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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廣西10歲女孩楊曉燕背百香果到鄰村賣,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殺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而在2009年,楊曉燕的父親在水庫看見有人溺水,奮身跳進水庫救人,但不幸與溺水者雙雙溺亡,留下四女一子由母親一人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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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打虎拍蠅

    這是一個可憐的孩子,才1歲就失去了父親,九年前她的父親在水庫看見有人落水,見義勇為下水救人,但卻不幸與落水者一起溺亡。這些年,乖巧的曉燕還有其他4個兄弟姐妹一起由母親獨自撫養!

    雖然享受低保待遇,但一家六口人的生活全靠母親一人獨立支撐,經濟上仍然是捉襟見肘。曉燕今年4年級,非常乖巧懂事,學習上不用家人操心,成績優秀,經常得獎。懂事的她,利用假期收集了一些百香果,打算賣點錢貼補家用,自己也賺點零花錢。

    10月4日中午時分,曉燕揹著自己收集的百香果,開開心心到鄰村去賣,一袋百香果賣了32塊錢。回來時,蹦蹦跳跳的她可能在考慮這錢該怎麼花,幫自己買個練習冊,買個扎頭髮的漂亮髮卡……沉浸在喜悅裡的孩子,根本就沒注意到一雙邪惡的眼睛正盯著自己。

    犯罪嫌疑人29歲,常年在外打工,同一個村的,也姓楊,估計往上數幾代,也是一個老祖宗。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這個姓楊的,下了地獄,有臉去見你的列祖列宗嗎?你的家人還有臉在村裡呆下去嗎?對於這種人渣,必須用霹靂手段,必須死刑立即執行!

    事發時,據說有住戶聽到了小女孩的哭泣聲,有一兩分鐘,但是沒有引起重視,這是小女孩唯一能夠獲救的機會,但是失去了……女孩的屍體被發現的地方距離她家只有300米遠!

    為什麼好人的子女,卻得不到好報呢?我也給不出答案……

  • 2 # 校外老師

    這社會,幹出了殺人的事。一種原因是深仇大恨,但一個女孩,應該跟犯罪嫌疑人沒有什麼深仇大恨。即使跟女孩的父母有恨,也不至於發洩在女孩身上。所以,應該排除因仇殺人。

    第二種原因是劫錢或劫色之後,怕鬧出更大的事,而殺人。劫錢的可能性,應該小一些,剛買完水果能有多少錢呢?劫色呢?可能把魔爪伸向了未成年人。從網上看,對未成年人下手的也不少。這都是不重視道德,造成人心變惡的結果。

  • 3 # 珞珈社

    “生來悽苦,這一生花季尚未綻放,已凋零,繁華落盡,只留一縷香。”一個十歲的姑娘,還沒來得及享受這人世間的快樂,就煙消雲散,可惜、可悲、可嘆。為這個在人世間活了僅僅十年不幸的女孩感到悲傷,難過。殺人償命,對於那個殺人者,不管是出於何種原因,都要讓他償命,他殘忍惡毒,喪盡天良,毫無人性,筆者寫到這裡,都不知道該用什麼惡毒的語言來罵這個殺人者了,除了氣憤就是氣憤。

    10月4日,廣西年僅10歲的女孩楊曉燕瘦小的身軀揹著百香果去鄰村叫賣,在回來的途中,被同村男子殘忍殺害,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此案件為一起故意殺人案。

    楊曉燕從出生不到一歲父親就因為救落水者不幸身亡,從此全靠母親一人拉扯,楊曉燕是一個不幸的女孩。俗話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這話說的一點都不假,年僅十歲的楊曉燕特別懂事,可是這個乖巧懂事的女孩在賣百香果的途中被同村男子楊某殘忍殺害,雖然目前警方還沒公佈楊某的作案動機。但是我們可以猜測。

    這起案件是一起熟人作案,同村男子楊某肯定熟悉楊曉燕,如果沒有家庭恩怨的話。這就可以預測兩種可能,一種是男子盯上楊曉燕,販賣兒童,因為反抗而被殺害,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猥瑣女童。筆者覺得目前在結果尚未公佈的情況下,這兩種作案動機的可能性最大。

