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這在離婚案件中是非常普遍的,不同意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放不下這段感情,或者放不下孩子等,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如果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首先,要清楚離婚的方式
第一個方式是協議離婚,也是大家所說的協議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同時對於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的意見,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雙方的婚姻關係就解除了;
第二個方式是起訴離婚,一旦雙方因為各種原因未協商好,沒有協議離婚,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了。原告去法院起訴離婚,帶著相應的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起訴狀;以及相應的證據: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證明夫妻財產和債務的證據;可在法院立案、排期、開庭、判決,最終法院審查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如果在協議離婚時,對方不同意離婚,那首先要清楚,為什麼對方不同意離婚,是因為對於感情的放不下,還是對於子女的放不下,認為雙方真的離婚了,會對子女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還是認為對於財產、債務分配不公平的,不同意離婚等等,搞清楚以上原因,就可以做出適當的調整,以有利於雙方協商離婚,但是,最終實在無法調解的話,雙方就是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那你只能起訴離婚了。
婚姻法規定,離婚案件是必須要經過調解的,在法院的支援調解下,可能會調解雙方離婚,或者調解雙方和好,如果一方不同意調解,法院會開庭。在開庭前,原告就要做好準備,一定要把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蒐集好,以有利於法院第一次就判決你們雙方離婚。
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非常重要,有些原告就忽視上述的證據,認為對方會承認的,但是,因為各種原因,可能被告不會承認的,甚至是作出相反的說法,或者有些案件被告是不出庭的,開庭時法院詢問原告是否有證據證明感情破裂的,原告沒有提前準備好,法院就很難判決雙方離婚。比如家暴,家暴是婚姻法規定的判決離婚的情形,如果想要證明家暴,你的報警記錄、傷情鑑定、醫療文正、照片都是重要的證據,對於法院支援你離婚的請求是非常重要的。
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這在離婚案件中是非常普遍的,不同意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放不下這段感情,或者放不下孩子等,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如果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首先,要清楚離婚的方式
一、離婚的方式第一個方式是協議離婚,也是大家所說的協議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同時對於子女、財產等問題,達成一致的意見,雙方簽訂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雙方的婚姻關係就解除了;
第二個方式是起訴離婚,一旦雙方因為各種原因未協商好,沒有協議離婚,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了。原告去法院起訴離婚,帶著相應的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起訴狀;以及相應的證據: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證明夫妻財產和債務的證據;可在法院立案、排期、開庭、判決,最終法院審查認為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二、一方不同意怎麼辦?如果在協議離婚時,對方不同意離婚,那首先要清楚,為什麼對方不同意離婚,是因為對於感情的放不下,還是對於子女的放不下,認為雙方真的離婚了,會對子女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還是認為對於財產、債務分配不公平的,不同意離婚等等,搞清楚以上原因,就可以做出適當的調整,以有利於雙方協商離婚,但是,最終實在無法調解的話,雙方就是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那你只能起訴離婚了。
婚姻法規定,離婚案件是必須要經過調解的,在法院的支援調解下,可能會調解雙方離婚,或者調解雙方和好,如果一方不同意調解,法院會開庭。在開庭前,原告就要做好準備,一定要把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蒐集好,以有利於法院第一次就判決你們雙方離婚。
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非常重要,有些原告就忽視上述的證據,認為對方會承認的,但是,因為各種原因,可能被告不會承認的,甚至是作出相反的說法,或者有些案件被告是不出庭的,開庭時法院詢問原告是否有證據證明感情破裂的,原告沒有提前準備好,法院就很難判決雙方離婚。比如家暴,家暴是婚姻法規定的判決離婚的情形,如果想要證明家暴,你的報警記錄、傷情鑑定、醫療文正、照片都是重要的證據,對於法院支援你離婚的請求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