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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Treh9486

      交響曲(Symphony)  廣義的來說,交響曲是為管絃樂所寫的奏鳴曲。這個曲式源自於巴洛克時期,當時對此名稱的解釋相當於現在的歌劇「序曲」,也就是由快板-慢板-快板形式所組成的三個樂章的器樂曲。古典時期以後一般公認的模式是第一樂章:快板、奏鳴曲式;第二樂章:慢板;第三樂章:小步舞曲或詼諧曲;第四樂章:快板,輪旋曲式。  古典時期的海頓將交響曲帶向一個新高峰,莫扎特遵循其榜樣又突破,1788年最後三百的交響曲尤其出色。貝多芬史將交響曲在表現情感的能力上提升至一新局面,九首交響曲不僅擴大了樂團的編制及樂曲的長度,第九號「合唱」交響曲更把人聲引進由席勒(Schiller)作詞的「快樂頌」大合唱終樂章中。  十九世紀浪漫樂派之後,交響曲更被廣泛的創作,但形式上開始有了些微改變,或是改變樂章的數目,或是加入了聲樂,此外,受了標題音樂作曲手法的影響,更發展出「標題交響曲」之型別。如貝多芬《第六號田園交響曲》作品68。  交響詩(Symphonic poem)  是一種以標題音樂手法完成的單樂章管絃樂作品,與多樂章的標題交響曲有別,交響詩是李斯特首先在作品中引用,柏遼茲的「幻想交響曲」大有與其影響。交響詩是在音樂中發展詩的理念,用音樂來營造情緒抒發感情,表現詩的意境,氣氛和內容。交響詩的題材自由,手法不受限制,作曲家得以自由表達樂念,是在標題音樂中最發達的樂種。浪漫派後期德國音樂家理查.施特勞斯(R. Strauss,1864~1949)在交響詩方面堪稱一代宗師,他將交響詩改稱為「音詩」。  組曲(Suite)  十八世紀中期之後舞曲組曲不再受到作曲家的重視,主要是因為音樂逐漸平民化,宮廷內的舞曲不再那麼的流行。浪漫樂派以後流行具有描寫性質的舞曲,通常是管絃樂曲及器樂曲的作品。大多由很多小曲組合而成,沒有一定規則可循,作曲家可自由創作,如聖桑「動物狂歡節」、舒曼「兒時情景」、穆索斯基「展覽會之畫」。另外有芭蕾舞劇中精彩的管絃管配樂,單獨用於演奏會上時的芭蕾組曲,如柴科夫斯基「睡芙人」、「天鵝湖」、「胡桃鉗」組曲。  協奏曲(Concerto)  協奏曲起源於16世紀,最初是指有樂器伴奏的聲樂曲,以別於當時盛行的無伴奏合唱(A capplla),到巴洛克時代才指附有伴奏的器樂獨奏之意。巴洛克時期的協奏曲,大都是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這是由小協奏群(Concertino)對著全體樂團(Tutti)同時演奏或是交替出現,音樂間成了一種競奏的模式。獨奏樂器協奏曲到了巴洛克後期才出現,而現在最常聽到的協奏曲式在古典時期才臻於完美。巴洛克時期著名的大協奏曲,如巴赫「勃蘭登堡協奏曲」,古典時期的協奏曲通常有三個樂章-快板、慢板、快板。  序曲(Overture)  一般都在大型音樂如歌劇、神劇、芭蕾舞劇之前演奏,具有開場及將觀眾導人戲劇氣氛的功能。古典時期,歌劇的序曲採用了奏鳴曲式,與歌劇內容緊密連結,其中莫札特的序曲最常被演奏,十九世紀時出現了獨立為演奏會用的序曲,如門德爾松「芬格爾巖洞」、柴科夫斯基「一八一二」等序曲。  