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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霜花121516731

    以前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國企)是國家計劃經濟的產物,按國家下達的計劃生產,不管市場行情,工資及各種福利待遇由國家(或當地政府)制定核發。92年以前(建立社保體系以前)參加工作的視同繳費年限。集體所有制企業是作為市場的一種補充生產機制,需要根據市場的需求選擇適銷對路的商品。工資待遇可自行決定(但得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92年以前的工齡不認可。

  • 2 # 牛馬行

    差別很大,全民職工是國企正式國家企業里人,

    大集體企業不屬於國家企業,只屬於共有經濟裡的一部分,是屬於自負ylng虧的集體所有制企業,

    經營好了你就存在工人就有工資,經營不好黃了倒閉了,國家也不會管,

    但繳納稅費一樣的繳,和全民國企一樣,

    從職工買斷工齡就能看出來全民企業職工和集體企業職工的差距,

    人家全民買斷給補償幾萬,大集體企買斷三千,五千,

    買斷後全民企業職工拿著買斷證明去勞務中心,人家給安排公益崗位,年節還給福利,還有職工醫保,

    大集體企業買斷職工買斷後就沒人管你了,啥也沒有,原來有的職工醫保,也被人給改成了社群醫保,

    職工醫保和社群醫保那差別可大了,

    所以說全民職工和大集體職工,那差別可老大了,不是一般的大呀。

  • 3 # 堵慧媫

    六、七十年代的集體所有制完全不能理解為民營企業,過去在社會主義公有制制度下,沒有也不存在有私有民營企業。集體企業最早形成階段,是社會“閒散”人員單個體從事某種職業(如手工業、建築業、或運輸業等等)透過地方政府號召成立起來的組或方式。如制木社、建築社、油漆社、燒灰社丶製鞋社、、、基本均以″社”命名,以區分國營某某廠、某某建築公司。至於八十年代後這些集體企業也允許改稱廠或公司,但仍為集體制企業,如小板車社改為第X運輸公司,踩人力三輪車(社)改為人力客運公司。當時的政策是:集體企業除向國家繳納營業各種稅賦外,採用自負盈虧。雖然在職工待遇方面仿或參照國營企業,但區別還是有的。況且成立起來的集體企業其上級主管部門必須派幹部下來領導,基本上書記丶主任或稱廠長、財務、政工等都是上級機構派來的。(待續)

  • 4 # 佛緣

    這個差別不能混為一談,差別有,但因單位而異。大型企業待遇很大,如大型國企安排職工家屬就業,一般在五七聯隊上班,(本單位的附屬集體企業)這個區別特別大。其工資總額可能隔一半。如鄉鎮的糧管所,食品所,供銷社等財貿八大家都屬於小型國營企業,區別不太大。那時縣市郊區的土地被國家建設徵用一些,當地政府就要招收一部分郊區農民安排工作。這些人就是集體職工,有很多分配在鄉鎮財貿八大家工作。這些集體職工同全民職工的工資待遇相同,沒有區別。但工作調動就不一樣了。那時的全民工可以調到縣級政府或當時的各局機關和公社工作。而集體職工就不能調到上述單位了。簡此而已。

