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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阿嘛

    很多人都知道,120,打電話喊親戚朋友。發生有人傷的事故,報110是必須的,一定要交警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出現場的事故證明必須有5張以上現場照,沒有現場照的事故證明,保險公司可以不認可拒賠。人傷事故原則上,出警後一定會扣車處理,主責以上機動車主還要罰款。(責任明確的無人傷事故可以先移動車子到路邊不要影響交通,按快速處理流程處理,在移動前用手機或相機把第一現場拍下來,注意把2個車的牌照拍出來,整車和路面情況一起拍,實在不行你幾個角度多拍幾張)

    有人傷的,一般一定保留第一現場,人傷嚴重的要先協助搶救傷員,當然最好是叫120那種專業的人去弄,比如有脊柱骨折的你去亂搬動,搶救,搞不好就是加重損傷。若果對方輕傷的,一般都會要求你陪同去醫院看病買單,這個時候,一般你要推說沒帶錢,因為責任沒定,很多情況下你不一定全責的,你掏錢後,萬一不是你責任,那麼這個錢你很難拿回來。不管如何不要掏錢,反正第2天去交警隊該怎麼處理再怎麼處理好了,不怕的。一般110到現場處理很簡單的,需要120的他們會做好份內事情,保險公司你報案後,不一定來現場,除非重特大事故,因為可以去交警隊調現場照的,一般小事情保險公司定損員可以當場出定損單,大點的一般都要改天在汽修廠拆解定損,一般的案子拆檢後就可以出定損單,大案子是逐步修,逐步拍照,快要修好的時候,還要等修復的車子上路測試,如果發現有問題,那麼還要拍照,最後全部弄好後出最後的定損單,這樣就可以保證維修價格不超過定損價,不然早出定損單的話,再有問題就難改了。

    在交警隊處理事故的時候,你要注意,一定要心裡有底,怎麼賠,責任怎麼分擔。首先你需要明白交強險部分是隻要吃到責任就要全額賠償,次責和全責後果是一樣的。 誤工費只賠由於病假而造成的收入減少部分,不是對方想說多少就多少的,超過1600是需要提供納稅證明的,如果對方提供不出納稅證明那麼只能按行業最低標準賠償。 舉個例子,我一個客戶曾經撞了一個漆匠,漆匠工資是100一天,這個確實是事實,但是他無法提供收入證明和納稅證明的,那麼理賠的時候我們只能按照行業標準,最多賠付他4-50一天誤工費,但事實上,在交警隊處理的時候你肯定要按照100一天賠償他,不然他肯定不會簽字的。還有一次是建材市場一個老闆,他說他每天收入起碼1-2000,現在休息了你這個要按價賠償,這個保險公司肯定是不認可的,那麼在交警隊協商的時候你就肯定不能給他,不管你賠多少,肯定理賠不到,還有一個事故,是電廠一箇中層,他一年獎金18萬,這個也沒帳算了,理賠肯定不認可的,獎金的認可演算法是,按照事故發生前單位前3年的職工平均獎金計算的,超過納稅標準的,按照起徵點計算。 在實際處理事故時候,你如果按照保險公司賠付標準去談,肯定談不攏的,為了早點了結事故,你肯定要多付一部分賠償金,所以一般牽涉到誤工費的客戶自己去理賠肯定是賠不足的。只有保險公司資深人士有辦法儘量解決,但也不是所有案子都可以做到100%賠足,不過比自己去賠肯定可以多賠很多。具體操作方法這裡也不便說明。

    還有一個需要注意的,在交警隊協商的時候,如果對方傷者年齡在18週歲以下,60(女50)週歲以上是沒有誤工費的,你不需要賠償,如果超過退休年齡,確實在單位繼續留用工作的,有固定收入的,那麼需要所在單位出證明,不然不予認可。 營養費,沒有評到1-10級傷殘是不需要賠償的,交通費如果需要賠償,那麼是按照公交車標準賠償 ,不是他提供一堆打的票你就需要賠他的,堅決不賠。精神損失費必須經過司法途徑才可以認可賠償,否則你可以直接拒賠,江蘇標準每一級傷殘賠5000精神撫慰金,深圳是1萬一級。舉個例子,脾臟切除是8級,光傷殘賠償就要98000左右,手指一個骨折就是10級,大拇指可以達到9級。骨盆骨折,一般有內固定的,很多情況下可以鑑定到10級,腦外傷有開顱手術的,一般可以認可到10級,輕微外傷是肯定不夠傷殘級別的。

    在談判時候一定注意,如果對方提供不了收入證明的,就是按事故發生當地行業最低標準賠付的,提供不出收入證明的目前本市賠償範圍大概在28元左右一天。前幾天一個事故,對方外地人說他是送報紙的,每天收入100,這樣的人直接叫他滾蛋,送報紙一天可以賺100,那麼人人都去送報紙了。 前幾天還有一個事故,一個認識的人自己去處理的,對方鎖骨骨折,一年後來取鋼板,結果交警隊去協商的時候賠了他幾萬,這個案子當事人就處理的非常不好,首先,不是他休息一年就可以認可一年誤工費的,鎖骨骨折,就算放內固定,一般首次手術認可在70天左右,不會多認可的,取鋼板的第2次手術,認可病假一個月嚇死人了,也就是你最多需要賠他3個多月誤工費。結果當事人賠了他整一年多的誤工費,外地人提供的收入證明2500一個月,但是沒有提供納稅證明,等於廢紙一張,理賠是不予認可的,另外他沒有提供傷殘證明,賠他的傷殘費也是保險公司理賠不到的,多認可10多個月的誤工費也是一分賠不到的。碰到這樣的事情,和你賠償心裡價位差的多,理都不要理他,叫他直接起訴,法院判多少,哪怕9萬10萬,保險公司都認可的。所以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認可誤工費的時間限制,不是他要求多少就多少,或者醫生開多少病假就認可多少病假的,如果碰到串通醫生亂開病假的,直接拒賠他。打官司好了,一般律師費10萬內的案子是按6%收費的,沒多少的。