小夜曲(Serenade)  小夜曲原本的解釋是夜晚時站在愛慕的女性窗下示愛所唱的情歌,古典時期盛行器樂作品的小夜曲,是一種夜間在戶外的演奏曲,供貴族王侯休閒遣興之用。小夜曲以小型合奏型態演出,一般由小型絃樂隊或管樂組樂器演奏。如:莫扎特 G大調絃樂小夜曲K525。十九世紀後小夜曲繼續發展、勃拉姆斯、德沃夏克、柴科夫斯基、理查施特勞斯、埃爾加等皆有優良作品。  進行曲(March)  原本是要使一隊士兵能夠有秩序的前進時伴奏用的一種曲式。通常使用簡單、鮮明有力的節奏與整齊規律的樂句。如貝多芬『英雄交響曲』第二樂章「葬禮進行曲」、門德爾松「仲夏夜之夢」序曲中的結婚進行曲。  室內樂(Chamber Music)  現代室內樂概念的形成始自古典時期,以海頓為首、莫扎特、貝多芬開拓了許多室內樂的新天地。  最常見的演奏型式有三重奏、四重奏、五重奏,此外六重奏、七重奏、八重奏、九重奏等也有,只是數量較少。如舒伯特等。  奏鳴曲(Sonata)  專為一或二件獨奏樂器而編寫的樂曲,是古典樂派最重要和有價值的貢獻,奏鳴曲產生於十六世紀,十七世紀早期發展出巴洛克式的奏鳴曲。十七世紀後期出現了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的維也納古典奏鳴曲。奏鳴曲曲式與交響樂相近,分為三或四樂章。  1. 三個樂章  第一樂章 快板,奏鳴曲式  第二樂章 慢板或行板  第三樂章 快板或急板,輪旋曲式  2. 四個樂章  第一樂章 快板,奏鳴曲式  第二樂章 慢板或行板  第三樂章 小步舞曲或誠諧曲  第四樂章 快板或急板,輪旋曲式  奏鳴曲式由海頓完成,莫扎特、貝多芬將此形式推展至極限,並增加其流利優美的表現。十九世紀作曲家們雖然以同樣方式寫奏鳴曲、交響曲、室內樂等,但對原來模式並不十分依循。或只有單一樂章的樂曲,甚至有五個樂章的組合。古典時期的奏鳴曲以鋼琴奏鳴曲、小提琴奏鳴曲、大提琴奏鳴曲的作品居多,如貝多芬小提琴奏鳴曲「春天」、「克魯採」,鋼琴奏鳴曲「月光」、「熱情」、「悲愴」等。  變奏曲(Variation)  變奏曲是將一結構完整的音樂主題加以變化,使其節奏、旋律、和聲、調性、配器等有所改變。亦稱「主題與變奏」,長曲子的變奏,甚至可達三十個以上。變奏曲的主題不一定是原創,時常採自他人作品。如貝多芬「狄亞貝里變奏曲」(採自Diabelli所寫的一首圓舞曲旋律)。  幻想曲(Fantasie)  依作曲家自由的樂想而作的鋼琴曲。其具有即興及浪漫派性格的小品,或形式自由的奏鳴曲,如舒伯特「流浪者幻想曲」、舒曼「幻想曲」作品 17等。  練習曲(Etude)  以練習器樂演奏技巧為目的而寫的樂曲,如徹爾尼寫的鋼琴練習曲、帕加尼尼寫的小提琴練習曲;也有演奏會用的練習曲,如李斯特的十二首音樂會練習曲、蕭邦C小調第十二號練習曲「革命」。  即興曲(Impromptu)  把作曲家心中的樂想,以即興創作的方式將快速連續性的音符及抒情性對比所描繪的作品表現出來。如:舒伯特降G大調即興曲、肖邦幻想即興曲。  前奏曲(Prelude)  顧名思義是一種當做序曲使用,具有前奏功能的樂曲。位於主體音樂之前。浪漫時期小品曲興盛,前奏曲是指一首獨立的鋼琴小曲,形式自由。肖邦、拉赫瑪尼諾夫、德彪西等都有此類作品。  