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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鄒小櫻

    說起來,我聽Daft Punk的音樂,也快有十五、六年了。

    大學的時候,曾經有一段時間非常沉迷法國音樂。即廣義的Chanson。法國的流行音樂相比於歐美的流行音樂有自有的特色,以民謠為基礎,加入了不列顛入侵的吉他流行樂傳統,還有北非的節奏,以及隔壁德華人傳入的電子樂。那時候我喜歡的法國音樂人,老一輩是甘斯布,年輕人是比歐雷·本傑明。

    於是,有一天,在唱片架上,我拿出了一張daft punk。

    這一定是一個很厲害的朋克樂隊吧!叫做“蠢朋克”誒!

    結果,當我回家,放進CD機的時候。

    我傻眼了。

    我相信,和我一樣的搖滾青年,在中國,不在少數。

    在2000年左右,中國的搖滾青年聽的還是老一套,當我們聽到daft punk的時候,能夠一下子喜歡上的,太少了。我們的認知體系,怎麼能領會這支網紅型電子樂隊的妙處呢?一直待到了EDM大潮,Lady Gaga重新定義了舞曲,然後就是蠢朋克那一張世紀大碟,《超時空記憶》。在過去天馬行空的編曲創意基礎上,蠢朋克加入了很漂亮的真實的band隊演奏,尤其是超級棒的貝斯手尼爾·羅傑斯,他在Chic樂隊裡的偉大成就毋庸置疑,他的加入,get lucky變得這麼風騷,以及菲董。

    到了這時候,daft punk已經是一個超級網紅樂隊了,他們有了一切的漂亮元素,編曲上的特色,一個是永遠時髦的音色,一個是佈滿了切分音符的節奏,至於後來很多大熱之作,包括和the weeknd的合作,也是沿著這個角度發展。

    如果我們什麼時候能有這麼一隻樂隊,華語樂壇就是直接和世界水平接軌的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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