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是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佈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執行三個階段管理的前提。
作用有四個,下邊具體介紹一下。
(1)宏觀經濟條件調控的手段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城市建設的展開在相當程度上需要依靠市場機制的運作,但純粹的市場機制運作會出現“市場失效”的現象,這已有大量的經濟學研究予以了論證。因此需要政府對市場的執行進行干預,這種干預的手段是多樣的,既有財政方面的(如貨幣投放、稅收、財政採購等),也有行政方面的(如行政命令、政府投資等),而城市規劃則透過對城市土地和空間使用配置的調控,來對城市建設和發展中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從而保證城市的有序發展。
(2)保障社會公共利益
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區,當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一個相對狹小的地區時,就形成了一些共同利益要求,比如重組的公共設施(如學校、公園、遊憩場所等)、公共安全、公共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等,同時還涉及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歷史文化的保護等等。這些內容在經濟學中通常都可稱為“公共物品”,由於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徵,即這些物品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能使用,而且都能從使用中獲益,因此對於這些物品的提供者來說就不可能獲得直接的收益,這就與追求最大利益的市場原則不一致。因此,在市場經濟的運作中,市場不可能自覺地提供公共物品。這就要求政府的干預,這是市場經濟體制中政府幹預的基礎之一。
(3)協調社會利益,維護公平
社會利益涉及多方面,就城市規劃的作用而言,主要是指由土地和空間使用所產生的社會利益之間的協調。就此而論,社會利益的協調也涉及許多方面。
首先,城市是一個多元的複合型社會,而且又是不同型別人群高度聚集的地區,各個群體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都希望謀求最適合自己、對自己最為有利的發展空間,因此也就必然會出現相互之間的競爭,這就需要有調停者來處理相關的競爭性事務。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就擔當著這樣的責任。
其次,透過開發控制的方式,協調特定的建設專案與周邊建設和使用之間的利益關係。
(4)改善人居環境
人居環境涉及許多方面,既包括城市與區域的關係、城鄉關係、各類聚居區(城市、鎮、村莊)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也涉及城市與城市之間的關係,同時還涉及各級聚居點內部的各類要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城市規劃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環境發展各個方面,從城市與區域等方面入手,合理佈局各項生產和生活設施,完善各項配套,使城市的各個發展要素在未來發展過程中相互協調,滿足生產和生活各個方面的需要,提高城鄉環境的品質,為未來的建設活動提供統一的框架。同時從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實行空間管制,保障公共安全,保護自然和歷史文化資源,建構高質量的、有序的、可持續的發展框架和行動綱領。
"城市規劃"是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佈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執行三個階段管理的前提。
作用有四個,下邊具體介紹一下。
(1)宏觀經濟條件調控的手段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城市建設的展開在相當程度上需要依靠市場機制的運作,但純粹的市場機制運作會出現“市場失效”的現象,這已有大量的經濟學研究予以了論證。因此需要政府對市場的執行進行干預,這種干預的手段是多樣的,既有財政方面的(如貨幣投放、稅收、財政採購等),也有行政方面的(如行政命令、政府投資等),而城市規劃則透過對城市土地和空間使用配置的調控,來對城市建設和發展中的市場行為進行干預,從而保證城市的有序發展。
(2)保障社會公共利益
城市是人口高度集聚的地區,當大量的人口生活在一個相對狹小的地區時,就形成了一些共同利益要求,比如重組的公共設施(如學校、公園、遊憩場所等)、公共安全、公共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等,同時還涉及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歷史文化的保護等等。這些內容在經濟學中通常都可稱為“公共物品”,由於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徵,即這些物品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能使用,而且都能從使用中獲益,因此對於這些物品的提供者來說就不可能獲得直接的收益,這就與追求最大利益的市場原則不一致。因此,在市場經濟的運作中,市場不可能自覺地提供公共物品。這就要求政府的干預,這是市場經濟體制中政府幹預的基礎之一。
(3)協調社會利益,維護公平
社會利益涉及多方面,就城市規劃的作用而言,主要是指由土地和空間使用所產生的社會利益之間的協調。就此而論,社會利益的協調也涉及許多方面。
首先,城市是一個多元的複合型社會,而且又是不同型別人群高度聚集的地區,各個群體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都希望謀求最適合自己、對自己最為有利的發展空間,因此也就必然會出現相互之間的競爭,這就需要有調停者來處理相關的競爭性事務。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就擔當著這樣的責任。
其次,透過開發控制的方式,協調特定的建設專案與周邊建設和使用之間的利益關係。
(4)改善人居環境
人居環境涉及許多方面,既包括城市與區域的關係、城鄉關係、各類聚居區(城市、鎮、村莊)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係,也涉及城市與城市之間的關係,同時還涉及各級聚居點內部的各類要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城市規劃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環境發展各個方面,從城市與區域等方面入手,合理佈局各項生產和生活設施,完善各項配套,使城市的各個發展要素在未來發展過程中相互協調,滿足生產和生活各個方面的需要,提高城鄉環境的品質,為未來的建設活動提供統一的框架。同時從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實行空間管制,保障公共安全,保護自然和歷史文化資源,建構高質量的、有序的、可持續的發展框架和行動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