  • 5 # 味哎兒

    1953年,中國開始進行公私合營。

    在這之前基本上都是私人,在這之前基本上都是私人企業或者是官僚買辦企業。

    所以公私合營是新中國對一切企業進行集體化改革的表現。

    並且發展出央企,國企,地方國企,集體企業,四大企業形式。兼顧一些個人的個體。

    央企就是由國務院控制的國有企業單位。並且分為部司局三類。

    國企分省國企,市國企,縣國企,鎮國企。

    集體企業包括公私合營企業,街區自發組織企業,和人民公社。

    個人個體也就是一家一戶的經營企業。這個企業一直存在著沒有消失也沒有被限制。不論是城鎮還是鄉村,都有的。

    各式各樣的國企,就由當時的各級政府部門負責管理以及執行。

    而集體企業,則由當時的工業部,農業部等部門管理執行。

    個人個體則由工商部門管理及執行。

    1972年以後,有些國企漸漸的工業老化或者是產品老舊,慢慢就效益不好了。但由國家負責工資發放,還能拿到最低工資。

    1982年以後。改革開放漸漸興起,自負盈虧或承包制。就又出現了一個由國企裡面分支出來的再就業人員的大集體。

    大集體分兩部分,一部分人是國有企業轉過去的。一部分是在就業青年加入進去的。

    當1985年搞活市場經濟以後,國企企業有的就不行了,集體企業和私人企業慢慢就紅火起來。甚至個體企業更火。

    這樣就出現了一些國有企業分支出一些效益好的改成大集體。

    所以有些大集體或者是集體企業,個體企業等等比國有企業的收益高。

    這就引發了很多人向集體和私企轉移。

    當1999年左右,開始大量有了退休人員出現。這一下子就捅了馬蜂窩。私企就沒有退休金了。有的幾大集體裡面也沒有退休金。

    特別是人民公社黃了以後,整個農民都沒有退休金。

    因而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顯現的特別突出。

    老老實實呆在國營企業的,集體企業的,大集體企業的,效益稍微好一點的都有退休金。

    而那些大集體和集體單位被承包的就沒有退休金了。

    人民公社解散了以後,整個農民就沒有退休金了。

    只不過有一些大集體單位,因為是由國有企業掛鉤形成的。這樣的企業效益都不好,是大集體的員工與國營工的工資比相差兩倍三倍。這樣按照工資總額交的社保基金總額也是差很多的,從而退休以後的退休金也是相差很多的。

    這由國有企業的分支出來的大集體,是優質資產還是為國有企業單位服務決定的。

    優質資產組成的大集體,他的效益就是最好。

    為國有單位服務的大集體,它的效益就差了很多。

    這樣的列出來就能看得比較全面一些。

  • 6 # 桭林靜嘯

    全民所有制企業簡稱國企,集體所有制企業,簡稱縣屬或者叫鄉辦企業,國企也講行政級別的,國務院所屬的國有企業,如三峽集團,國務院各部所屬的國有企業,一般以中國冠名的國有企業,省直屬的國有企業以各省名為冠名,地市級國有企業,簡稱地方國營,縣屬企業,也有地方國營,大部分屬大集體性質,鄉辦企業純屬集體企業,鎮辦企業屬大集體。

    從編制上來說,部屬企業是黨委編制,黨委書記行政級別,括號,副局級,省屬企業是黨總支部,黨總支部書記行政級別,括號,副處級市屬企業是支部編制,市屬企業支部書記副科級。

    衛生系統,教育糸統,與企業不同,屬事業編制,市衛生局副局長兼市笫一人民醫院院長,(副處級),教育糸統跟衛生糸統領導層面差不多,事業編制分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區別。

    用工制度,以前不管什麼企業招工都是屬地招工,很少有跨地區招工,鄉辦企業招的是農業戶口人員,農民工92年以後是不繳養保險的,因此鄉辦企業的工人退休之後是沒有養老金的,如果繳農保只有農保退休金,鎮辦企業招工是城鎮居民戶口,92年以後也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也有養老金,大集體性質企業的工人戶口不限,92年以後也繳納養老保險,因此退休後也有養老金,這類企業繳費也是最低的百分之六十,退休後養老金不高,國企的工人待遇和集體所有企業工人待遇完全不同,市屬國企工人有公房分配,集體性質的工人是沒有公房分配的,正式工的醫療,託費報銷,遺屬補貼,國企的有,集體則沒有,國企遵照國家的政策,該有的多有,集體性質則少,可憐。倒閉,笫一波,鄉鎮企業關門,第二波,大集體性質企業私有化,變成領導個人企業,笫三波市屬集體性質的企業改制,倒閉關門,國企股份制改革,第四波,抓大放小,省屬企業集團化,部屬企業央企化,國企民營,領導層收入年薪制,員工臨工化,勞務派遣工大量使用,收入各省最低工資標準。最幸福是公務員,事業編,國企的領導層,最低還是工農兵。

  • 7 # 吳玉寧好

    這個問題出的具有歷史性,所謂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企業是計劃經濟時期的經濟形式,文革時期到九十年代初,中國企業有五種模式,全民所有制,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外國獨資,中外合資,經濟聯合體這五種企業。

    現在全民所有制企業改為中央國有企業,地方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改為股份制企業,外資,合資,聯合體企業基本也是現代股份有限公司機制了。

    過去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一般企業大,工人人數多,企業佔地面積大,企業還附帶辦學校,醫院,幼兒園,食堂,商店,浴池,體育運動隊等等,就是企業辦社會,甚至大港油田等大企業,還有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特大型企業就是一個城市了。全民所有制企業一般工人工資高於集體所有制企業工人,享受福利高於集體所有制企業工人。

    集體所有制企業一般比較小,人數少,企業面積小,工人具有一定靈活性,工資略低於全民所有制企業工人,可是可以每月發一些手套,衛生紙,小食品等等實物福利,工作時間也不是非得八小時工作制,剛上班時就是集體企業,工作是裝卸藥材,就是計件工資,每月收入可以比全民所有制企業工人高一倍了,否則人們都會消極怠工了。

    總之全民所有制企業工人名聲好,工資福利不錯,穩定性很強。集體所有制企業工人,收入有高有低,靈活性強。

  • 8 # 夏雨風

    全民所有制享受大老保,大集體享受小老保,否則就不會劃分了。

    大老保都有療養所和醫務室,大集體條件差點,有些小的就叫生產組,是廠方有能力安排家屬的小型企業,或者里弄丶街道安排閒餘人的小型企業,沒有享受正式職工的種種福利條件,拿最低工資。

