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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悟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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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簡乙
在你開始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其實你心裡面就自己有了答案。
如果你內心對他心存愛意,那麼你不會問對不對。
張愛玲曾經說過,愛一個人不要值不值得。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
對於那個感動你的人,在這份感情裡,他選擇了付出。所以他不去計較有沒有結果。
你呢。因為他對你的好。選擇跟他在一起。
可是,你卻忘了,是因為喜歡一個人才在一起,而不是因為感動。
一時的感動,讓你跟他在一起。可是如果今後遇到一個比他更讓你感動的人,你是不是就要選擇離開他。
對於他而言,你因為感動而跟他在一起。
本身就是一種殘忍。
感動不是愛!也不是喜歡
上高中的時候,有一個女孩子喜歡我。真的是對我特別好,她知道我不愛吃早飯,所以總會早早地來到班級裡把早飯放到我的書桌上。每天都是不同樣式的早餐,周圍的同學每天都會對我報以噓聲。那會我跟她說不用給我買早飯,可她一直都堅持每天給我買早飯。
有次感冒,我打算放了學去買點藥,誰知道剛到教室,桌子上就多了一盒999感冒靈。對於這個女孩子,我真的是特別感動,那時候真不知道自己怎麼運氣這麼好,碰到這麼好的一個女孩子。
因為我,她哭過笑過。別人問她為什麼一直這麼堅持著,她什麼也沒說。但我始終都沒有說喜歡她,也沒有跟她在一起。就像她對我說的,我對她有些殘忍,可是感動又怎麼能說成是喜歡呢?我寧願坦白自己的內心,也不願意去欺騙她,因為那樣真的很不負責任。
至今我都覺得挺對不起她的,不過後來,她找到了自己喜歡並且也喜歡自己的男孩子,真心的祝福她。
別把感動當成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