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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說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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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坡知風雨
1,胡大機率有問題; 2,最終會以大局為名壓下不了了之; 3,段會被收買或徹底封殺不得再發聲。一般套路,並無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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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旺角黑夜12
誣陷誹謗屬於自訴案件,不是公檢法,是胡要不要起訴,要的話,法院會根據事實來判,就目前看,如果段是編造的,以現在的影響和胡的身份,段入刑是很正常的了。另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封殺,壓下來,不了了之,你懂的。這件事目前還在網上發酵,還沒禁言,說實話,有點詭異,以胡的身份,上頭沒出手壓下這件事,有點看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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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神懟友
怎麼說呢,目前來看,這事沒有回寰的可能。
兩個人,必然有一個是對的,一個是錯的。錯的,哪怕法律不追究,那也是身敗名裂。
另外,這事還不能拖,不能不查。為啥?因為無論是拖,還是不查,實際對老胡不利,網路輿論,不需要證明有罪,只要你證明不了自己無罪,那就是黃泥掉到褲襠裡。
不信???前段時間某大學,摸屁股那個,要是沒有監控證明他的清白,你自己想想他能洗的請嗎?
同理啊,網路上很多人說,支援老胡,說什麼懷疑他的都是不愛國。沒法說,不知道是真蠢,還是壞,真按他的來,那才叫百口莫辯。
所以,支援查,還要查的一清二楚清楚明白,你只有證據確鑿了,親子鑑定拿出來,才能讓所有人閉嘴。
不然,就是國內平息了,西方媒體還是會扣黑鍋,以後老胡怎麼在國際上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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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體育雜譚
首先的問題是段靜濤的舉報信發出了沒有這是個疑問;還有就是這個舉報信有沒有提供證據(附件);是誰首先把這個疑似舉報信曬到網上的。是段靜濤截的圖發給了胡錫進“威脅”,然後胡錫進然後就進行先發制人的批駁,這都說不清。
暫且不說這些,假設舉報信發出了,那麼我理解有兩種可能:段沒有能提供相應的證據,紀委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她補充一定的證據,而段無法提供;還有就是段提供了證據,這些證據需要紀委調查落實,或者是很荒誕的證據,紀委也不予調查;我想大抵不過如此。
我想段靜濤會不會受到處罰,還要看她是“誣告”還是正常的“舉報”,就要看她提供的證據是完全的捏造,還是有一定的事實依據。也就是證據很重要。但是我想從胡錫進的迴應來看,他很坦然,或者他不認為舉報信會有任何實質性的內容,或者他就認為舉報信並沒有發出,網上回應是對段靜濤是一種提醒和勸告,不要“鋌而走險”!
最後如果紀委並沒有收到舉報信,老胡的做法就值得商榷;紀委收到了但不予立案調查,不了了之;舉報或有依據,調查落實;至於她構成不構成誣告罪,這就看老胡受到的影響大不大,是不是很惡劣。但目前看老胡還很平靜和活躍,大機率段靜濤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其實最關鍵的是截圖是不是胡錫進首先自己公開的,才鬧得滿城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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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居家活佛
如果段靜濤是在“誣陷”胡錫進,會受到刑事追責嗎?
無利不起早,無風不起浪。
船小易調頭,船大好衝浪。
段為何要“舉報”胡?兩人之間有何個人“恩怨”?
胡為何要“保護”段?兩人之間有何共同“利益”?
段是否有立場、大局觀?
胡是否有黨性、原則性?
事出反常必有妖!
舉報內容是否屬實?是否“誣陷”?是否會追究刑責?
怎麼判斷是否屬實?證據何在?人家做“美事”能在大庭廣眾之下嗎?即使有人私自錄音錄影也是違法行為,也不能作為“證據”。
唯有到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司法公正的獨立的權威專業機構做一次DNA檢測就能“水落石出”(關鍵是該檢測機構要獨立公正,不受干擾)。檢測結果就是最好的證據。
有了檢測結果以後,就能真相大白天下。吃瓜群眾就能分清是非曲直,黨紀國法就能彰顯權威尊嚴。
最無法讓吃瓜群眾接受的結論是胡沒有“違紀違法”,段沒有“誣告陷害”。胡被“漂白”,段被“抑鬱”(如同“刁鑽”的叔叔問“聰明伶俐”的小朋友:“爸爸好還是媽媽好?喜歡爸爸還是喜歡媽媽”?寶寶“機靈”地回答:“爸爸媽媽都好,都喜歡”)。
公眾人物就是一根標杆,一個榜樣。標杆就是引領方向,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公眾人物的“公信力”就是一個國家的“士氣”、“風氣”。即“點燃一盞燈,照亮一大片”。
寧願相信老胡是一盞“探照燈”、“照明燈”,也不願相信老胡是一盞“桐油燈”、“螢火燈”。
