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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書影生香

    毛姆全名威廉·薩默塞特·毛姆(1874年1月25日一1965年12月16日),是英國著名小說家、劇作家,被稱為英國的莫泊桑,故事聖手。

    代表作有戲劇《圈子》,長篇小說《人生的枷鎖》、《月亮和六便士》、《面紗》、《刀鋒》,短篇小說集《葉的震顫》、《阿金》等等。

    四部長篇小說都讀過,我最喜歡的是《月亮與六便士》和《面紗》。

    01《月亮與六便士》

    最開始讀國外名著就是從毛姆的這本《月亮與六便士》開始的,所以這本書對我來說有點啟蒙的意味兒,意義也是不一樣的。

    讀第一遍的時候,是硬著頭皮在讀。尤其在讀到思特里克蘭德佔有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滿足了一己私慾後又將其拋棄,並且毫無愧疚之心的時候,我有了棄書的念頭。但我又很好奇毛姆為什麼要塑造這樣一個主人公,想知道故事的下一步會怎麼展開,還是硬著頭皮繼續讀,一直讀到故事的結尾處。

    讀完第一遍對這本書沒什麼好感,喜歡上這本書是在讀完第二遍以後。我開始慢慢理解毛姆塑造這樣一個奇葩男主的意圖,他是在借這樣一個備受爭議的人設,引導人們去探尋人活著的終極意義,正如毛姆在書裡所寫的: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取決於你賦予生活什麼樣的含義,你對社會要盡什麼樣的義務,以及你對自己有什麼樣的要求。

    雖然毛姆並沒有在書裡說明應該選擇月亮還是六便士,但我覺得讀懂這本書的人,心裡都找到了自己的答案。

    02《面紗》

    《面紗》這本書圍繞一個英國中產階級女性展開,她的名字叫作吉蒂。吉蒂有一個內向少言的父親,一個強勢又勢利的母親,和一個其貌不揚的妹妹。

    母親自小把吉蒂當作搖錢樹來培養,希望吉蒂有朝一日嫁入豪門,自己藉此過上優渥的生活。青春季一年又一年的過去,眼看著妹妹有了不錯的結婚物件,吉蒂的白馬王子還是沒有出現。母親著急了,對吉蒂也沒了好臉色。這時細菌學家沃爾特闖進吉蒂的生活,並對她一見鍾情。吉蒂就這樣在一陣慌亂之中,為了挽回些許的尊嚴和麵子,嫁給了沃爾特。

    雖然沃爾特對吉蒂非常不錯,可吉蒂始終無法愛上他。兩年後,吉蒂出軌了,她以為自己找到了真愛,其實不過是自己編織的一場美夢。這個男人不過是貪圖吉蒂的美貌,尋求刺激,根本不可能為了她放棄大好的仕途。

    無奈之下,吉蒂只能答應沃爾特一起前往疫區,做好隨時赴死的準備。可死去的不是吉蒂,而是痴情的沃爾特。沃爾特因心碎而死,吉蒂卻因修女們的無私奉獻看到了生活的另一種可能,找到了通往精神救贖的道路。

    故事的最後,吉蒂返回英國故鄉,和父親一起生活,並說了下面的話:

    我想要生個女孩,我將好好的養育她,不會讓她再犯我所犯過的錯誤……我要把我的女兒培養成一個自由和自主的女孩兒。我把她帶到這個世界上來,愛她,撫養她,不是為了讓哪個想跟她睡覺的男人找上她,因而願意為她提供後半生的吃住。

    我們每個人都無法避免犯錯,但只要認清前路的方向,迷途知返,人生定能柳暗花明。

    如果你也愛讀書,一定要讀一讀《月亮與六便士》和《面紗》,相信你會獲益匪淺。

  • 2 # 微光人文

    毛姆是英國著名的小說家。劇作家,全名為威廉·薩默塞特·毛姆,很典型的英國名字。他的長篇小說代表作有《人生的枷鎖》、《月亮和六便士》等,短篇小說集包括《葉的震顫》、《阿金》等。代表作有戲劇《圈子》。毛姆一生創作作品集多,可以說是著作等身。我最喜歡的他的著作也是大家極為熟知的《月亮與六便士》。

    一、全書主旨

    《月亮與六便士》講述了一個家庭美滿、事業有成的證券經紀人,突然在一夜之家放棄了他所擁有的一切,來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流浪。別人對他的這種行為做出了種種的猜測,甚至是詆譭,然而他始終沒有做出任何的答覆,原來他是在追求他內心最執著的藝術夢。

    雖然他在異鄉窮困潦倒,但是為了夢想絲毫沒有向生活做出一絲妥協。最後當他到達當南太平洋的美麗島嶼——塔希提島時,他終於創作出不朽的畫作,然而卻將其付諸一炬,命運就是命運,他的最大魅力就是未來的不可預知性。

    二、尼采對其影響

    讀過全書之後,我認為尼采的日神和酒神思想對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影響很深,日神精神講究適度,規範著人的行為;酒神精神訴說放縱,釋放著人心的原始性。

    作品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蘭身上充分展現了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前半生的斯特里克蘭受日神精神影響生活於幻夢之中,直到酒神精神在他體內甦醒,從而開始了一場自我本性的追逐。

    一般意義上,更多的人這樣理解這本書,理性與現實的衝突:理性如月亮一般高高掛起,使人仰望,渴望觸及;六便士則散落於地,人們腳踩大地即可拾取,冷暖自知。

    三、日神幻夢 酒神狂歡

    在人生的前四十年,斯特里克蘭成了一名證券經紀人,事業上穩步向前;家庭中他的夫人符合當時上流社會所要求的女性風範,端正,典雅,能在任何場合中游刃有餘地進行社交。這樣的生活,放在我們今天來看也是極為成功了,斯特里克蘭也就這樣生活著,可以說是千篇一律,理性而適度,是日神精神的最好體現。

