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殘疾人作為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據不完全統計各類殘疾人已經達到約8500萬,佔中國總人口的比例是6.21%,其中大約有1500萬殘疾人生活在國家級貧困線以下,佔貧困人口總數的12%.越來越多的殘疾人生活難以得到保障,後續無法得到有效和及時治療與護理,他們生活舉步維艱,一直以來都是社會所面臨的問題。一.殘疾人級別認證六大類。
視力殘疾:因為某些原因導致雙眼失明,或者雙眼視力低下,視野縮小;透過任何治療辦法而無法治癒者,同時影響到自己的生活與工作。
一種是盲人
一級盲定義: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者
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定義: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者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低視力人群:
一級低視力定義: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定義: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而低於0.3。
要注意的是盲跟視力低下說的是雙眼,如果兩個眼睛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為標準;有一眼視力低下或盲,一眼視力達到或者由於0.3則不能稱視力殘疾;視力<0.5度或<10度無論其視力好壞,都視為盲;最佳矯正視力是以針孔鏡或者鏡片所測的最佳視力。
聽力殘疾:因各種原因所致雙耳不同程度受損,治療一年以上而無法康復者(聽力喪失,殘留聽力聽不清,不能進行聽說交流)。
判斷標準:
從級別 ,平均聽力損失(dBspL) ,言語識別率(%)來說 。一級 >90(好耳) ,<15 ; 二級 71-90(好耳), 15-30 ;三級 61-70(好耳), 31―60 ;四級 51-60(好耳) ,61-70。
以上標準適合3歲以上或成人治療一年以上而無法康復的患者。
言語殘疾:指言語完全喪失及言語部分喪失,不能進行正常的交流,且治療一年以上無法康復者。
從級別 ,語音清晰度(%), 言語表達能力 來說,一級 <10%, 未達到一級測試水平 ;二級 10-30% ,未達到二級測試水平 ;三級 31-50%, 未達到三級測試水平 ;四級 51-70%, 未達到四級測試水平。
特別要注意的是:一級只會簡單發音而言語能力完全喪失;二級具有發音能力透過一級未達到二級……以上標準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者成人,且治療一年以上而無法康復者。
智力殘疾:特指智力低於沒有正常行為能力,先天性智力低下或後天發育遲緩智力低下痴呆,損傷。
從智力水平 ,分級 IQ(智商)範圍*, 適應行為水平 來說,重度, 一級 ,<20 極度缺陷 ;重度 ,二級, 20-34, 重度缺陷 ,中度 三級 ,35-49 ;中度缺陷 ,輕度 ,四級 ,50-69, 輕度缺陷。
注:WeChsler為兒童智力量表。
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痺後遺症 先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脊柱畸形 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大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下列情況不屬於肢體殘疾範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相差小於5cm。
4.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社會功能 正常/輕異常 有功能缺陷 重缺陷
生活自立 0 1 2
家庭職能 0 1 2
職業勞動 0 1 2
社交能力 0 1 2
家庭關心 0 1 2
重度(一級):五項評分中有三項或多於三項評為2分。
(2)中度(二級):五項評分中有一項或兩項評為2分。
(3)輕度(三級):五項評分中有兩項或多於兩項評為1分。
(4)無精神疾病五項為0或1。
1.申請環節:殘疾人申請人(法定監護人)或持第一代殘疾證的殘疾人(發的監護人)需要拿身份證,戶口簿,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到戶口所在地殘聯申請。
2.受理環節:對於殘疾人提交的證件資料辦理人員會予以核對,並提交殘疾人國家基礎資料庫受理,對於提交虛假資訊的會拒絕受理。
3.評定環節: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比較明顯或透過殘疾人標準可以只觀判斷準確的會在評定表上填取相關殘疾特徵,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4.政審環節:殘疾人殘疾程度評定:縣級殘聯初審員(理事長)會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相關醫院或機構的殘疾認證材料進行初審,對提供虛假材料,不符合殘疾認證標準的評定結果會予以退回。