    總之,喪盡天良的人,泯滅人性,犯下如此滔天罪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為自己的如此惡行必將付出代價,但是可憐的這個十歲女孩讓人可惜。保護兒童,監護人乃至社會,要特別注意及關心。

  • 4 # 手機使用者61556819090

    眼晴都被挖了,還能有什麼。這就是靈山縣的經濟。曾經轟動一時的武利鎮兒童器官販賣案被發現之後就沒了文。現在靈山縣內還時不時的有孩子被偷的訊息。搞的農民顧的了工作顧不孩子,之前發現的就在交警隊對面的山中。估計這團伙還沒捉完

  • 5 # 律師獨角獸

    看到這個話題很悲痛。10歲的孩子,要是在城市裡,還在玩娃娃,圍著父母撒嬌。這個小姑娘已經揹著百香果去鄰近的村子換錢。惡魔遊蕩在身邊,竟然殺害了小姑娘。兇手不得好死,早點下地獄吧。

    所以要是猜測的話,多半是我們最不想看到的原因,罪犯性侵了小姑娘。又考慮到是熟人,所以殺人滅口。如果是這樣,簡直是畜牲所為。

    具體的案件細節還等待警方的進一步通報。願小姑娘走好,希望罪犯早日伏法以慰小姑娘在天之靈。殺人兇手不得輪迴。

  • 6 # 善美真8

    相信這類案件,發生於人煙稀少的地方,大多是劫色為主,順手劫財,一個29歲長期在外邊打工的男人,終身大事無著,心理變態,做事不計效果,以為無人知,自欺欺人,害己害人,十足的人渣,可憐這個家庭這個女孩,希望這個案件,不應因自首而輕判,要判其死刑,還女孩在天之靈的公道,也為當地今後消除隱患。

  • 7 # 天台觀寧波

    看到這個標題,筆者無比憤慨,多麼懂事的一個小姑娘,父親為救人而溺亡,兄弟姐妹5人由母親一人哺養,當時楊曉燕才1歲。為了分擔母親和家庭的負擔,十歲的小姑娘在10月4日揹著百香果去鄰村販賣。

    可在回村的路上被殺身亡!

    兇手是29歲的同村人,也姓楊,往上排輩,應該是同一家族,此人長年在外打工,應該是屬於熟人作案,強行姦汙女孩子後,怕事情暴露因此下狠心殺人滅口。實在是天理難容!!!

    為什麼,熟人作案事件居高不下?

    為什麼,好人得不到好報?

    為什麼,兇手會喪心病狂對小姑娘下手,他是何心態?真的不怕遭報應嗎?

  • 8 # 泊圖泊途

    能對10歲孩子下死手的人,肯定不能是單純的動機,不是有惡意報復的想法就是心理變態。

    近日,廣西女孩慘遭不測,10歲的她想趁著不上學的時間去賣東西賺點錢,哪裡想到生命卻止步於此。4日當日即失蹤,6日被找到。留下的是雪上加霜的家庭。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孩子父親曾於2009年因營救溺水者而身亡,家庭的構成就變成了4女1子1母。這樣的生活想必非常困苦。小女孩應該比較懂事,不然也不會去賣水果。

    嫌疑人男29歲,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但是警方並沒有透露太多的細節。由於所言是故意殺人案,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好的動機,搶水果算是其中所有動機中最好的了,其他的真不敢多想。現在的人心理陰暗無法預知,變態者大有人在。

    她的家庭再次受到打擊,這是何等的悲慘!

  • 9 # 夜雨如書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10歲女孩楊曉燕在賣百香果途中慘遭同村男子殺害,據悉,她遇害的地點離家裡只有數百米。犯罪嫌疑人楊某某今年29歲,常年在外打工,這次只是放假回老家住幾天。目前楊某某的犯罪動機尚不得而知,但他必須要為自己的惡行付出最嚴厲的代價!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的內心久久不能平靜,被害女孩的父親曾在2009年見義勇為救人犧牲,10歲的楊曉燕姐弟五人和媽媽相依為命。這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家庭,本就非常不易。誰知道懂事的楊曉燕本想靠自己的勞動來替媽媽減輕負擔,沒想到陰差陽錯偏偏碰上了一個披著人皮的惡魔!