夜曲(Nocturne)  夜曲 (Nocturne)一詞源自於拉丁文的 NOX,原意為羅馬神話的「夜神」。這種形式自由,旋律高雅而浪漫的器樂小曲適合在夜間氣氛下彈奏。十九世紀初由費爾德(J. Field,1782~1837)首創將「夜曲」當作鋼琴作品,其後的肖邦二十一首夜曲足可作為此類作品的典範,鋼琴演奏用的夜曲其特徵是低音部的左手以波動的伴奏音型,襯托出右手甜美的主旋律。  狂想曲(Rhapsody)  常見於十九世紀中一種具有敘事、英雄、民族色彩的樂曲。如李斯特「匈牙利狂想曲」、勃拉姆斯「女低音狂想曲」、德沃夏克「斯拉夫狂想曲」、格什溫「藍色狂想曲」、拉赫瑪尼諾夫「帕加尼尼主題狂想曲」等。  奇想曲(Capriccio)  是指十九世紀輕鬆愉快、幽默有趣的鋼琴小品。如門德爾松、勃拉姆斯的奇想曲。  敘事曲(Ballade)  源自義大利語 "ballare"為跳舞之意,中世初期原指邊舞邊唱的歌曲,十三世紀時逐漸與舞蹈分離,走向由吟遊詩人主導的純文學與音樂形式。十六世紀開始此語已應用於任何有敘事性的通俗歌曲。十九世紀蕭邦首先創作純器樂敘事曲,將此名詞借用到篇幅較長且富有戲劇性的鋼琴小品上。此外勃拉姆斯、李斯持、格里格、弗雷等皆有敘事曲的作品。  詼諧曲(Scherzo)  原義為「戲謔」「玩笑」,十七世紀時首先應用於聲樂曲上,貝多芬則於奏鳴曲與交響曲等樂曲中代替小步舞曲在第三章使用。詼諧曲的特色是快速、活潑的節奏,通常是全曲中最輕快的樂章。蕭邦使用這個名詞於鋼琴作品上,曲中無任何戲謔性質,特徵是感情強烈氣勢磅礴,其中多少帶有陰鬱的味道,抒情與活潑的曲風輪流交替。  波蘭舞曲(Polonaise)  「波蘭舞曲」也稱“波羅乃茲”是源自波蘭的一種遊行典禮舞曲,節奏是中速度的三拍子,較圓舞曲稍慢,風格威嚴堂皇。很多作曲家包括巴赫、亨德爾、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李斯特等都寫過此類作品。肖邦將波蘭舞曲推上更高藝術層次,他的作品具有波蘭英雄主義及民族精神特色,表達了其濃厚的愛國情操。  賦格曲(Fugue)  巴洛克音樂的一種樂曲的組織,屬於複音音樂,「賦格」指的是聲部間彼此模仿之意,主要結構包括:  主題(Subject):樂曲一開始出現短而精的部分。  答句(Answer):比主題晚數小節出現,且移高五度或移低四度的模仿樂句。  主題樂句(Counter Subject):與主題互相對立。  插句(Episode):中段用來聯絡主題及答句。  如:巴赫平均律古鋼琴曲集第一、二冊中的賦格曲。  託卡塔(Toccata)  一種即興式的節奏緊促、快速的鍵盤樂曲。如巴赫:託卡塔。  無詞歌(Songs without words)  一種抒情的小型樂曲,有旋律聲部和伴奏聲部,這種音樂體裁由門德爾松首創。如門德爾松的八卷無詞歌。  其實古典音樂的體裁還有很多如:安魂曲、彌撒曲、受難曲、康塔塔、波爾卡、加洛普、圓舞曲(華爾茲)等等,在這裡我就不一一介紹了。希望透過我的介紹可以讓一些新樂迷們瞭解這些基本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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