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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鄰家燕兒vlog

    我是女的,我覺得男方只結婚不領證本就是對女方的不負責任,結婚證是對兩個人關係的肯定,法律認可!只是結婚沒有領證各方的權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如果婚後不生育,各過各的,經濟獨立………所有的都分開是無所謂!但是結婚後兩個人往往無法做到絕對的獨立………特別是女方懷孕生子會很影響事業和經濟……………

    而且家務什麼的女方付出的也多一些,不領證不僅得不到基本保障,我覺得不領證就跟耍流氓一樣…………只適合談戀愛不適合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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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手機使用者5446309910

    哪無語,定要注意?這種人最好不要找,不負責任渣渣類?女孩幹嘛呢?不自重的後果?定要想清楚,不拆證娃娃正麼辦????不知道啦法律法規???250。

  • 3 # 靠山4

    男方這種行為,僅是照舊風俗習慣,舉辦了所謂結婚儀式,不和妻子去民政部門,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堂堂一介男子漢,法律觀念如此淡薄,是個心目中豪無國家法律,是個十足標準的法肓。

    此類不屬正式結婚,純屬非法同居,不受國家法律保護,雙方不合可隨時離開。

    如果雙方感情好,儘快和妻子去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取結婚證,否則孩子出生咋上戶口啊?

    因為你們此屬無效婚姻。

    當今社會此類現象並不少見,特別在農村尚多,必須引起政府有關部門,和家長們的高度重視,防止再次發生。

  • 4 # 聖伯

    男方是想結婚不領證,但是女方已懷孕,如果男女這麼做,看起來女人是很喜歡這個男人,說明這個男人有魅力,女人心甘情願的和男人同居在一起,這也是現在最流行的試婚。

    可是避孕不好,女人已經懷孕了,也就是男女之間愛的結晶,男女兩個人應該更加珍惜感情,孩子是你們的共同體,你們是孩子的父母,應該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

    可是男人只想結婚,不辦理結婚證,這個男人是真愛你,還是就想佔女人的便宜,然後分手。如果一個男人,把女人肚子搞大了,還想和女人結婚在一起,我想問一下你們的孩子生下來,能上戶口嗎,女人在生孩子一起,不管什麼理由,男女兩個人都要領結婚證,這不僅是對個人的法律保護,也是對雙方感情的尊重。

    如果不登記就結婚,女人應該去找他的公公婆婆,用手拍著自己的肚子,問一問公公婆婆,我這樣為什麼你的兒子想和我倆結婚,不和我倆登記,如果承認我是你們的兒媳,我們登記結婚,如果不承認,那麼好吧,可以到醫院,不要這個孩子,我相信大多數公公婆婆不會那麼做的,因為媳婦懷孕的是他們的孫子,假如他們連孫子都不愛,只有選擇和你的男人分手,孩子不要了,別給自己增加負擔。

    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生孩子之前,必須得登記結婚,如果沒有結婚證,怎麼辦理生肓登記,孩子的未來怎樣成長。

  • 5 # 熙兒嘛嘛

    在我看來男方是給自己留一條退路。沒有領證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關係。那天不喜歡了可以一句分手就讓女人滾蛋。反正男方沒有任何損失,損失的始終是女方。其實現實中這種情況還蠻多的很多女方還傻傻的覺得辦過婚禮就是結婚了,那個證不重要,沒有還挺好。而且我還發現了越是早早輟學的女人想法就越是如此,甚至有的孩子都給人家生了幾個了都還沒領證。

  • 6 # 廖彩琳律師

    扯證才代表結婚

    法律意義上,結婚和領證是一個概念,你們的夫妻關係,都建立在領證上,所謂的辦酒席,舉行婚禮都只是自己自願的形式。

    也就是說,扯證是唯一代表結婚的所在。沒有扯證,婚禮再怎麼舉行,酒席再豪華,也不是法律意義的夫妻關係。

    另外,需要科普一下的是,現在沒有非法同居的說法

    現在婚前同居的這麼多,兩個人只要自願住一起,就沒有非法一說,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夫妻才能住一起,因此情侶同居當然不是非法。

    結婚證很重要,並且有了才能辦準生證

    夫妻關係和情侶關係,差別非常大,在這裡,提醒姑娘們,不要聽一些渣男說,我愛你就夠了,反正我們也住一起了。

    結婚證才代表夫妻關係,首先才會有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你們今後的錢是一起的,同居怎麼住,住再多年,都是你的還是你的,他的還是他的

    而且結婚,才會被法律保護,會有重婚罪這個說法,否則他出軌睡再多,也就是道德有問題。

    並且女方現在懷孕,根據現有規定,結婚證才能有準生證,否則孩子戶口怎麼上。

    男方不領證貓膩太大,女方應慎重

    孩子留不留下來,要不要做單親媽媽,這是女方自己的選擇。

    我只能說,即時想辦法上了戶口,做單親媽媽也很不容易。

    至於這個男的,為什麼不領證本身就是貓膩。

    你們結婚辦婚禮難道不請男方親朋好友,如果不?我懷疑男方處於婚姻持續狀態,也就是他已經結婚了,當然沒法給你領證

    如果是這種情況,當然必須分手,其實說真的,任何情況都不是很理解。

    要麼就不扯證,也不辦婚禮,分手,要麼在一起,又有孩子,肯定需要扯證,反而婚禮是其次。

    說真的,扯證,除了本身已經結婚以外,畢竟這時候他說他債務拖累,那都是婚前債務,真的沒啥藉口了。

    還是分了吧,另外,孩子如果不想留下來,這種情況打胎,可以要求男方支付費用和相應賠償的。

  • 7 # 雨亭569

    我不怎麼看了正常的,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的,結不結都一樣的要把寶寶生下來,這個也沒啥好說的,事實證明了你們還不是在一起了嗎?你們以為拿了證,就進入了保險了嗎?我看未必,現在的人分開了,有幾沒有領證的呢?到最後還不是一樣的離婚了嗎?是你的人永遠都是你的,不差那個結婚證的,話說回來了,那男方只結婚不領證,這個有什麼辦法呢?女方已經懷孕了,已經是順利通過了,就不要去評論別人了。

