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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豫期後退保,怎麼能降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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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謝黴黴最愛

    退保意味著保障自此之後中斷,而且只能拿回當年度保單現金價值,將承受較大的本金損失。所以,很多想退保的朋友猶豫不決。如果真的因為各種原因想退保,可以試試下面這種辦法,減少損失:減額交清!

    減額交清的就是指在你提出申請時,用當時合同的現金價值(扣除各項欠款後)一次性支付未來的全部保費。由於合同現金價值肯定要遠低於你未來本來要支付的總保費,因此減額交清的代價就是保額下降。要注意的是,辦理辦理減額交清後,現金價值就降為0了。

    在投保時買對保險非常重要,可諮詢保險同城網代理人,買適合自己的產品,免得要退保。

  • 2 # 大白讀保話呢賬號

    不同時間段發起退保,遭受的經濟損失可大可小。

    猶豫期退保,損失很小

    保險行業沒有“7天無理由退貨”,但有猶豫期,猶豫期也叫“冷靜期”,一般為10-15天,從我們收到保險合同之後開始算起,是讓我們想清楚,這份保險究竟買不買。

    一旦猶豫期決定不買了,即可申請退保,保險公司會撤消合同並退還已收全部保費,也有的保險公司會扣工本費、手續費,通常幾十塊左右,再返還餘下保費。總體來說損失很小。

    猶豫期需注意的是: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必須在猶豫期內給投保1年以上產品的投保人撥打回訪電話,電話必須錄音,客服會核實我們是否知曉產品的基本情況,如繳費期、保障期、投/被保人資訊、保障內容等,防止保險銷售惡意誤導,模糊營銷,或誇大收益。

    但不少人為省事,不仔細聽,一律回答“是的”“知道”。等到發現各種坑時,就算投訴到保監會,也比較吃虧了,除非你能證明電話回訪不成功(未接到保險公司的回訪電話,或非本人電話確認)。所以,保險合同要仔細看,回訪電話也該認真對待。

    猶豫期後退保,損失很大

    一旦過了猶豫期,不管幾天,還是幾年,只要退保,就會面臨不小的損失。

    根據《保險法》規定:已交滿2年以上保費的,退保時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未交滿2年保費的,退保時扣除手續費後,退還所交剩餘保費。

    為啥不能拿回全部保費?因為保險公司也要活命啊,它們每賣出一份保險都有成本的,像推廣費、管理費、手續費、佣金、保障成本、為剩餘保費支付的利息等。這些都要在退保時扣除。

    通常初期會扣得比較多,所以,退保越早,我們得到的退保金就越少,尤其是未交滿2年,就更少了。大白就見過,第一年交了上萬保費,退保只拿回幾百的。而香港很多保險,前2年的現金價值,基本為0。

    那,什麼是現金價值?如何知道保單的現金價值?

    現金價值,又稱“解約退還金”或“退保價值”,通俗說,就是在什麼時間,這份保單值多少錢。下圖是弘康多倍保重疾險的現金價值測算表,假設被保人1歲,保額1000元:

    從圖中可以看出,前期的現金價值非常低,以後逐年增加。但並非所有保險都這樣,也有現金價值隨著繳費時間的增長而逐年降低的,或先增後降的。這取決於你購買的產品的型別。一般來說,保單年度末的現金價值,保險單上會有說明;年度內的現金價值,則要向保險公司諮詢。

    可退可不退,善用技巧損失最小

    文章開頭大白說過,有些想退保的,其實是可退可不退,一般場景是:最近手頭緊,失業/創業失敗,保單續費有點吃力;覺得保費有點高,退掉又不甘心;有更好的產品上市,看著很心動,但舊產品又不完全雞肋……總之就是“希望保留舊保單,但又想將成本限制在一定範圍內”,這該如何處理?一般大白還是建議不退的,大白這裡介紹幾個小技巧供大家參考可不交保費保單也有效

    1、減額交清

    如果不想退保,又不想繼續交費的,可以考慮減額交清。

    減額交清又稱“減保”,可簡單理解為把保單的現金價值當做一次交清的全部保費,然後相應減少保額,同時保單繼續有效。

    舉個例子:小黑投保了一份保額20萬,交費10年的萬能險(保障責任為重疾),第5年由於失業無力續交保費,透過申請減額交清將所交保費分攤到10年中,就不必再交費,而保單繼續有效。即使患上保險責任內的疾病,保險公司同樣理賠。只是由於交費額減少,賠付金也相應減少。

