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黃爺30
-
2 # 楊鍋來了
必須具備良好的師生關係,學生才能主動的學習。
一旦他們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作為老師也好,學生也罷他們都不會去花時間想防衛策略,或者如何能以智取勝過老師。作為老師也不用從教師身份與教官身份不停的轉換,也不必讓自己的成首先完備的人。
什麼樣的關係是良好的師生關係呢?一、坦誠或者透明,籰能誠實相待,不防備對方。
二、互相關懷,彼此都能感覺到受到對方的的重視和尊重。
三、互相依賴,不僅僅是一方需要依賴另一方。
四、獨立性,允許每個人成長並發展其獨特的創造力與個性,而不能以統一的標準來衡量每個學生。
五、共同的滿足感,互相滿足,但不能犧牲某一方的利益為前提條件。
從上面的理解,可以看出師生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互相獨立又互相依賴的,因此絕對不能發生老師打學生的事情。從法律法規上來說也不是允許的。
-
3 # 小小師者
先回答第二個問題:老師能打學生嗎?你是開玩笑的嗎?我不怕我老了被學生攔在路上抽耳光嗎?那得多疼多丟人!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教育法: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裝置、圖書資料;(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還有好多地方政府和教育系統制定的條例不在此處一一列舉。總之一句話,切莫為了一時之氣而違法犯紀。目前這種行為必嚴處,很可能因此會與你熱愛的教育說拜拜。
再回答第一個問題:大部分學生在校表現是好的,和老師的關係也是融洽的。極少數學生不愛學習,對老師追著學習會反感,完成師生關係緊張。學生不想學和老師追著學之間的主要矛盾是對於教育的負責和對家長的負責。但是也暴露了一個觀念,那就是唯成績論人才。怎麼不打還能讓學生成才?每一名學生都是獨特的個體,有不同的家庭環境,有不同的智商水平,有不同的興趣所長。因材施教才能行行出狀元,唯成績論人才就是最大的阻礙。
-
4 # 閒看秋風999
至少十年前,有一次與一位美國朋友閒聊,她是一名美國公立學校的教師,教小學數學。她提出了這麼一個問題:你們中國的學校如果讓學生參加補考要徵求家長的意見嗎?
我不是小學教師,但是孩子讀過小學,不過學校從來都沒有因為要不要孩子參加補考與我進行過溝通;換言之,補考大概屬於教師的專利,無需與家長商量。
為什麼舉這個例子呢?
一,美國的小學非常注意和家長互動,隨時掌握學生在家裡的表現;另外,教育孩子從來都不是學校單方面的責任;第三,如果有什麼負面影響的話,也許是教師推卸責任;
說白了,美國的小學甚至初中教育基本上都是“放鴨子”,沒有升學率的壓力,就是說教師工資以及績效考核也不和學生成績掛鉤,學校大門口也絕對看不到學生成績排名。
當然,這只不過是硬幣的一面;另外一面就和現在中國大陸的某些學校師生關係非常類似了;不過,不同的是,“熊孩子”自己會主動“維權",用不著家長“伸張正義”。
也是那位美國女教師告訴我,如果學生覺得在學校受到了委屈,或者老師言辭激烈,學生自己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線上投訴;學生也可以上傳老師的影片;而最後老師也會因此經常辭職。這也是那位女教師因為補考徵求家長意見的原因之一。
至於說到與學生髮生肢體衝突或者打學生,也就是“懲戒權”,美國的教師是絕對沒有的。不過,學校.、家長、老師三方面的互動溝通值得借鑑學習——他們不開“家長會”,由班主任來唱主角;
最後,美國的小學班級人數不會很多,也不會存在“超級大班”以至於老師看不住的現象發生——孩子是誇大的,你尊重他,他的自信心也會隨之而來。
-
5 # 小馬爸爸說教育
一、校園中老師和學生的關係,你怎麼看?
