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保報銷比例、起付標準
一.農村門診報銷
1.報銷比例
①.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
②.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
④.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
2.起付標準
①.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②.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④.三級醫院,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⑤.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⑥.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二.農村住院報銷
①.鎮衛生院報銷60%;
②.二級醫院報銷40%;
2.報銷標準
①.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②.60週歲以上老人在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三.農村大病報銷比例(5000元以上)
1.5001-10000元報銷65%
2.10001-18000元報銷70%。
3.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四、農村醫保各類人群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
1.學生、兒童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18萬元以下)
①.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②.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①.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
②.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
2.70週歲以上老年人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10萬元以下)
①.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3.農村居民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10萬元以下)
②.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農村醫保報銷比例、起付標準
一.農村門診報銷
1.報銷比例
①.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
②.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
④.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
2.起付標準
①.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②.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④.三級醫院,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⑤.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⑥.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二.農村住院報銷
1.報銷比例
①.鎮衛生院報銷60%;
②.二級醫院報銷40%;
2.報銷標準
①.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②.60週歲以上老人在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三.農村大病報銷比例(5000元以上)
1.5001-10000元報銷65%
2.10001-18000元報銷70%。
3.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四、農村醫保各類人群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
1.學生、兒童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18萬元以下)
1.報銷比例
①.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②.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2.起付標準
①.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
②.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
2.70週歲以上老年人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10萬元以下)
1.報銷比例
①.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②.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2.起付標準
①.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
②.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
3.農村居民報銷比例及起付標準(10萬元以下)
1.報銷比例
①.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②.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2.起付標準
①.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500元;
②.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