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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表妹1228

    你好!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在發生交通肇事以後,肇事者既不主動搶救傷員,又不主動打報案,駕車逃離現場的此行為為肇事逃逸。你母親的交通事故算不上肇事逃逸,由於在案發時行為人主動撥打120急救中心,並且墊付200元押金,但是後來的因為屬於不道德行為。

  • 2 # 種地的秀才

    謝邀!交通事故後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並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於肇事後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後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或者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在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後逃逸。所以如果真如你所說可以認定對方屬於交通肇事逃逸

  • 3 # 山東農村那些事

    網友,你問的這個問題。我現在答覆你。關於,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逃逸。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不救治傷員。不報警。偷偷的溜走了。造成事故受害人死亡。這就是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

  • 4 # 做夢的車軲轆

    交通事故的定義是:車與人或者車與車在道路上因刮擦碰撞所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員傷亡。

    僅僅蹭了一下衣服是沒有任何損失的,除非衣服破損。所以算不上是交通事故,談何肇事逃逸?

    當然車輛也不是沒有責任和過錯,道義上一個道歉還是應該的,一個誠懇的道歉就能化解事件非得搞得這麼複雜!

  • 5 # 淮北日月升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來講有以下幾種常見情形:

    第一種,最常見的就是,發生事故後,駕車或棄車逃離現場的。

    第二種,肇事者將傷者送至醫院,但未報案,無正當理由離開現場的;或者給受害者留下虛假的姓名電話等以後離開醫院。

    第三種,報案後不聽候處理擅自離開處理現場。

    第四種,肇事者在調查期間擅自離開調查場所逃匿的。

    第五種,事情未協商達成一致,未留下本人有效資訊強行離開的。

    至於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大致是這樣的: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包括:

    致死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酒駕、毒駕、無證、明知安全裝置失靈以及明知拼裝報廢車輛的以及嚴重超載的)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別惡劣情節包括以下情形: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另外交通肇事犯罪還有兩種特殊情況: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定罪量刑。

  • 6 # 甘熠敏律師

    如下情形界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行為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 7 # wang701007

    跟本起交通事故有關的的責任人應該第一時間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隱瞞事實,不報警,逃避責任離開現場的就是逃逸罪。

  • 8 # 浙江艾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規定,肇事者發生交通事故後,必須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並且一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此,保護事故現場,搶救傷員,報警並接受公安機關處理,是肇事者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交通肇事後逃逸行為的本質特徵就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履行上述義務。具體在認定逃逸事故責任時,應把握好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的要件,一、主觀方面,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觀故意,它包括為了逃避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的追究。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應當推定為逃避法律責任。二、客觀方面,在接受公安機關處理前,駕駛肇事車輛或者遺棄肇事車輛後逃跑。

    但有幾種情況可以不作肇事逃逸認定,1、肇事者被毆打,或者面臨被毆打的實際危險而逃離事故現場,然後立即報警並接受公安機關處理的,可以不認定為逃逸。2、肇事者離開事故現場逕直去公安機關投案,不影響事故責任的認定,且事故的損失沒有明顯擴大的,可以不作為逃逸處理。3、造成人員傷亡的,肇事者應當立即搶救傷員,如果為了搶救傷員而離開現場,不認定為逃離事故現場。但是如果肇事者將傷員送到醫院後,沒有報警並接受公安機關處理,而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責任逃離的,應當認定為逃逸,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對交通肇事後讓人頂替案件的處理。肇事者讓人頂替的行為,從本質上來說,仍然是一種交通肇事後的逃逸行為,而且還是一種指使他人向司法機關作偽證的行為,妨礙了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社會危害性比一般的逃逸更大,應認定為肇事逃逸,並從重處罰,處理這類案件,要區分肇事者是否逃離事故現場,對肇事者讓人頂替,但自己沒有逃離現場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理,對頂替者構成犯罪的,以刑法第310條包庇罪追究刑事責任。

  • 9 # 榕城大事件

    【1】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以行為人為逃避法律追究為主觀目的條件。

    【2】行為人有逃跑行為。 逃跑是人身尚未受到有效控制而逃跑。

    【3】“逃跑”的時間、地點條件。 這個時間段應界定為在事故發生後的當時至行為人被事故處理機關關押或押解途中前的這段時間。逃跑的地點,並不限於當場。行為人在被事故處理機關帶去談話尚未採取關押措施時,趁人不背離開的,仍應認定為逃跑。

