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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時光匆匆微微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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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用花農
學校不是背鍋俠,非校園內事或者非學校組織的活動學校沒有責任。否則,還要規定時間幹什麼?對於這個問題按制度行事,不要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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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夢魘190726
總是拿教育說事,可見教育的無奈和失敗!國家培養的專家、能人多如牛毛,就沒有個萬全之策嗎?舉個不恰當的例子:一個罪犯正要行兇,受害人報警,結果警察還沒到,罪犯將受害人殺啦,請問,警察有沒有責任?同樣,學生沒到規定時間到校,出了安全事故,作為學校、老師是不是該和例子中的警察一樣負同樣的責任呢?為什麼總是會討論教育的問題和責任,歸根結底,教育仍是社會形態的一個短板!國家的興旺是以教育為依託的,而教育的振興不是喊口號就能達到目的的。“雞肋”肉不多,但把骨頭燉化了,同樣是美味佳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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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師說
這種情況下,學校沒有責任,當然也就不需要負責!
學校制訂制度,規定學生到校時間和校門開啟時間,這正是學校為了學生安全採取的措施。
因為學生的家庭情況各不相同,有的家長上班很早,如果不規定時間,家長就會在上班前把孩子送到學校。而此時,老師還沒有到上班時間,學生在這段時間裡,很容易因為無人監管而發生安全問題。而在當今的社會環境下,這種情況是學校無法承受的。所以學校規定到校時間和開門時間,完全合理合法。
學生在學校開校門到校,屬於學校跟家庭的契約,雙方都應該遵守這個契約。學生在規定時間到達學校,學校在規定時間開啟校門,雙方都必須做到。學生提前到校,屬於違法契約,發生問題當然應該是學生及其家長負責,而不是學校。
如果,學校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到了開校門時間而沒有開校門,學生擁堵在校門外,這種情況下發生安全問題,是學校違法契約,學校必須對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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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味聊教育
學生或家長不尊守學校規定,而導致在校門外(實為校外)出了問題,學校是可以不負什麼責任的。
俗話講,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機構單位,也有它的管理規章制度。這些對所有成員而言,都有遵守的義務。
學校做出開關校門的時間規定,完全是根據本校實際而作出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那麼,全校師生就應遵照執行。
學校為什麼要對校門的開關時間作出規定呢?
主要是因為:學校放學下班後,或者未到正常上班時間,學校各塊各項工作值班老師還沒到崗,工作還沒正常運作,這時候如果學生到校,勢必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舉例說,如果還未到正常上班時間,學生便早早到校了,而老師又還沒到學校,這時候,若學生在校校裡進何一些遊樂、體育活動,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學生在教室玩耍,也容易發生一些用電、用火、桌椅撞傷、打架等意外傷害事故。
因此,一般的學校(特別是非寄宿制學校),一旦放學或未到上班時間,是不允許學生滯留學校的。
作為家長,更應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和管控,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讓孩子按時到校或離校。萬一家長偶爾有特殊原因,需要讓孩子提前到校或推遲離校,必須與學校或老師取得聯絡,最好有專人負責看管。而且在來回家校的途中,最好有家長接送。
否則,孩子出了任何安全問題,責任由家長自負,學校是不會擔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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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赤橙黃綠青藍紫518
學校規定了一定時間才能開校門,如果早到的學生在學校門前出了問題,如果要說責任,我認為全社會都有責任。具體負責的應該是出問題的學生個人。
每個中小學校早晚上學的時候,學校還沒開大門,學校門口如果聚集了很多學生,就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有關方面都應該意識到。
低年級學生都由家長負責接送,一般情況下不會出問題。一旦出了問題是家長監管不利,由家長負責。
高年級的學生有了自己獨立生存的能力,具有了刑事責任能力。即只要達到了法定年齡,生理和智力發育正常,就具有了相應的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也就是說學生只要達到了法定年齡,是一個正常的人,在校外出了問題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出了嚴重的滋事鬥毆事件由公安幹警處理,出了交通事故由交通幹警處理。
學校老師的責任是對學生實施教育,沒有責任在上學之前到校門口對學生逐個看護。事實上學校經常嚴明紀律,不準學生在上學之前在門前聚集,班主任老師也經常囑咐學生,要掌握好上學的時間,防止把時間浪費在學校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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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軒閣
學校為什麼要定時開門?早開校門,老師職工沒上班,將孩子進入學校出現安全事故怎麼辦?
