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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國正能量56

    買房子交了十多萬首付後不想買了,我的首付還能要回來嗎? 大多數人會產生這樣的困擾一般出現在兩種場景,一時個人喜好就是不想買了,二是辦理貸款時由於這樣那樣的原因導致貸款辦不下來(例如徵信不過關)最後自籌資金無法滿足那麼大的窟窿只能取消購房,我這裡非常明確地告訴各位每一筆交出去的錢最後拿回來都是歷經千難險阻的,最理想的情況也是會打點折扣,因此每一個購房人購房之前一定要考慮好並且仔細閱讀合同,要充分考慮自己的風險! 回到這個問題本身,首付能回來嗎?這個就取決於你當初同開發商的合同是怎麼約定的了。 通常情況下開發商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會在合同裡(也可能是補籤的合同)里約定相關的內容,例如購房定金合同,如果是定金的按照法律來說是退不了的,這個只能同開發商去協商了,如果你沒有同開發商簽訂定金合同或者合同裡也沒有關於此類的約定首付款是可以退的,關鍵還是看你合同裡有沒有明確。 另外需要補充的是如果是購房人單方面原因導致的(例如就是自己臨時變卦或者自己徵信原因導致銀行辦理不了貸款)就是上面說的那種思路,但是如果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的買賣無法進行或者房貸辦不下來你沒有責任的可以要求全退,不僅僅可以要求全退還可以追究他進一步的利息損失。

  • 2 # 房地產小百科

    針對買房子,交了10多萬首付後不想要了,我的首付還能要回來嗎?這個問題,我的觀點如下:

    第一,方法總比困難多,如果你下定決心,倔強到底的話,還是可以要得回來的。

    第二,我跟你說的這種辦法,是房地產行業內的一種處理方式,如果是局外人的話,不一定知道有這種操作方式。如果你交過首付後,購房合同還沒有網籤備案的情況下。透過案場經理,叫其幫忙,把你預定房子,推者給來售樓處想買房新客戶,這不涉及到轉讓費的問題,有可能你還要適當讓點利,給接你房子的人。

    第三,首付一般大都能要的回來的,可能要不回來的,要麼是定金,要麼就是違約金。

    第四,私下說說,房地產開發商也是看人的,如果有些購房者相對比較軟的話,開發商一般能不退則不退,能少退則少退。有些購房者比較強硬的話,那一般來說,開發商覺得他不好惹,大多象徵性扣一點,絕大部分都會退。

    第五,當然最理想處理方式就是透過自己社會關係,打通房地產開發商的內部關係,比如說認識房地產開發商的營銷總監或專案總經理,請其吃個飯,送點禮搞定。

  • 3 # 小辛AI生活

    我認為你的首付很大程度上是要不回來了。因為畢竟這是你個人的原因,不論你是後來不想買了還是因為什麼原因辦不了按揭了,總歸來說不是開發商違約,也不是房產本身有質量問題,是你違約了。一般在交首付房款之前都會簽訂一個訂購單,表明你的購房意向並繳納一定的定金,定購單的內容就包括:在簽訂定購單七日內交齊首付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未按定購單執行,開發商可收回房屋,定金不退。當然不同的開發商定購單的內容和格式有出入,但是這個話術一般是會有的。更別提你十幾萬的首付都交了,給出去的錢哪能要的回來,而且確實買菜它也不能隨便退啊,更何況是大件……如果你想把錢拿回來也不是沒有可能,這裡我再悄悄說一嘴,不要硬來,鬧沒用,是你不佔理,有可能退的唯一途徑就是找開發商領導協商扣一部分違約金,退還大部分首付,或者能說上話的房產局之類和開發商有關係的領導,內部操作一下,這個是有可能退的...

  • 4 # 開心寶貝aaa

    你遇到了和我一樣的問題,我也是交了首付發現房子採光不好,想調樓層開發商都不同意,他就一句話只要簽了合同不調,不退,不換。沒辦法只好買下來了,不知道你籤合同沒有。沒簽合同,定金不退,首付還有可能退。

  • 5 # 重慶地產視野

    房地產市場非常的重,要房子涉及到的金額也非常的龐大,然而我們在買房的時候卻總是考慮的不夠清楚。

    這不有一個朋友在買房的過程當中已經交了10多萬的首付款了,然後卻不想要了,想要把首付款要回來,不知道有沒有可能。

    1,首付款可以要回來嗎?