    有的事故,當事人會提出,陪病人的人也需要計算誤工費,一般事故是認可的,重傷事故根據傷殘鑑定一般可以認可1-2個陪護家屬的誤工費,和交通費等。比如上次一個嚴重腦外傷事故,傷者父親來去雙飛,我們只認可他飛來的機票,因為情況緊急這個可以認可,但是回去不緊急了,我們肯定只能按照火車票的價格來認可,這個大家也要注意。 最近還有一個事故,當事人是學生,他父母提出,孩子病假,他們要休息了去看護他,要求賠誤工費,這個大家要注意了,這個不予認可的,在陪護費上我們只能認可住院期間的護理費,40元一天。這個你絕對可以拒絕他的。當時他還提出了精神損失費,一點皮外傷,血都沒出,這個顯示是說不出的,直接拒賠。不服打官司好了,法律是公正的,法院怎麼判怎麼弄好了。

    還有一個需要提醒大家的,如果雙方事故,沒有認識,損失在200以內,那麼可以現金解決最好現金解決,不要麻煩保險公司,因為交強險折扣是根據是否有有責雙方事故來計算優惠的,比如第3年的車,如果沒有有責雙方事故,那麼接下來一年交強險只要680,但是隻要你動用交強險賠償哪怕一分錢,第2年就要跳到950,也就是你將會多出300元,而且接下來一年本來可以繼續680的,但是你要變成855,也就是你起碼3年都要多出,直接經濟損失絕對要600以上,與其這樣,還比如給個100-200搞定。特別是在保險即將到期的時候,千萬不要輕易動用交強險。還有一個是交強險不要脫保,超過3個月,超過3個月重新投保將被視為新車投保,又要從950開始累計。最重要的是萬一有有責雙方事故,沒有交強險等同有交強險處理,但是交強險賠償部分由車主自行買單,碰到大事故或者死亡事故,11萬自己先買單,超過部分才能按照責任比例再商業險部分賠償,那你不是哭了,而且一般碰到這樣的事故,交警肯定到場,你沒交強險,就要處於2倍罰款,再補交交強險。就算你開後門不罰,起碼你要去交警部門欠人情,人情是不能白欠的。所以千萬不要讓交強險脫保。

    JC在事故處理中也可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雖然JC必須公平公正處理事故,但是你最好還是做好J民溝通,和諧的環境很重要。所以要做好J民溝通也是很重要的一個環節,切記切記,不要老頭老腦,號稱認識誰,認識誰,這個時候誰都不認識最好。

    請問樓主,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保險公司怎麼賠?

    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影響案子定性的,那麼根據交通法,交警部門將會判逃逸方全責,既然可以判對方全責,你們就可以按照對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來處理,如果你是機動車,那麼你只需要在交強險部分給予無責賠償就行,其他的全部由對方買單。 我估計你這個指的是雙方機動車事故,一般如果對方是非機動車,除了賴你就是詐你,根本不會逃的。只有對方是機動車,出於某些特殊原因才會逃逸,比如酒後駕車,很多人都是棄車離開,然後在內行人指點先,事後跟交警部門說他去醫院看病了,(車禍當時由於受到驚嚇,需要就診--這個將作為他就診的理由,因為去就診可以不認作逃逸,只要再此期間內找人搞定事情,然後回交警隊處理事故,一般不算逃逸) 碰到這樣情況的,你可以委託律師去醫院找他就診的證據,(律師比較內行,知道哪些可以作為證據,哪些證據是無效的)一般此類事故逃逸的人,他第一反應就是去找人解決問題,而不是真去醫院,醫院現在都是電子掛號病歷的,就診時間改不了的,也就是他很難造假。一份病歷牽涉到醫生,掛號的,檢驗科的驗單,放射科拍片,CT等片子上都有時間記錄的,很難造假。 保險公司對於這樣逃逸的一方,就有權懷疑他酒後駕車,保監會一般都會在任何商業保險條款中明確規定,故意影響案件定性,影響事故真相的,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醉酒駕車保險公司肯定拒賠,但是以受害人名義起訴,可以在交強險部分給予受害者賠償,不過賠償後保險公司會向當事人追償,本地人的話你還是不要去嘗試這一條,因為本地開的起車的人,估計你的可執行財產肯定會超過交強險賠償部分,你逃不走的,而且要惹官司上身,麻煩的很。

    有朋友問以下幾個問題 1、現在交通事故的賠償是否包括醫療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這幾種?哪些屬於保險公司賠償的範圍?賠償的標準是多少?哪些屬於雙方協商的賠償? 2、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傷者顱內受傷(左顳葉腦挫裂傷、右頂急性硬膜外血腫、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和鎖骨骨折,但顱內未開刀,鎖骨也未加鋼板,當事人現已逐步恢復。象這種情況是否需要做傷殘鑑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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