    拐賣兒童的可能性很低,因為案件發生在白天,而且地點是女孩自己的村子,裡面有很多熟人,想要拐賣的難度非常大。而且,10歲的女孩被拐賣的途徑有限,她已經識字認字,而且具備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人販子如果沒有麻藥或者沒有同夥協作,基本上不可能成功。

    那麼,剩下的就是那個我們最不願意想到的可能性。女孩遭到了楊某某的侵犯,或者是在反抗的過程中被楊某某殺害。29歲的大齡男青年,如果接觸了一些亂七八糟的影音作品影響,而自己又沒有自控能力,很可能會動邪念。事發地點在山上,想必是楊某某跟蹤女孩很久,或者是有預謀的。

    還是那句話,不管楊某某的作案動機是什麼,他都應該被判死刑,最好能立即執行。

  • 10 # 賽半仙

    瞭解了此案几個令人髮指的細節後,我得出的結論是兇手心理變態、兇殘且毫無人性。他的殺人動機就是簡單地滿足自己變態的心理。

    楊曉燕的家庭

    楊曉燕一歲時,她的爸爸因見義勇為,看見有人溺水,奮身跳進水庫救人,但不幸與溺水者雙雙溺亡,她的媽媽陳禮言一個人帶5個孩子,靠種地和打零工維持生計。

    楊某跟楊曉燕家是同村,自然對她們的情況是瞭如指掌的,對於這樣“英雄遺孤”的家庭,還做出這種事,而物件還是一個只有10歲鄰居家的孩子,這不是簡單的好色行為,純屬心理變態。

    作案手法

    楊某在楊曉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圖對其施暴。楊曉燕反抗並大聲哭喊,被楊某用手掐脖致昏迷,隨後被裝入蛇皮口袋帶入某山嶺。楊曉燕醒後被楊某用刀刺傷雙眼及頸部,楊某隨後對其進行姦淫,拿走其32元錢,並將其裝入蛇皮袋,透過滾、搬等方式帶下山嶺,至一水坑中浸泡,後將其拋棄在一處山坡。

    其動機並不符合劫財和劫色的動機。作為同村楊某應該很清楚賣百香果沒有多少錢,所以其主因一定不是為了劫財。而從楊某準備的作案工具蛇皮袋來看,他預先的想法是對10歲的楊曉燕圖謀不軌,而對一個10歲的小女孩施暴不能簡單的用劫色來形容,毫無疑問姦淫幼女這種癖好,一定伴隨著心理變態。

    而且其出手狠辣,絲毫沒有憐憫之情,掐脖子至昏迷、用刀刺眼、刺脖子,這種可以稱之為酷刑的行為更說明其變態的心理。

    事後,從棄屍的手段來看,楊某與其他案犯也不一樣,普通罪犯犯罪之後,冷靜下來會害怕,以至於妥善處理被害者屍體,儘量保護好現場,以防自己留下過多的證據,而楊某的棄屍方式完全沒有犯罪後的害怕導致的妥善處理,而是隨手一扔之後,匆匆離開,這種“過硬”的心理素質,絲毫沒有悔意,只能用變態二字作為解釋。

    罪行昭昭

    可楊某卻在二審的時候改判成了死緩,這對受害者及其家屬非常不公平,楊某犯搶劫罪,在搶劫中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應判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楊某還犯了故意殺人罪,犯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於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嚴重包括但不限於圖財、姦淫。

    姦淫幼女罪,犯罪情節嚴重惡劣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總結

    從楊某所犯的罪中,條條都夠判死刑了,最後卻改判為死緩,讓人質疑其公平性。

    如果楊某還有機會走出高牆,就一定會有其他的受害者,所以為了保護其他人和維護社會的安定,都應該將這個惡魔執行死刑,並且立即執行。只希望更多的人看到,引起社會的重視,還楊曉燕一個公平的裁決,畢竟大家的社會需要大家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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