    我想告訴所有的購房朋友,如果在購房的過程當中你後悔了,你已經繳納了首付款,那麼大機率,你的首付款是要不回來的?

    這個時候你有兩個選擇,繼續履行買房合同約定的條件,把房子買到手。

    或者首付款不要了去購買其他自己想購買的好房子只能到損失掉了,開發商是不會還給你的。

    你要知道合同約束是具備法律效應的,在簽署購房合同的時候就有一條特別註明,因為買房者的原因不想買房的,首付款定金都是不會退還的。

    2,什麼情況下首付款可以要回來?

    說實話,作為普通的老百姓,作為普通的購房者,買房真的是不太容易,很多時候首付款就已經傾盡了所有的存款積蓄。

    那麼真的不想要房子了,肯定是不想損失掉所付款的,那麼究竟哪種情況可以把自己的首付款要回來了。

    情況一:二手房業主是自己的親朋好友。

    如果你購買的是二手房,而且看好的房子也是自己親朋好友的房子,那麼確實不想購買了,可以商量一下,首付款應該是可以要回來的。

    情況二:業主或者開發商違約。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不管你是購買二手房還是去購買一手房,如果是賣家違約,那麼你就可以要回首付款。

    ……

    的確如此,一般情況下交了首付款不想買房子的首付款是很難要回來的,大家還得履行購房合同。

    因為我們賺錢都不容易,房子可能不太滿意,但是比損失首付款要好得多。

    畢竟房子的優點還是蠻多的,可以解決我們的居住需求,而且房價還在上漲以後我們可以賣掉,換更好的房子。

  • 6 # 袁哥房產觀

    01:根據合同約定,扣除違約金後,解除房產合同,退房處理。

    由於購房者個人原因,交了首付不願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金一般是房屋總房款的20%以內,(國家規定最高限額就是20%)扣除違約金後,其餘房款退給購房者,房屋另賣。

    這是最常見的一種處理方法。如果交了首付款10多萬,合同違約金超出,首付款就沒有退回的可能,如果違約金少於首付款,還有部分房款可退。

    02:部分購房者酌情考慮,只會扣除買房定金,其餘退回

    (1)這部分購房者,主要是因為有些購房者確實值得同情,不退房整天在售樓處苦苦哀求,已經嚴重影響到售樓處的正常經營了,只有象徵性處罰。

    在我負責的專案中遇到一些低收入群體,首付款是他們全部積蓄,這類購房者很難依據合同扣除其首付款。一般儘量的採取一些措施,減少其損失,即考慮公司規定,向公司老闆予以解釋,一般老闆也給予其特殊處理。

    (2)無理取鬧,特別嚴重,影響到售樓。

    這類購房者,一般也只是扣除部分違約金,然後退回部分房款,退房處理,息事寧人。對於這類人,售樓處人員一般沒有同情,根據合同扣除總房款的20%很難辦到,如果首付十幾萬,通常會扣除5萬元左右。其餘房款退回,房屋另賣。

    03:全部退回首付款,做退房處理。

    這類購房者,通常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社會關係,利用自身或者親友對開發商老闆施壓,一般會全部退還首付,其實這也是很正常,但是並不多,在違約客戶中所佔的比例不多。

    即使有一定社會地位和社會關係,大多數也會象徵性扣除一些違約金後退房。這樣即體現了公司有嚴格的制度,同時又兼顧了人情,以免會有更多的違約者找關係,影響了正常的銷售秩序。

    04:先做退房處理,房屋另售,然後酌情處理。

    (1)這種情況,一般都是房市上行,房屋比較好賣,遇到要求退房的房源較好,房屋退還後,會以更好的價格賣出。賣出後房款全部到位後,然後適當扣除原購房者部分首付款後,退還其餘房款。

