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靠近地球的彗星

    1.自己離職的原因理由是否充分

    不知道你離職的原因是什麼,是你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這些要點充分說明出來,不然對於這個問題的解答也會不算全面。

    2.沒有離職證明真的會影響下一份就業嗎?

    如果你現在剛剛留的公司需要你之前工作的離職證明,而你公司有沒有開具任何證明,這樣影響你的下一任就業,那就是必須要爭取到離職證明。

    3.不管切莫情況參考一下這辦法。

    新時代有什麼困難,記得找媒體,當地的權威媒體或者其他媒體,透過網路上的個個平臺來聯絡,每一個媒體都有自己的官方賬戶渠道?

  • 2 # 人力資源沉思錄

    沒有明白題主的意思?無離職證明,如何敢讓員工入職?

    如此做法存在重複用工的勞動風險,公司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對於無法取得離職證明的候選人,一般來說可以透過如下方式解決:

    1.對於大學畢業一年內,且無就業經歷的,建議其回學校開具報到證;

    2.對於失業登記人員,可由失業登記中心出具失業證明;

    3.由員工簽署宣告書,保證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

    4.有條件的情況下,就其提供的履歷進行背景調查。

    實際工作中,作為HR人員要綜合各類材料,判斷應聘者所述情況的真實性、合理性。一般而言,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等較為正規,不存在不出具離職證明的情況,除非存在糾紛;而對於小型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可能存在類似問題。關鍵看其是否簽署過勞動合同,如有正規的勞動合同,原則上單位不應該拒絕出具離職證明。

    作為一種制約,對於無法提供勞動合同及離職證明的工作經歷,不予確認工齡,也算是防範道德風險的一種方法吧。

  • 3 # 悟50046309

    有點規模就有點不合理,怕法律法規問題

    其他底層,也沒有也無所謂,是個符合要求,肯幹肯吃苦的就可以了

    難道,還想一張離職證明搞出頭?不現實!

  • 4 # 勞動法你我他

    沒有離職證明,辦理入職的話存在一定的用工風險,可能沒有解除勞動關係,給新單位帶來連帶的法律責任。

    應當充分了解其不能提供離職證明的原因。如果理由合理,可讓其書寫個人承諾書或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居委、勞動部門提供失業證明進行輔助證明。

    如果啥也沒有,又是單位急需的人才,呵呵,怎麼辦?自己看著辦。可能啥事也沒有,也可能馬上惹上官司。就看單位如何取捨了。

  • 5 # 守望你的天空876

    讓員工提供離職證明原件,主要是為了證明他的工作履歷是真實的,還有就是為了證明他確實已經跟前家結束了勞動關係。但是如果對方確實沒有離職證明,首先要判斷是不是履歷造假,如果真的是丟了或者原單位一些原因開不出來,可以讓他寫一個無勞動關係證明的檔案,萬一以後有糾紛,也有證據。

  • 6 # 善世服務外包

    第一種方法,讓員工自己填寫履歷表,相應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可聯絡到的證明人,然後再致電作確認;或者也可到原公司的官網上查詢聯絡電話,直接致電調查。第二種方法,讓員工自己簽訂承諾書,承諾與原公司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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