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 吊 附 著 施 工方 案
1.附著位置
QTZ31.5塔吊的使用說明書規定:第一道的附著高度≤30m,其他各道附著高度≤20m,最上端的自由高度≤20m。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並考慮一定的安全儲備,1#設定三道附著,尺寸如下(結構層頂標高為53.95米):
第一道附著高度:17.62米。
第二道附著高度:32.12米。
第三道附著高度:40.82米。自由端高度為18.13米.
2.預埋鐵件
施工至相應位置時,應按圖紙要求,預埋好鐵件,每層2塊。預埋件按塔吊的租賃單位——青島乾潤通裝置租賃有限公司提供的大樣製作和預埋。根據塔吊的說明書,每根附著杆件的軸向拉力為22t。
3.錨固附著杆
每層設四道錨固附著杆,圖中所示的杆件長度為塔吊立柱中心點至剪力牆(或梁)表面的尺寸。
4.錨固裝置的安裝和拆卸
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特別要切實做到以下幾點:
● 錨固環必須裝設在塔身標準節對接處或設定在有水平腹杆處,塔身節主弦杆應視需要加以補強。錨固環必須牢固、緊密地箍緊塔身結構,不得鬆脫。
● 在建築物上的錨固支座,位於預埋件處應增加二道鋼筋網片,網片採用φ8@50,L=500。
● 在安裝和固定附著杆時,要對塔身結構的垂直度進行檢查,如發現塔身偏斜時,應透過調節附著杆的長度進行調直。附著杆必須安裝牢靠,其傾角不得大於10°。
● 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對錨固裝置的各個部位及連線件進行仔細檢查,如發現有鬆動或短缺,必須立即加以緊固並補齊。
● 一定要使降落塔身與拆除附著杆系同步進行。嚴禁先期拆卸附著杆,隨後再逐節拆卸塔身節,以免驟颳大風造成塔身扭曲倒毀事故。
● 在遇雷雨、暴雨、濃霧,或風力超過六級時一律停止作業。
塔 吊 附 著 施 工方 案
1.附著位置
QTZ31.5塔吊的使用說明書規定:第一道的附著高度≤30m,其他各道附著高度≤20m,最上端的自由高度≤20m。
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並考慮一定的安全儲備,1#設定三道附著,尺寸如下(結構層頂標高為53.95米):
第一道附著高度:17.62米。
第二道附著高度:32.12米。
第三道附著高度:40.82米。自由端高度為18.13米.
2.預埋鐵件
施工至相應位置時,應按圖紙要求,預埋好鐵件,每層2塊。預埋件按塔吊的租賃單位——青島乾潤通裝置租賃有限公司提供的大樣製作和預埋。根據塔吊的說明書,每根附著杆件的軸向拉力為22t。
3.錨固附著杆
每層設四道錨固附著杆,圖中所示的杆件長度為塔吊立柱中心點至剪力牆(或梁)表面的尺寸。
4.錨固裝置的安裝和拆卸
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特別要切實做到以下幾點:
● 錨固環必須裝設在塔身標準節對接處或設定在有水平腹杆處,塔身節主弦杆應視需要加以補強。錨固環必須牢固、緊密地箍緊塔身結構,不得鬆脫。
● 在建築物上的錨固支座,位於預埋件處應增加二道鋼筋網片,網片採用φ8@50,L=500。
● 在安裝和固定附著杆時,要對塔身結構的垂直度進行檢查,如發現塔身偏斜時,應透過調節附著杆的長度進行調直。附著杆必須安裝牢靠,其傾角不得大於10°。
● 在使用過程中,應經常對錨固裝置的各個部位及連線件進行仔細檢查,如發現有鬆動或短缺,必須立即加以緊固並補齊。
● 一定要使降落塔身與拆除附著杆系同步進行。嚴禁先期拆卸附著杆,隨後再逐節拆卸塔身節,以免驟颳大風造成塔身扭曲倒毀事故。
● 在遇雷雨、暴雨、濃霧,或風力超過六級時一律停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