    (2)先做退房處理,購房者介紹親友購買此房或者別的房源。

    購房者介紹親友購房成功後,退還其所付首付,這種情況售樓處,也會經常採用,幫助部分購房者退房,此種方法對於各方都能接受。

    透過以上方法,之所以這樣做,主要原因是現在購房合同,都需要備案,一旦退房,需要給房管區域性門申請退回,房屋另售,手續比較繁瑣。另外開發公司需要付出人力,另外退房會影響開發商回款及銷售部門的業績,直接影響銷售人員的佣金,因此從銷售部及開發商,是不願意退首付,退房的。扣除違約金也是維護合同,維護公司和員工利益的無奈之舉,並非所有都是霸王條款和無理。

    同時每個開發企業對於退房,現在管理都非常嚴格,而且退房手續,需要各級負責人簽字,從銷售經理到總監到營銷副總到總經理,大多數都需要房產總經理簽字才有可能退房。

    因此如果只交了部分首付款,沒有簽訂合同並且備案,處理起來,不涉及房管部門,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解決。

    05:如果由於開發商原因,可以退回全部首付。

    (1)開發商銷售資質不全,尤其沒有預售證。

    (2)由於開發商原因,不能辦理銀行房貸,可以要求退回全部首付。

    結論: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般情況下,交了首付簽訂合同,由於購房者個人原因,不履行合同,很難退回首付。只有和開發商售樓處協商解決,或者有親友能夠和開發商高管熟悉,有可能退回首付。否則大部分都需要扣除違約金,退回剩餘房款。(當然由於開發商沒有銷售資質等,也可以退回全部首付款。)

    因此買房時,購房者一定考慮清楚,再交首付,既然已經交了首付,就要履約,否則按照合同約定,開發商按照違約處理,首付不退回,也屬於合法的。所以買房子交了十多萬首付後不想買了,首付不能要回來也屬於正常合法,如果開發商協調後能退回,只能說是幸運的,但是記住。不是每一次都是如此幸運的,如果只退回部分,也是你違約的處罰,也沒有好抱怨的。

    履行合同,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違約挨罰也是應當的,有些違約值得同情,但是契約精神也是市場經濟得以正常運轉的根本。

  • 7 # 美食美景天下事

    國家銀行貸款政策下來了,可以直接轉按揭,誰購買你的房子,你們過戶,不用房款還完再轉,只需要你和購買你房子的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全款最好,不是全款,可以由購買你房屋的人還按揭,這個房產中介知道,找個好一點的房產中介,辦理過戶以及流程。

  • 8 # 過客cy

    如果是這種情況下,由於是你不想買的原因,所以一般情況下會有兩種情況:

    第一是,只簽過認購書而未籤合同,這種情況下,首付是可以退還的,但是定金就會被扣除當撻定處理。因為你簽定的認購書只是約定了你購買房產的定購,如未能繼續履行認購書中的約定,則按當中約定扣定金部分,已交的首付款不在協議約定內。

    第二是,交付首期後已簽定購房合同,這種情況下就要看你所籤合同中對於違約情況下的約定,有些購房合同開發商可能會約定扣除總房價的20%的違約責任,那麼開發商就可以從你交的首付從扣除20%之後,把剩餘部分退款給你。當然你也可以與開發商去溝通,在開發商願意溝通的情況下,商談所扣的違章金額。

    當然也有很多客戶來說話,可能會出現打鬧的情況,希望透過這種途徑退還其所交的金額。如果用這種方法的話,就要看開發商本身了意願了,因為始終你在購買房產的時候,是已經簽了協議還有合同的,如果是認真處理的話,那也只能走司法途徑了,但有協議或合同的情況下,客戶並不佔優勢。所以購買時真的必須看清認購書或合同上的條款,要不然吃虧的就是自己。

  • 9 # 怪妮子

    正常情況是退不回來的,除非你把你的名額轉給別人,這個得跟他們售樓部商量了,我之前有個朋友,是因為貸款沒過,也不能退,後面換成了親戚的名字做的

  • 10 # 秒懂鄭州樓市

    分情況了,如果合同還沒有簽字,僅僅是認購合同,沒有網籤,貸款沒有下來,這個還好說,和開發商協商一下,可以退回來。

    但如果已經網簽了,那麼就比較麻煩了,這個時候貸款下來,想要再不買,問題就比較多,這個時候就要注意了,不好退了,流程走完,房子已經是你個人代理。

    所以,買房要看清楚,真的想買了,在去買,不要盲目買房。

  • 11 # 法眼掃描

    首付能不能要回來,要看具體情況。

    有人會說:你們律師就會說看具體情況,難道不能直接給答案嗎?