  • 8 # 律師獨角獸

    不以領證為目的的結婚就是耍流氓。女方一旦懷孕就會使自己及孩子的權益處在沒有保護的狀態是相當危險的。首先男方只結婚不領證,說的是民間常見的一種現象,就是男女雙方僅僅擺了酒,走了傳統意義上的結婚儀式,但是並沒有領取結婚證。可是在法律上是否結婚就僅僅以結婚證為準。只有經過婚姻登記才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這時候女方懷孕,其實孩子的權利倒是有一定的保障,女方自己卻沒有一點保障。婚姻法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具有同樣的權利。在女方,僅僅是男方的同居關係,不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嚴格來說,這時候男女方之間就是一種非法的同居關係,一旦出了其他的事情,在遺產繼承等等各方面,都會使另一方失去應有的權利。

  • 9 # 90後實話哥

    其實並不支援這樣,未婚先孕的,這樣對女生來說並不值得我是男的,但是說句實話,感覺女生還是拒絕婚前性行為和同居的比較好。當你到談婚論嫁的時候,你會發現,那個跟你同居的男友,結婚一分錢彩禮都不想出。反而願意花幾十萬娶一個陌生的姑娘。因為人骨子裡都是這樣的。太容易得到的都不值錢。女生在感情裡比較吃虧。女性的身體比男生脆弱,如果同居期間不巧女生意外懷孕的話,流產墮胎這個對女生的身體來說,都是傷害很大的。多次墮胎流產,也會導致以後不孕不育的。而且根本就恢復不了。以後婚檢也會被發現的。未婚先孕對女生來說是最大的不幸,對她的父母來說是最大的心痛,同時也飽受別人的嘲笑。 還有另外一個,女生吃虧在結婚後,別覺得現在好像大部分都挺想得開的,但是男生的思維,還是希望未來的老婆是處女的,而且大部分的男生都有處女情結的,只不過嘴上不說而已。 那些絲毫不在意的男生,你想象一下,他經歷了什麼?很多人會說,誰沒有過去呀,你愛我就要接受我的一切。 可是你捫心自問,又有哪個男生真的能接受有同居史和墮胎流產過的女生,可是就算女生不說出來,很多醫院也能檢查得出來的。一旦男生得知自己的老婆是這樣的,如果不湊巧他在婚前又沒碰過女生,現在他的內心又怎麼能夠平靜? 大部分男生出軌都是吃虧心理。其實,結婚過日子,總會吵架的,你墮胎流產會在口不擇言的時候被提起,女生怎麼應對? 知道現在為什麼離婚率這麼高嗎?都是因為出軌,很多男人為什麼都是在老婆懷孕期間出軌?大多數男人出軌是因為吃虧心理,因為老婆不是處女,男的覺得花了那麼多彩禮不是原裝的,覺得吃虧了。現在處男比處女多的多,大多數男生都沒怎麼談過戀愛。這種男生娶了不是處女的女孩,基本都是覺得自己虧死了的。大多數男的出軌都是吃虧心理。女性出軌多數是報復心理。只有少數是婚前放蕩慣了。這樣下去離婚是必然的。 當你老公出軌,你質問時,他說你婚前不是也同居墮胎流產,被多少人睡過了 。他覺得吃虧了。女生又怎麼接這句話。 有人說,女生的第一次是最好的嫁妝,你是第一次,男方的家人會尊重你,你是第一次你的老公也會特別珍惜你。不要相信男生說的什麼“愛我就要給我全部”這樣的話,大多數女生是花了男生太多的錢,拿人手短吃人嘴短,不得不順水推舟。女生可以跟他說有本事就結婚呀,結婚做什麼都是合法的。 大多數男生18歲到25歲,處物件都是為了解決生理問題,真正得到了也就不珍惜了,婚前同居分手的並不少吧?大多數人都是喜新厭舊的,睡膩了,換換口味的人太多了,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太多了。不用付出什麼就能得到。幹嘛還要花那麼多彩禮去娶回家? 我認識一個女生,談戀愛很早回家,晚上不出去,不怎麼花男生的錢,男生送禮物,她會送回去同等價值的禮物。基本aa值。最後娶她的事一個沒談過戀愛的餐飲小老闆,一家老少都喜歡她喜歡的不得了。 為什麼現在的90後離婚率這麼高,還不是互相之間不信任麼? 希望大家拒絕婚前性行為,好好愛自己,自愛自重。

  • 10 # 煙花燙

    男方只結婚不領證,但是女方已懷孕,對此你怎麼看?

    不領證還能叫“結婚”嗎?那叫同居好吧?

    男方沒有責任心不想娶,女方願者上鉤沒領證就懷孕,別人怎麼看根本不重要,一個巴掌拍不響。

    掐指一算,如果沒猜錯的話,題主應該是這個“女方”。

    遇見這種事兒,要麼立馬結婚,要麼雙方商量“孩子要還是不要”?如果要的話,又是怎麼個要法?

    女方既然不幸遇見這種不負責任的男人,就得學會為自己負責替自己做主,別傻乎乎四處問別人“對此怎麼看”了!

    別人的眼光,左右不了你的人生。

    都懷孕了還讓女方決定“怎麼辦”?來問外人“對此怎麼看”?男方擺明沒打算接盤這個孩子,作為懷著孕的女方,還沒看清形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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