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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45492082607

    “大恩不言謝”是俗語,但其產生也算不得奇葩,是很自然的。

    有恩必報本來就是很傳統的價值觀。如《說苑》雲:

    “夫施德者貴不德,受恩者尚必報。”

    《格言聯璧》雲:

    “君子不輕受人恩,受則必報。”

    那麼怎麼報呢,“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因為別人有恩於你之時,必是救你與困境。所以報恩之時不能以當初的量來報還,而應湧泉相報。你快餓死了,別人給你一碗飯吃,等你能報恩時,你不能只還人家一碗飯吧。

    大恩怎麼辦呢。恩實在是太大了,大到你報不了,那還怎麼言謝呢?一切的語言都顯得蒼白和矯情。你就只能以命來報了。所以當一個人說“大恩不言謝”的時候,那是他的承諾,是他所能做到最大的報還了。他的意思是說:這條命隨時報還給你,若有什麼赴湯蹈火之事,他隨時拿命來還。這跟女子不得不用“以身相許”來報恩是一個道理。

    到這個地步就很危險了,恩情大到人家只能拿命來還。可是人家不想死怎麼辦?那麼這個天大的恩情就成了他的負擔,恩人也就便成了仇人。他只有把恩人殺掉才能免於拿命報恩。《唐國史補》就說到了這樣一個例子,其原文是這樣的:

    或說天下未有兵甲時,常多刺客。李汧公勉為開封尉,鞠獄。獄囚有意氣者,感勉求生,勉縱而逸之。後數歲,勉罷秩,客遊河北,偶見故囚。故囚喜迎歸,厚待之。告其妻曰:“此活我者,何以報德?”妻曰:“償縑千匹可乎?”曰:“末也。”妻曰:“二千匹可乎?”亦曰:“未也。”妻曰:“若此,不如殺之。”故囚心動。其僮哀勉,密告之。勉衩衣乘馬而逸。比夜半,行百餘里,至津店。店老父曰:“此多猛獸,何敢夜行?”勉因話言。言未畢,樑上有人瞥下曰:“我幾誤殺長者。”乃去。未明,示故囚夫婦二首,以示勉。

    後來這個故事被馮夢龍編到了《醒世恆言》裡。裡面夫妻二人的對話是這樣的

    貝氏又道:“總來這恩是報不得的!”

    房德道:“如何報不得?”

    貝氏道:“今若報得薄了。他一時翻過臉來,將舊事和盤托出,那時不但官兒了帳,只怕當做越獄強盜拿去,性命登時就送。若報得厚了,他做下額子,不常來取索。如照舊饋送,自不必說。稍不滿欲,依舊揭起舊案,原走不脫,可不是到底終須一結。自古道:先下手為強。分若不依我言,事到其彼,悔之晚矣。

    基於這樣的人性猜忌,由“大恩不言謝”到“恩深成仇”,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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