    呵呵,你彆著急,謹慎的律師肯定會看具體情況,因為具體情況不一樣,或許答案就不一樣呢。

    1、是否簽訂了合同?

    題主並沒有說買房子交了十多萬首付,是購買的二手房,還是一手的商品房?另外到底有沒有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二手房買賣合同》。

    簽訂合同的時候是否有一些附加條件,比如,必須辦理按揭,如果辦理不下來就不買了。

    2、合同是否有效?

    無論是一手房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還是《二手房買賣合同》,都存在合同無效的可能性。

    比如沒有預售許可證,或者房產被法院查封,當事人並不知道,這種情況本人的客戶就遇到過,所以說不能簡單地認為只要簽訂了合同就是有效的。

    如果合同無效,那麼題主是可以要回首付款的。

    因為根據規定,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無效的合同雙方是需要互相返還的,所以題主可以索回自己的十多萬首付款。

    3、合同有效的情況下,涉及到合同解除

    如果合同有效,然後題主又不想買了,無論什麼原因,就是不想買了,這種情況下,需要和出賣人協商處理,看能否就合同解除達成一致意見,如果能達成一致意見,當然可以拿回來,或者拿回來一部分。

    如果達不成一致,則面臨題主違約不履行的情況,出賣人是可以要求題主承擔違約責任的,甚至要求題主承擔違約責任後,繼續履行合同。

    所以,題主應該看看自己的具體情況,才能知道能否全部要回來,或者要回來一部分,還是強行解除合同後看能否要回多少。

  • 12 # 念春暖花開時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宣告,我不懂這些東西。之所以回答這個問題,是關於我的房子,發生了一件事情,和題主提問的一模一樣,前因後果我也大概瞭解一點,所以做個回答,希望可以幫助目前遇到這個事情還無法得到解決的朋友。

    我的房子是2013年買的,沒買之前就物色了好幾個樓盤,最終看中了我目前住的小區。跑到售樓部的時候,銷售和我說沒有房子了,全部賣完,然後給我推銷她們現在開盤的樓盤。當時對於她們新開的樓盤興趣還是有的,只是地理位置來說更喜歡目前住的小區。然後就留下了聯絡方式,說回去在考慮一下。順表也告訴她我對目前住的小區興趣很大。她說幫我留意一下。

    那兩天頻繁的和我聯絡,問我考慮好沒有,什麼還有禮品相送,還有這優惠那優惠的,我也沒搭理她,要不是看她是個女人,我都想拉黑了。大概過了有五天的時間,給我打電話說,不是看中了目前住的小區嘛,剛好有個人退房,問我有沒有興趣過去看看。我心想那感情好啊,電話了也沒問就過去了。107個平方,剛剛好好。談了一些亂七八糟的話題,然後我就問她,那個人怎麼退房了?她說首付也是給她分期的,規定半年之內把首付款付完,但是時間到了,那個人還差了六萬沒給,最終沒辦法退房了。剛開始說是按照合同走,付違約金。但是那個人不願意,也沒怎麼去鬧,就一直哭可憐。什麼領導都找了,最終事情也沒鬧大,幾個人一起商量,看她也不容易,就扣了五千塊錢!其餘的錢都退回去了,不說一地雞毛吧,反正挺鬧心。

    用銷售的話說,但凡她們心狠點,領導的作風強硬點,管你有多困難,付不起是你的問題,不能因為你的不容易,讓我們難做。只不過,這片區的樓盤都好銷售,再加上遇到的都是心軟的人,也就算了。後來我買的時候,首付也是分期半年的,我當時還開玩笑說萬一我湊不夠怎麼辦?她說,那就把人留下,錢一毛不扣的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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