    在之前曾經有過酒神節,酒神節主要內涵就是性的放縱,將人性之中野獸的一面解放出來,盡情放縱,同時也打破家庭和日常生活的一切界限。斯特里克蘭前半生可以說是像社會大眾所標榜的人生那樣活著,但是他從小有一個當藝術家的夢,而正是對夢想的追逐充分體現了酒神精神對其影響。

    他離開了自己的舒適圈,他將自己的一切枷鎖都解開,不去在意塵世間的紛紛擾擾。他需要的是自我救贖,完成上天賦予自己的使命。他來到了塔希提島,這個與世隔絕的南太平洋小島,充滿了原始的脈動,吸引了斯特里克蘭,這就是他夢寐以求的地方。

    但是天不遂人願,他失明瞭,這對一個藝術家是多麼大的打擊,最終他扼住了命運的咽喉,創作出了一幅名畫,但是在他要求之下有燒燬了他,這無疑是酒神的影響。

    毛姆是一位偉大作家,給我們帶來了很多膾炙人口的作品,深刻程度也發人深省,《月亮與六便士》表明日神精神規範了斯特里克蘭的大半生,卻終究難以抵擋住酒神精神的吸引。生活啊,就是這麼魅力無窮。

  • 3 # 紅薯娃娃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1874年1月25日一1965年12月16日),英國小說家、劇作家。代表作有戲劇《圈子》,長篇小說《人性的枷鎖》、《月亮和六便士》,《刀鋒》,《面紗》。短篇小說集《葉的震顫》、《阿金》等。

    我最喜歡《人性的枷鎖》。

    人性的枷鎖是很久以來看得最熱情的一本小說,幾乎是手不釋卷一口氣看完了。從常理來說,菲利普並不是一個完美的主人公。他羞怯、自卑、懦弱、猶疑,不管是對待家人,還是對待朋友都算不上週到,尤其是和米爾德里德的虐戀,更是顯得他自卑到病態,在愛情方面宛如一個傻子-簡直就是一個傻子。在牧師伯伯臨終前的那段日子,因為自己的經濟原因,他日日盤算著什麼時候伯伯才會死去,自己拿到遺產,簡直讓人怒火中燒看不下去。

    這樣的一個主人公並沒有那麼討喜。但是,這本書的魅力也正在於此。菲利普就像你、就像我,就像我們身邊的朋友。他的軟弱就是你我的軟弱,他的掙扎也是你我的掙扎。他的猶疑不定、左右搖擺,他面對理想和現實的迷惘,對情慾的衝動渴望,和現實中的芸芸眾生如出一轍。

    也許有的作家是用精巧的情節來吸引人,有的作家是用華麗的文筆來誘惑人。而毛姆,他是用文字重塑了一個一個鮮活生動、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並且用辛辣的筆觸觸及了我們心底深處那些不堪與人說的小心思、小秘密。讓人感覺-“啊,居然有人能把我心裡無法描述的情緒形容得如此妥帖!”他說自己只是二流作家,我覺得太過謙虛了。到目前為止,我只看過他的《月亮與六便士》、《人性的枷鎖》兩本書,這兩本書都有一個共同的主題,即:對理想的追尋和對生命的拷問。人生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在《月亮與六便士》裡面,思特里克蘭德拋棄一切去追尋自己的理想,在窮困潦倒中悲慘死去,甚至也不在乎自己最後的傑作並未流傳於世。反觀菲利普,他年輕的時候輕浮跳脫,自卑敏感。渴望別人的認同;情竇初開之時,跟著自己的感覺走,毫不顧及後果的和威爾金森小姐打得火熱;對待學業也沒有長性,每次遇到挫折,只會換個環境重新來過……他既不堅定也不崇高,跌跌撞撞地在尋找最適合自己的道路,在這條道路上辜負了很多人,也在米爾德里德那裡受了不少苦。直到千金散盡、一貧如洗,不得不自己掙錢之後,他也許才真正開始了腳踏實地的生活。最後,他意識到生命的意義也許就在於平凡,在於那些最簡單的東西:一個家,一個妻子,一個孩子。一粥一飯、一雙手也許比東方的美景更加吸引人。

    他和思特里克蘭德完全是兩類人。菲利普更接近我們自己,因為我們也是這樣跌跌撞撞,這樣迷惘前行。我們也曾年少輕狂,不知天高地厚,也曾經頭破血流,落入谷底。我們中的大部分人,也是在各種迂迴宛轉之後,終於找到了自己生命的方向。不管是像思特里克蘭德那樣追尋理想,還是像菲利普這樣迴歸家庭,每一條路都是生命的意義。哪怕是菲利普浪費的那些光陰-那些學畫畫又放棄的日子,也會在他以後的生命裡留下痕跡,並且證明它曾經存在的意義。

    就像波斯掛毯的圖案一樣,何必深究這些圖案背後的意思呢?你看它美嗎?美。這就夠了。

    最後我想說,很多小說裡面都會描述到大自然的美景給人的震撼,描述到最淳樸原始天然的勞動場景如何讓人心情平靜。我特別喜歡最後他們去摘啤酒花的那一段,喜歡充滿生命力的薩莉。真的,大自然和勞動場景都會有著強大的撫慰人心的力量,每當我心情鬱悶、情緒低落的時候,我非常希望自己能置身於夢想中的場景,比如Sunny下的麥田。波光粼粼的湖岸。金黃色的草垛。有高大樹木的密林,Sunny像金色的絲線一縷一縷的灑在林中綠地上。

    但是,這太難了。

    90%的時候我都置身於一片醜陋灰暗的水泥叢林中。

    我真的不喜歡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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