    過去用工制度都是國家安排,中學畢業後都由國家統一安排。不論是大工礦,還是環衛所,或者是大餅豆漿飲食店,安排誰去誰就去。優點是不用競爭,人人自覺遵守用工制度,對號入座,沒有貴賤之分。缺點是不利於各人自由發展,一錘定音,各自認命。

    隨著改革開放,放開市場,市場經濟打破了大鍋飯,自由競爭,公私兩種企業雙軌並行,形成良性競爭的態勢,各路英豪,大展身手,各領風騷。江山代有才人出,長江後浪推前浪。放眼中國,走向世界,能躍居世界前茅,無限感慨在心中!

  • 9 # 瘦馬180

    以前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與集體企業職工有很大的差距:一,政治身份不同,當年全民工是正規軍,工人可享受相當於國家公務員的政治待遇,入黨,提幹,子女接班,調動工作。

    二,經濟待遇不同,全民工工資按照國家等級拿死工資,並享受工費醫療,勞保福利,分配住房。

    集體工分大集體和小集體,縣區級大集體,隸屬於縣二工局,二商局,轉城市戶口,參照地方國企管理,領導由政府委派,工人在當地招工,工資福利待遇低於國企,政府不投資,當地的銀行可以貸款。

    小集體也叫社辦企業,由公社(街道辦),大隊(居民委會)管理,自負盈虧,效益工資,勞保福利均不如大集體。

  • 10 # 桑太山

    全民所有制企業是國家直接投資建立的企業,集體所以制企業是單位或者幾個單位自籌資金建立的企業,至於待遇都是根據企業效益確實的,沒有明確的界定。

  • 11 # 周舟19510224

    以前的全民所有制企業與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在待遇上有差別嗎?

    全民所有制企業就是國有企業,其企業資產屬於國家所有。而集體所有制企業資產一部分屬於國家投資大部分資產由集體職工投資,資產除國家投資部分外屬於集體職工共有。企業改制前特別是計劃經濟時代,不論國企職工還是集體職工,其待遇沒有什麼區別,在職時所謂待遇無非是工資、獎金及福利沒有什麼特殊區別。計劃經濟時期工資都按檔案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也一樣)定期調級升級,同工齡、同學歷、同級別人的工資基本相同,國企利潤除開支外剩餘利潤上交國家財政,企業建設性投資所需資金需企業申報,主管局、計委審批,財政局批准撥款使用。集體企業與國企相似只是利潤不交財政由企業積存,也由主管局和計委批准使用,只是所有制不同而已,職工待遇不會有什麼特殊之處。改革開放後企業與機關實行政企脫鉤,企業實行經理(⺁長)責任制,企業經濟收入由利潤上交變成稅收制度,即所謂利改稅過程,職工分配除工資與原先相同外,獎金逐步與經濟效益掛鉤,企業與機關事業收入上出現一定的差距。企業除了與機關事業人員一樣工資外,效益好的企業多了效益工資和獎金。曾一度機關事業人員羨慕過企業人員工資和福利。企業之間因效益好壞職工也出現了少量差距(但與現在差距比是微不足道的)。這時國企和集體企業是一樣的政策一樣的待遇,只要單位效益好收入待遇是一樣的。2000年代國企改制,集體企業參照國企改制。原則上改制企業必須是企業虧損,資債相抵淨資產為負值才行。但實際上很多效益好的企業也以虧損為由改制了,這裡不必多述。要談改制後國企職工與集體職工區別。理論上講國企改制安置職工外的資產應歸國資委收歸國有,破產企業由國家撥款進行安置。集體企業也是如此國家投資部分由國資委收回外,剩餘資產屬集體企業職工共有進行安置職工。其實實際狀況與國企是一樣的,職工改制安置待遇基本相同,內退人員由改制時向改後私企撥款。由私企發放很少的生活費,買斷工齡的買斷金也很少。但也有部分集體企業,改制時企業隱瞞資產,例如有一幾十人的集體企業,以出租商業門面為主要收入來源,經濟效益很好,改制時假報虧損。資產埋伏很大,後來員工多數入股,參加私企股東的人員分得資產變現資金很多,少的幾十萬元,大頭被老總及高管佔有了,老總佔股25%得資產變現資金上千萬元。國企改制後職工資產一般賣給私人後,很難入股進入改制私企,進去也是打工收入很低。退休後國企和集體企業下崗職工養老金都基本一樣是最低的。只是醫療住院報銷上,國企與集體下崗職工稍有區別,報銷比例上集體企業職工更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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