亦師亦友,嚴慈相濟。
現在的教育形勢發展太快,有很多老師都沒有及時調整好自己的狀態。
有的老師,還在用傳統的教育手段,不會電子備課,不會製作課件,不會使用白板,不會組織小組合作學習。
有的老師,教學方法簡單粗暴,還在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最後受到了處罰,這樣的事例屢屢見諸報端。
有的老師,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教學成績平平,得過且過。
有的老師,舉手投足心茫然,既委屈又失落,去留之間兩徘徊。
有的老師,心理承受能力差,與家長髮生矛盾衝突,便投河自盡。
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教育教學是個良心活,我們不能為了保住鐵飯碗,發現了孩子的教育問題而置之不理,也不能因混日子而導致教學成績平平。
當然,無視孩子的身心發展規律,急功近利,揠苗助長,採用體罰或變相體罰等教育方式,貪功冒進那點教學成績,也不可取。
因此,“亦師亦友,嚴慈相濟”這種教育理念,慢慢變成了現在的教育思想主流。我們學校有一些老教師,這一點做得特別好,利用家長和班主任逼迫學生學習,使用“哄、騙、誇”激勵學生學習,最後既收穫了成績,又受到了廣大家長和孩子們的好評,校長多次在全校教師大會上表揚他們。
二、你認為老師能打學生嗎?絕對不能打!
如果你看了,“常某人20年後打老師”的新聞後,你還敢打學生嗎?
就算是開玩笑,鬧著玩打學生,傳出去,家長和社會各界會怎麼想?
講一個真實的例子。
我校有一個教學20多年的老教師,從來不打學生,有一次期中考試,她班有一個尖子生沒有考好,她從別的班監考下課後,瞭解這個尖子生是因為馬虎而沒考好之後,笑著對尖子生說:“你呀,老是犯這毛病!”說完用空拳在這個尖子生左肩上推了一下,這下壞了!圍觀的學生炸廟了,“我班X老師打人啦!”
本來吧,這幫孩子認為,從來不打人的X老師,竟然動手推了一下同學,這太讓人意外了,把這當成新聞,回家去跟家長說。結果三人成虎,傳到尖子生家長耳朵裡,認為是自己家孩子被打了,便怒氣衝衝地找到學校,雖然最後證實了是一場烏龍,但是也讓這個X老師“晚節不保”。
很多學校都有一個晴雨傘,那便是初中期中考試。每次初中期中考試之後,便會有一大批初一、初二的學生,回到小學“回報師恩”。你看吧!辦公室擠滿學生的,談笑風生的,都是態度和藹,從來不打學生的好老師;而那些態度嚴肅,動手打過學生的老師辦公室,卻是靜悄悄的。
其實,初中門口也是把晴雨傘。性格溫和不打學生的好老師,學生見到是真熱情啊!而讓人害怕的老師,學生要麼裝作看不見,要麼繞道走。
看到這,還有老師願意打學生嗎?
老師,得有老師的威嚴,這樣學生才會敬你,重你,學你。
老師,得有老師的和藹,這樣學生才會親你,近你,信你。
回覆列表
對校園中老師與學生的關係你怎麼看?你認為老師能打學生嗎?
我是七十年代時的初中教師,20週歲。那時的中學生有不少也20歲。那時我曾經對我的學生說過一句話:上課,我們是師生關係,課後,我們可以交朋友。
直至我退休十幾年後,還有老學生到深圳看望我,這是我最開心的時刻。
我到泰國旅遊,在泰國定居的一位經常被我處理過的學生田建到飛機場接我,但他卻不去接他父親。因為他父親只懂打他嚇他,而我這個老師卻能軟硬兼施讓他心服口服。
我個人認為,老師與學生之間的關係,不單純是師生關係,也可以是朋友關係。特別是中學,大學的學生。他們已經長大了,懂得是非曲直,也懂得人間冷暖了。
可惜隨著時代的變遷,獨生子女多,父母的過渡溺愛,使一些學生變得固執,甚至產生對抗的情緒,一些父母到學校鬧事也給孩子們起了不好的榜樣,更影響了師生之間建立良好關係。
所以,學校與社會上的關係,老師與學生的關係是否能改善,也與學校與家長,社會的關係息息相關。特別是現在社會上也有一些人故意抹黑老師,把學校中個別教師犯錯犯罪擴大到一片漆黑,有的人是不懂法律,有的是故意抹黑。不論是什麼職業的人,犯了法就抓就判刑,理所當然。
至下老師能不能打學生?一句話:不能!現在有些無牌照的社會培訓機構對學生又打又罵,這不是正規學校,而是社會上的培訓機構,不能也扣在學校的頭上。
老師不能打學生,應訴諸於教育,不聽就上報領導和學生家長協助解決。如果需要,大的中學,大學都應設定一定的警力。
誰都無權利任意打人,校外的也不能到學校打人,沒有規矩就沒有方圓,我相信國家有關部門會逐步強化對學校的管理和保護的,也希望中國的教育走在正確的軌道上,為國家培養更多的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