卻肉、鹽漬肉,絞肉、肉塊、肉片、內丁等。

      3.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內臟、頭、尾、蹄等組織。

      4.各種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的肉類生製品,如臘肉、醃肉、燻肉等。

      注:各種肉類罐頭、肉類熟製品,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二)蛋類產品

      1.蛋類產品。是指各種禽類動物和爬行類動物的卵,包括鮮蛋、冷藏蛋。

      2.蛋類初加工品。透過對鮮蛋進行清洗、乾燥、分級、包裝、冷藏等加工處理,製成的各種分級、包裝的鮮蛋、冷藏蛋等。

      3.經加工的鹹蛋、松花蛋、醃製的蛋等。

      注:各種蛋類的罐頭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三)奶製品

      (1)鮮奶。是指各種哺乳類動物的乳汁和經淨化、殺菌等加工工序生產的乳汁。

      (2)透過對鮮奶進行淨化、均質、殺菌或滅菌、灌裝等,製成的巴氏殺菌奶、超高溫滅菌奶、花色奶等。

      注:用鮮奶加工的各種奶製品,如酸奶、乳酪、奶油等,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四)蜂類產品

      1.是指採集的未經加工的天然蜂蜜、鮮蜂王漿等。

      2.透過去雜、濃縮、熔化、磨碎、冷凍等加工處理,製成的蜂蜜、鮮王漿以及蜂蠟、蜂膠、蜂花粉等。

      注:各種蜂產品口服液、王漿粉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五)其他畜牧產品

      其他畜牧產品是指上述列舉以外的可食用的獸類、禽類、爬行類動物的其他組織,以及昆蟲類動物。如動物骨、殼、動物血液、動物分泌物、蠶種、動物樹脂等。

      三、漁業類

      (一)水產動物產品

      水產動物是指人工放養和人工捕撈的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兩棲類、海獸及其他水產動物。範圍包括:

      1.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等。

      2.將水產動物整體或去頭、去鱗(皮、殼)、去內臟、去骨(刺)、擂潰或切塊、切片,經冰鮮、冷凍、冷藏、鹽漬、乾製等保鮮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動物初加工品。

      注: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二)水生植物

      1.海帶、裙帶菜、紫菜、龍鬚菜、麒麟菜、江籬、滸苔、羊棲菜、蓴菜等。

      2.將上述水生植物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熱燙、冷凍、冷藏等保鮮防腐處理和包裝的產品,以及整體或去根、去邊梢、切段,經晾曬、乾燥(脫水)、粉碎等處理和包裝的產品。

      注:罐裝(包括軟罐)產品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三)水產綜合利用初加工品

      透過對食用價值較低的魚類、蝦類、貝類、藻類以及水產品加工下腳料等,進行壓榨(分離)、濃縮、烘乾、粉碎、冷凍、冷藏等加工處理製成的可食用的初製品。如魚粉、魚油、海藻膠、魚鱗膠、魚露(汁)、蝦醬、魚籽、魚肝醬等。

      注:以魚油、海獸油脂為原料生產的各類乳劑、膠丸、滴劑等製品不屬於食用農產品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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