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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魏紫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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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一、行政訴訟證據;行政訴訟證據是指在行政訴訟中用以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一切材料和事實。二、行政訴訟證據的概念;證據是指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一切材料和事實。真實可靠的證據是法院判案的根據。這部分證據稱為“可定案證據”。三、行政訴訟證據的特點,受行政訴訟性質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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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宏詠華威法律諮詢
一、行政訴訟證據;行政訴訟證據是指在行政訴訟中用以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一切材料和事實。二、行政訴訟證據的概念;證據是指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一切材料和事實。真實可靠的證據是法院判案的根據。這部分證據稱為“可定案證據”。三、行政訴訟證據的特點,受行政訴訟性質決定。
行政訴訟證據的含義和種類
行政訴訟證據的含義
可以作為定案依據的證據有一下三種:
1、客觀性,或稱真實性,即作為可定案證據的事實和材料必須是客觀存在的,而不是主觀捏造或想象的。
2、關聯性,或稱為相關性,即作為可定案證據的事實和材料必須與待證的案件事實有聯絡,他們或者是案件事實形成的條件,或者是案件事實發生的原因,或者是案件事實所導致的結果。
3、合法性,或稱為法律性,即作為定案依據的事實和材料適格性和可得性。即證據必須合法,包括取證的程式合法和證據的形式合法。
證據的合法性要求通常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A、證據的收集、調查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
B、某些事實必須具有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例如法律對證人睜眼的提供形式就有要求。
C、證據必須經審查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同時行政訴訟的證據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A、行政訴訟所要證明的最終事實是被訴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法院在審查被訴行政行為是合法時,主要審查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的事實依據;二是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的法律依據。相應地,但是人所提供證據的證明物件包括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兩個方面。
B、行政訴訟被告必須自始至終承擔證明被訴行政行為合法的舉證責任
C、行政訴訟被告及其代理人在訴訟規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證人收集證據。
D、法院在行政訴訟中有收集證據的權力,而無收集證據的義務,其主要任務是審查判斷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