這裡有一點要特別注意:對已有第一代殘疾證的或者還沒有申請殘疾證的換證和申請流程一樣,且二代殘疾證的評定範圍與權益保障都有所提高,所以目前尚未辦理殘疾人證的申請人,一律申領第二代殘疾人證;已經領取第一代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將申請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髮第二代殘疾人證工作已經完畢。現在一律持有二代殘疾證。
1.屬於低保家庭的且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持續時間達6個月以上的重度殘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2.如果三、四級殘疾人是低保家庭,那他就可以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但是不能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反之則相反。
從生活補貼標準來看,22個省份處於每月50元至80元之間,10個省份達到或超過每月100元。
從護理補貼標準來看,有18個省份處於每月50元至80元之間,14個省份達到或超過每月100元。
眾所周知,殘疾人作為社會中的弱勢群體,據不完全統計各類殘疾人已經達到約8500萬,佔中國總人口的比例是6.21%,其中大約有1500萬殘疾人生活在國家級貧困線以下,佔貧困人口總數的12%.越來越多的殘疾人生活難以得到保障,後續無法得到有效和及時治療與護理,他們生活舉步維艱,一直以來都是社會所面臨的問題。一.殘疾人級別認證六大類。
視力殘疾:因為某些原因導致雙眼失明,或者雙眼視力低下,視野縮小;透過任何治療辦法而無法治癒者,同時影響到自己的生活與工作。
一種是盲人
一級盲定義: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者
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定義: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者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低視力人群:
一級低視力定義: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定義: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1,而低於0.3。
要注意的是盲跟視力低下說的是雙眼,如果兩個眼睛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為標準;有一眼視力低下或盲,一眼視力達到或者由於0.3則不能稱視力殘疾;視力<0.5度或<10度無論其視力好壞,都視為盲;最佳矯正視力是以針孔鏡或者鏡片所測的最佳視力。
聽力殘疾:因各種原因所致雙耳不同程度受損,治療一年以上而無法康復者(聽力喪失,殘留聽力聽不清,不能進行聽說交流)。
判斷標準:
從級別 ,平均聽力損失(dBspL) ,言語識別率(%)來說 。一級 >90(好耳) ,<15 ; 二級 71-90(好耳), 15-30 ;三級 61-70(好耳), 31―60 ;四級 51-60(好耳) ,61-70。
以上標準適合3歲以上或成人治療一年以上而無法康復的患者。
言語殘疾:指言語完全喪失及言語部分喪失,不能進行正常的交流,且治療一年以上無法康復者。
從級別 ,語音清晰度(%), 言語表達能力 來說,一級 <10%, 未達到一級測試水平 ;二級 10-30% ,未達到二級測試水平 ;三級 31-50%, 未達到三級測試水平 ;四級 51-70%, 未達到四級測試水平。
特別要注意的是:一級只會簡單發音而言語能力完全喪失;二級具有發音能力透過一級未達到二級……以上標準適用於3歲以上兒童或者成人,且治療一年以上而無法康復者。
智力殘疾:特指智力低於沒有正常行為能力,先天性智力低下或後天發育遲緩智力低下痴呆,損傷。
從智力水平 ,分級 IQ(智商)範圍*, 適應行為水平 來說,重度, 一級 ,<20 極度缺陷 ;重度 ,二級, 20-34, 重度缺陷 ,中度 三級 ,35-49 ;中度缺陷 ,輕度 ,四級 ,50-69, 輕度缺陷。
注:WeChsler為兒童智力量表。
肢體殘疾:特指肢體殘缺,畸形,麻痺所致的人體運動功能障礙。肢體殘疾包括:
腦癱,四肢癱、三肢癱、二肢癱、單肢癱 ;偏癱;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脊髓疾病及損傷,四肢癱,截癱 ;小兒麻痺後遺症 先天性截肢,先天性缺肢,短肢,肢體畸形、侏儒症 ,兩下肢不等長;脊柱畸形 駝背,側彎,強直 ,嚴重骨,關節,肌肉疾病和損傷 ,周圍神經疾病和損傷。
以殘疾者在無輔助器具幫助下,對日常生活活動的能力進行評價計分。日常生活活動分為八項,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進餐、入廁、寫字。能實現一項算1分,實現困難算0.5分,不能實現的算0分,據此劃分三個等級。
