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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481132796368

    這得看我們怎麼去理解,怎麼去看待了。比如你跟一個不熟悉的人在一起久了,你漸漸地春心萌動,喜歡上TA,甚至愛上了TA,可TA並沒有幫過你,沒有給予過你任何實際利益,你喜歡TA,只是因為TA優秀,因為TA身上有某種吸引你的特質,或善良或開朗或幽默等等。那麼,這算不算是無緣無故的愛呢?可以算,因為你只是單純地喜歡TA,TA並沒有給予過你任何恩惠,也沒有給予過你任何情感上的成全或滿足。那麼,能不能不算呢?當然,也可以。你也可以把它當做有緣有故的愛,它的緣,它的故就是TA吸引你的地方,TA的帥氣,TA的美麗,TA的善良,TA的幽默,TA的一切你喜歡的特質。所以,愛是無緣無故的,因為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它是說不清道不明的,你愛TA,就會愛TA的全部,優點缺點,因為同樣包含缺點的TA才是TA啊。愛也是有緣有故的,因為你正是因為TA身上的特質才喜歡上TA的啊,因為跟TA在一起你會開心、你會心跳加速、你會有安全感、你會有種幸福而滿足的甜蜜。愛是果,則必有因。 所以,問題的答案因人而異。這完全取決於你看待愛情的態度和理解愛情的方式。但不管是哪種愛,只要是真的發自內心的愛,既然愛了,又何必有個由頭呢?!既然是愛,又何必回答個為什麼呢?!

  • 2 # 使用者7169188564904

    呵呵很簡單!前半句的意思就是說,兩個人會有種種理由不能在一起,但除了不愛對方!因為相而分手叫做無緣!

    後半句就是說有一種愛叫放手!愛一個人沒有必要非得在一起!只要你愛的人快樂你就知道什麼叫做成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關於追求的詩句有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