    需注意的是,並不是所有產品都可以減額交清,但若保險公司願意接受,則可提交申請。減額交清也並非完美無缺,比如主險申請減額交清,附加險可能也隨之終止。記得問清楚。

    2、巧用自動墊交、保單中止與復效

    只是因為資金一時週轉不開,不妨考慮透過自動墊交、保單中止與復效等方式解決保費問題。

    首先,一些長期型壽險是設計有自動墊交保險費功能的,前提是保單現金價值大於應繳納的當期保費和利息,且投保人事先又約定過,保險公司就會自動墊交應繳的續期保費,讓保單繼續有效。但自動墊交要算利息的啊,相當於你向保險公司貸款交納保費了。

    其次,投保人也可利用保單中的“60天寬限交費期”推遲繳納續期保費,期間保單不會受影響,保障責任繼續存在。也就是出險了,保險公司也賠。

    若60天內還是沒錢交費,投保人還可利用兩年的“寬限期”,讓保單處於失效狀態(中間出險不能理賠的,只退還保單現金價值),等到有錢了再申請恢復保單,保單效力不變。但如果超過兩年了,還不辦理復效,保單就永久失效了。

    3、降低需求,減保或轉換保單

    自動墊交、保單中止與復效,說到底都是“拖字訣”,將繳費時間後延,比較被動。比較主動的,是申請“減保”或“轉換保單”,從而降低交費負擔。

    所謂“減保”,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減少保障時間,比如原先保30年,現在縮短到20年;二是降低保額,像萬能險,可以自己定保額,還可隨時改,比如30萬降到10萬。這都可以少交費,但保障責任還在。

    如果你不想繼續交高保費,但又不希望降低保障力度,那該怎麼辦?可考慮透過“保單轉換”功能調整保險計劃,也就是將以前購買的比較昂貴的儲蓄型保險,轉換為同一家公司的消費型保險。

    舉個例子:小黑買了一份交費20年的萬能險,但對收益不太滿意,也不差錢,決定將保障做到最大,投資降到最低。因為萬能險是按賬戶價值和保額中的較大者賠付,只要能維持萬能賬戶一直有錢,保單就有效。

    相比退保再投保,“保單轉換”的優勢在於,保險公司無權要求可保證明,不能進行二次核保,也就是說,不能因健康原因拒保,而且必須按照保戶初次投保時的核保等級來進行費率計算。

    不過,一般保單生效2年後才能開始轉換,且在原保單繳費期滿前2年開始不再享有此權益。也不是所有產品都有轉換功能。但不少終身型重疾有設計年金轉換功能,你可以每年領取一部分錢,這就相當於終身險提前退保或部分退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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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先鋒支部

    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既然已經購買了保險,猶豫期之後建議不要退保,資金損失不說,還丟掉了保障。綜合損失沒有最少只有更少。建議慎重考慮是什麼原因要退保,到底是資金週轉問題還是覺得保險不好。

    一、猶豫期和正常退保

    合同成立,簽收合同後十日屬猶豫期。猶豫期退保收十元工本費。

    正常退保,保險公司會按一定比例退還所交保費,即當年度的對應現金價值。

    二、退保原因

    1、缺錢:如果是這個原因,大可不必退保。

    對於繳費保險公司有60天的寬限期,以及兩年的保險合同中止期。寬限期作為繳費的緩衝期,保險合同持續有效。合同中止期內,只要補交上保費,合同繼續有效。超過兩年合同則正式進入終止期。

    如果缺錢,可以以保險合同到所投保保險公司進行保單貸款,利率比同期銀行的還低些;或者到其他合法的金融機構進行保單貸款,都可以解決資金問題。

    2、退了重買

    受到了不良居心的業務員的蠱惑,如果本身購買的是健康類保險,退保損失更大不說,重新購買,年齡增長保費就增長,有可能還需要核保,投保之後,90天或180天的觀察期還要重新計算,都是隱形的損失。

    三、現金價值大於累積保費時

    根據保險合同,如果對應年限的現金價值大於累積所交保費的時候,這個時候退保是不會有損失的,也許還可以小賺一點。

    但是,年限越短,退保損失越大。

    如果實在不想再交,又沒法退的時候,可以到保險公司申請降低保額(減額交清)

    四、想減低損失,要麼猶豫期退保,長險最少交五年之後再考慮退保。

    總結,購買後最好不要選擇退保,畢竟丟掉了保障不說,損失的是我們自己的血汗錢呀。

    我是尋找回家的路,以上拙見。

  • 4 # 鄧一害

    遊戲?保險?你上面顯示遊戲標籤,遊戲真不知道退什麼保?保險退保在生效後20天內退保是沒有損失的,如果超過這20天就只能退你保單的現金價值了。當初為什麼要買?你買來是用來幹嘛的?買了後是不是你想要的內容?如果是業務員騙你的就直接打電話去保監會投訴說自己被某保險公司某業務員騙了就可以,到時候保險公司會找你協商的。如果按正常流程退保能拿回來的錢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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