一.重度(一級):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0-4分)。
1.四肢癱或嚴重三肢癱。
2.截癱、雙髖關節無主動活動能力。
3.嚴重偏癱,一側肢體功能全部喪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關節和踝關節以上)。
6.雙大腿或雙大臂截肢或缺肢。
7.雙上肢或三肢功能嚴重障礙。
二.中度(二級):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4.5-6分)。
1.截癱、二肢癱或偏癱,殘肢有一定功能。
2.雙下肢膝關節以下或雙上肢肘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關節以上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上截肢或缺肢。
4.雙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損。
5.一肢功能嚴重障礙,兩肢功能重度障礙,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三.輕度(三級):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6.5-7.5分)。
1.一上肢肘關節以下或一下肢膝關節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礙,二肢功能輕度障礙。
3.脊柱強直:駝背畸形大於70度;脊柱側凸大於45度。
4.雙下肢不等長大於5cm。
5.單側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損;單側保留拇指,其餘四指截除或缺損。
6.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cm的成人)。
下列情況不屬於肢體殘疾範圍
1.保留拇指和食指(或中指),而失去另三指者。 2.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
3.雙下肢不等長,相差小於5cm。
4.小於70度駝背或小於45度的脊柱側凸。
精神殘疾:患病一年以上無法治癒且無法對家庭,社會與個人承擔最基本的行為活動。社會功能 正常/輕異常 有功能缺陷 重缺陷
生活自立 0 1 2
家庭職能 0 1 2
職業勞動 0 1 2
社交能力 0 1 2
家庭關心 0 1 2
重度(一級):五項評分中有三項或多於三項評為2分。
(2)中度(二級):五項評分中有一項或兩項評為2分。
(3)輕度(三級):五項評分中有兩項或多於兩項評為1分。
(4)無精神疾病五項為0或1。
殘疾證的申辦流程:1.申請環節:殘疾人申請人(法定監護人)或持第一代殘疾證的殘疾人(發的監護人)需要拿身份證,戶口簿,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到戶口所在地殘聯申請。
2.受理環節:對於殘疾人提交的證件資料辦理人員會予以核對,並提交殘疾人國家基礎資料庫受理,對於提交虛假資訊的會拒絕受理。
3.評定環節: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比較明顯或透過殘疾人標準可以只觀判斷準確的會在評定表上填取相關殘疾特徵,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4.政審環節:殘疾人殘疾程度評定:縣級殘聯初審員(理事長)會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相關醫院或機構的殘疾認證材料進行初審,對提供虛假材料,不符合殘疾認證標準的評定結果會予以退回。
這裡有一點要特別注意:對已有第一代殘疾證的或者還沒有申請殘疾證的換證和申請流程一樣,且二代殘疾證的評定範圍與權益保障都有所提高,所以目前尚未辦理殘疾人證的申請人,一律申領第二代殘疾人證;已經領取第一代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將申請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髮第二代殘疾人證工作已經完畢。現在一律持有二代殘疾證。
關於殘疾人的生活補貼與護理保障:1.屬於低保家庭的且殘疾等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持續時間達6個月以上的重度殘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2.如果三、四級殘疾人是低保家庭,那他就可以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但是不能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反之則相反。
基本保障金額:從生活補貼標準來看,22個省份處於每月50元至80元之間,10個省份達到或超過每月100元。
從護理補貼標準來看,有18個省份處於每月50元至80元之間,14個省份達到或超過每月100元。
因為全國各地對於殘疾人的保障政策略有不同,具體請諮詢當地殘聯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