1、事故發生時間不是學校責任時間範圍。開門時間,就是責任移交的時間,沒開門學生早到了,那是家長送早了,不屬於學校管理和看護學生的時間。倘若沒有時間界限,學校如何管理?
2、事情發生地點不是校園內。儘管學生在校門附近出了事故,但地點不在學校責任範圍,誰造成的事故就該誰負責。
學校不是冤大頭,學生只要出了事就找學校麻煩,這樣的家長是無理取鬧。出現類似事故,倘若有家長找學校麻煩,學校一定要堅持原則,堅守底線,要錢,讓他去告去。
該負責的負責,不該負責的堅決不能負。冤大頭不能當,一旦開了頭,以後更多的麻煩事就會接踵而來。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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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炎炎姑妄言之
換個場地,火車站提前讓乘客進站,出了問題誰負責?乘客在火車站外面出事火車站會負責嗎?按照制度去做,出了問題按制度解決。如果一時心軟,得了好處是理所當然,出了問題就要怪學校:“誰叫你提前開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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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懶得出奇的佩琪
有時也很無奈,下午上班2點30分,學校也是2點30分開門,只能把小孩自己一個人放學校門口等開門。有點擔心但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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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風雨人生20460
為什麼會這樣,家長,學校都該深思。家長認為學生在學校發生什麼事,學校都該承擔責任,這樣的過度維權讓學校害怕,從而導致這樣結果。但現在這種情況,反而將學生更置身於危險當中,學生來了,不能進入學校,校外路上車來車往,學生豈不是更糟糕。不知道會不會有更好的方法。
回覆列表
學校有教育學生注意安全的義務,但沒有在任何條件下可以承擔安全責任的義務。
一、學校安全教育是學校工作長久以來一直重點強抓的必修課,特別是中小學校,利用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採取各種措施,加強安全措施,強化安全預防預案,提高學生安全意識。
1.安全是學校辦學的生命線,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學校採取各種措施,加強學校校園安全預防,教育學生注意校園安全防範。
2.學校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工作,透過每週的安全主題班會,教育學生注意交通安全、用水用電安全、食物安全等一系列的個人人身安全。
3.學校校園安全工作大於泰山。透過各種形式的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學生安全防範,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
二、中小學校實施在規定的時間開校門,主要是從安全形度來考慮。如果學生早早進入學校校園,由於此時還未到規定教師到校時間,特別是班主任,由於學生沒有教師進行有效監管和組織,個別頑劣的學生會在校園、教室發生與安全有關的不規範的行為,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這也是校園安全管理經驗,是學校教育管理等無奈之舉。
三、學校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的職責與義務,但沒有完全承擔學生任何情況任何時期的安全責任的義務。
1.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人們受教育意識增強,但隨著社會多元化,人們的思想意識也發生變化。社會上將學校以及教師定位為“弱勢群體”,關於學校的安全事故一旦發生,學校成為社會的眾矢之地和譴責的物件,“安全鬧賠”成為一種手段。
2.就行問題中所說,部分家長認為學生在到校過程中,發生安全事宜,要求學校負責全部安全責任。這是一種極端的錯誤意識,學校有教育學生注意防範安全的責任,但沒有承擔全部安全的義務。
3.學校的安全責任是有一定的地域和條件的,是有嚴格的規定的,並不是學生的所有安全責任都需要學校來承擔。
四、對於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僅僅是由學校來承擔,是由全社會以及家庭共同來承擔的。
1.家長也要時刻承擔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學生的安全教育不僅僅是學校的。
2.學校校園安全教育工作有一定的界限的。在學校校園內部,由於學生數量眾多,學生安全管理與防範工作難度大,難以全面預期與把握,具有偶然性。有個別發生輕微的安全問題,這是完全能預料到的事情,但也是無法全面防範的。
3.而在學校校園以外,學生髮生各種形式的各種安全事情,則由家長負全責,學校有負責協助救助的義務和職責(當然在學校能進行協助救助的範圍內),但擔負不了責任的職能。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已經讓學校管理工作重負不堪,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不僅僅是學校單方的事情,也是家庭應該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