  • 10 # 交通事故處理諮詢師

    我從事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已經有二十多年,我來回答下這個問題。

    關於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很多人對此不是很理解。我用通俗的話語今天給大家講一下。在認定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時候,必須具備三個要件。而且這三個要件必須是同時存在的。如果缺少一個要件,都不能認定為肇事逃逸。

    這三個要件就是,明知發生交通事故,逃避法律制裁,駕車或棄車離開事故現場。為了方便大家的理解,我給大家舉幾個典型的案例。

    將傷者送到醫院的逃逸案件。

    2019年3月,一輛轎車將一名行人撞傷後,及時的撥打了報警電話及120電話。

    交警部門到達事故現場之後,醫院的120車輛已經將傷者拉往了醫院,駕駛員也跟著救護車去了醫院。交警部門在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結束後到醫院進行調查。在醫院只見到了駕駛員叫來的朋友。朋友在醫院負責照顧傷者,但是駕駛員避而不見,並且關閉了手機。三天之後,駕駛員到交警隊投案。

    這起交通事故,交警隊最終認定為逃逸案件。機動車駕駛員對交警隊的責任認定很不滿意。對此案件進行了複核申請。上級機關在接到申請書之後,透過仔細的認真審查,最終認定逃逸案件事實成立。

    這起交通事故當中,機動車的駕駛員明知發生交通事故,離開醫院的目的就是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雖然說他在醫院已經要求朋友來照顧傷者。但是這種行為並不能免去他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他的行為已經完全具備了逃逸的要件。

    醉酒駕駛沒有認定為逃逸。

    2019年11月,一輛摩托車在路上將一名行人撞傷,傷者經搶救無效死亡。透過事故現場的監控錄影,摩托車在與行人接觸時,右車把掛到了行人的衣服,摩托車沒有任何的減速行為。

    透過現場的監控鎖定嫌疑人的車輛之後,在兩個小時後將嫌疑人抓獲。當時嫌疑人正躺在家裡睡覺,酒精檢測達到了醉酒狀態的160以上。

    在交警隊認定此起交通事故責任的時候,就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種是認定為逃逸行為,另一種認定為逃逸行為不存在。

    認定逃逸行為不存在的理由是醉酒狀態的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異常的駕駛行為,透過影片的監控可以推斷出駕駛員是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

    最終經過集體研究這起案子在認定責任的時候,摩托車駕駛員承擔了事故的全部責任,理由是醉酒駕駛。沒有認可駕駛員的逃逸行為,因為透過現有的證據,無法證明摩托車駕駛員知道發生交通事故,按照的是疑罪從無。

    大貨車的逃逸行為。

    2019年6月,一輛大貨車在右轉彎的時候將摩托車掛倒。大貨車在沒有任何停車的情況下直接的從此路段開走。

    透過現場的監控我們可以看到大貨車在開啟右轉向燈的時候,摩托車駕駛員離大貨車還比較遠。大貨車在減速右轉彎的時候,摩托車的駕駛員從右側進行超車。透過交警部門的多次模擬實驗,可以得出摩托車在進入大貨車的盲區時發生的交通事故。

    在這起交通事故當中,摩托車駕駛員明知大貨車右轉彎,燈已經亮起的時候,依然從大貨車的右側超車,具有嚴重的過錯行為。同時大貨車在右轉彎的時候沒有盡到注意安全義務,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認定大貨車逃逸的行為情節不成立。

    我的個人建議。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存在逃逸行為,是要加大對駕駛員的處罰力度的。

    交警部門在認定駕駛員是否存在逃逸行為的時候,要慎之又慎。必須在逃逸情節三個要件都存在的情況下才能認定駕駛員的逃逸行為,如果有一個要件不存在,或者有一個要件沒有足夠的證據完全可以證明的話。逃逸的情節和逃逸的行為是不應該出現在交警隊的責任認定書當中。

  • 11 # 淮北日月升

    交通肇事逃逸,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也就是最常見的就是,發生事故後不聞不問,徑直駕車逃走,離開現場。

    第二種情況,肇事後沒有逃跑,把傷者送進醫院,然後無正當理由離去,或者留下的單位、姓名、電話等聯絡方式是假的,致使自己失去聯絡。

    以下三種情況一般也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報案後不聽候處理擅自離開處理現場。

    肇事者在調查期間擅自離開調查場所逃匿的。

    事情未協商達成一致,未留下本人有效資訊強行離開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肇事逃逸,以致無法查明事故原因的,逃逸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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