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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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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垂垂智庫
其實很多宗教國家都有很多奇怪的法律、或者很多奇怪的立法原因。比如,沙特禁止女司機、禁止任何女性駕駛車輛。沙特政府給出的解釋是,如果女性駕駛車輛,那麼男性就會感覺自己被勾引,進而發生強姦案。這個思維,老編始終理解不了,或許一部印度紀錄片很好的解決了老編的困惑。
當然,像沙特和印度這樣歧視女性的國家畢竟只是少數。大多數國家還是比較好的,立法都是為了維護國民的利益。一些法律看起來奇怪,但只是兩國國情、文化氛圍不同。
不過,世界上總會有一些奇葩,為了立法而立法,例如美國州政府經常為了展示自己的立法權,而設立一些奇奇怪怪、甚至違反公理的法律:
例如,美國印第安納州透過立法的方式,規定Π的值為4,而不是3.14;北卡羅納州規定,唱歌不能跑調、跑調屬於違法行為;華盛頓州規定,假裝自己是富二代屬於違法行為;在阿肯色州,唸錯州名會面臨一定數額的罰款。
此外,也有一些處於實際需要,而制定的讓人哭笑不得的法律——義大利小城Falciano del Massico市因為墓地數量不足,於是規定在新墓地建成之前,居民不許死亡。
也許法律的關鍵就在於實用、合理,希望這樣的法律越來越多,而一些無聊、甚至迫害人民的法律越來越少。
像那個唱歌不能跑調,真的是,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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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建秋的世界
有些法律是因為當年的情況和今天不一樣。
開啟美國北卡羅萊拉州議會網站,找到北卡羅萊納州憲法。
在第六章可以找到這樣的句子
Sec. 8. Disqualifications for office.The following persons shall be disqualified for office:First, any person who shall deny the being of Almighty God.
這什麼意思?
以下人不能成為公職人員:不承認神聖上帝存在的人。
為什麼美國的州憲法不允許無神論或者多神論者成為公職人員?難道不知道這是違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嗎?
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宗教活動自由”
確實違反了,而且北卡憲法這一條實際上已經是廢條款了。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當年英國清教徒來到美國的時候,所創立的一個一個政權實際上是政教合一的政權,無神論者以及多神論,甚至同位基督教,但是教派不一樣都要受到很嚴重的宗教迫害,清教徒這個名稱被後來的美華人給美化了,以至於現在很多人以為清教徒是那種具有創業精神的,符合資本主義的那種人,清教徒確實當年在英國遭受到了迫害,但是他們到了美洲以後,又把這種迫害施加於別人,美國有六個州其實都是有類似的法律。
這類因為時代變化導致的廢法律其實遠不止一個北卡憲法,有些法律是根據當年的情況制定的,舉個例子,阿拉巴馬州規定不能把冰淇淋插褲子的荷包裡面。
之所以有這個詭異的法律,是因為當年的阿拉巴馬州盜竊橫行,尤其是喜歡偷馬,有些盜馬者把冰淇淋插在褲子的荷包裡面吸引馬的注意,讓馬跟著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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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本民族習性!不同文化有不同習性,華人過年放鞭炮!外華人就很難理解為什麼!這種價值來自民族文化!如果法律保護就讓外華人感覺太不可思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