能否如願,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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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寶山居士
根據目前網路公開資訊,若信老胡一面之詞,此女有精神問題?但至今沒有看到專業醫療部門及法院確認證明?精神衛生法及殘疾人保護法及民法對精神病人有無行為能力或部份行為能力都有明確規定。段某首先要進行鑑定是否有精神病及程度,確是精神病人,如何處罰法律有詳細規定。一般免於處罰。也得看法官辦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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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春聽風聲
有句話叫做‘’民不告官不理‘’,老胡不告沒人主動去追究,除非危害社會安全。如果段副是誣陷,也不過受到輿論遣責,還談不上刑事追責。在他們單位內部,可能進行批評教育甚至處分也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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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亞儒雜談
最近《環球時報》女副總編段靜濤實名舉報總編胡錫進事件在網上被炒的沸沸揚揚,段靜濤在網上發帖點名道姓的稱胡錫進曾和一位前女同事和一位現女同事長期保持不正當關係,並有兩個非婚生子女。
乍一聽這事真的不小,實名舉報那就意味著舉報人已經掌握了真憑實據,並且下定了"捨得一身剮"的決心和勇氣,看樣子老胡真的要在劫難逃了。可老胡對此事發聲並曬出了他與這個段某的聊天記錄以後,就讓人感覺事情遠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了。
段某曾於三四年前到黨校學習,回來後就放風說自己馬上就要接替胡錫進擔任總編職務了。就在10月27日,段某居然直接找到胡錫進要他交出總編的權利,並要挾老胡說,中紀委正在調查老胡的違法亂紀行為,要他交出權利,這是在和他談判,不是在請求他。可到了晚上又給老胡發信息痛哭流涕的向老胡道歉 說軟話。沒過多長時間又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老胡所謂的生活作風問題……。段某的臉翻的比翻書還快,這就更讓人感覺事情的複雜蹊蹺。
把事情搞到老胡頭上來了,只是要爭總編之位那麼簡單嗎?胡錫進可是國家宣傳戰線上一名戰士,是我黨一隻戰鬥力極強的筆桿子,在國內國際風雲變幻的當今,老胡憑藉旗幟鮮明的政治觀點,憑藉睿智縝密的邏輯思維,憑證犀利透徹的文章影片,向國內外敵對勢力發起了凌厲的攻勢。他的文章 影片真可謂是投槍匕首,在他的攻擊下,多少國內外的敵人望風潰敗;多少迷茫中的人們看到了光明和希望!
越是這樣的英雄人物,不越是讓敵人恨之入骨的嗎?所以就更容易招來敵人不擇手段的詆譭和攻擊。不過此次對付老胡的手段並不高明,無非就是社會上慣用的什麼男女關係問題,或者什麼私生子之類的問題。用潑髒水的方法想把老胡搞臭搞倒;想用捕風捉影的方式詆譭老胡 讓老胡閉嘴;想用這些下三濫的手段打敗老胡,你以為會那麼簡單嗎?在如此嚴峻複雜的鬥爭形勢下,想讓我們幹出自毀長城的傻事,你覺得那麼容易辦到嗎?
當然如果老胡確實站的不直 戳的不正,真幹了違法亂紀的事情,依據組織原則,依法追究責任也是必須的。如果真有人誣陷老胡,那可就真得追根溯源,看看背後到底隱藏了哪些幕後鬼祟,一併把他們挖出來看看他們到底居心何在!
還有一點,不管老胡的事是真是假,在事情沒搞清楚之前就在網上大肆發帖炒作就已經違法了,追究法律責任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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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龍白虎馮博士
段靜濤是黨員,胡錫進也是黨員。段靜濤實名向黨的紀律檢查部門反映情況,怎麼可能是誣陷呢?
至於證據,那是紀檢部門的事情,普通黨員是沒有權利調查取證的。
至於胡錫進是段靜濤的救命恩人,段靜濤就是大義滅親,更應該受到鼓勵表揚。難道你的親人犯了罪,你就要徇私枉法嗎?
段靜濤實名舉報,被舉報的人也有名有姓,何罪之有?
不論真實情況如何,胡錫進都應該主動勸說當事人,配合調查,主動在黨的紀檢部門和舉報人段靜濤的監督下,去做DNA檢測,向全華人民自證。
胡錫進這麼做了嗎?既然問心無愧,還怕別人栽贓誣陷嗎?
看了胡錫進的辯解,很失水準,是以一般吃瓜群眾的想法來看待舉報,連普通黨員的覺悟都沒有,更不用說廳局級幹部的素質,何況還是黨的喉舌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調查是正確的態度。
胡錫進是黨報的主編,向國內國外宣傳我們國家取得的成績。駁斥反華勢力的醜化,妖魔化我們國家的言論,就是他應該做的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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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靜濤舉報胡錫進與兩個報社女記者生有孩子的問題,她是透過正當渠道舉報的,談不上是誣陷,但是她又透過網路散播她的舉報內容,其方式和方法是有問題的,或者是有瑕疵的,如果她是情緒失控,或者精神上出現了問題,或者自己的原因所造成的問題,應該講受到社會道德和良心的譴責,不會受到國家刑事追責的。
為什麼會這樣,法與情還是有分界線的,有時候法高於情,有時候情高於法,這就是中國特色的特色。現在,但是作為胡錫進對段靜濤而言,他在法律層面會放她一馬的,或者說和解,這就是他的度量與人品,如果不是,作為大家有失臉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