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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孫洪鶴
    對於創始企業的股份分配原則,本人依據經歷總結大致有如下規則:

    1、關於投資額:一般而言是依據創始專案的全盤規劃確定後,確定專案投資金時要再多出一些資金,作為專案的緩衝,這很重要。

    比如,幾個寶媽想開少兒教育機構,核算完運營成本和相關費用比如房租、裝飾、辦公裝置等時,需要60萬左右,那最好確定投資金額120萬左右,以此為投資邏輯,因為現實的操作總是比預期的複雜。

    2、一般而言:專案的立專案、引進專案人、專案的資源方,在無實際投資的情況下,應該佔該專案的5%-10%;

    3、以專案運營操盤者身份+經驗管理或是相關技術入股者,應該佔專案的20%為佳;

    4、以投資入股的,按實際投資額佔股:專案股份扣除因資源入股和技術入股後餘下的股份,按投資比例分配。

    比如,你們的股份在確定了,要拿出多少股份給予運營、管理、技術型股份,扣除這些股份外,將餘下的股份按各自的投資額比例分配。

    所以,你出了投資即實際投資人,又是運營、管理、和技術的操盤人,那麼,你的股份就要高於實際的投資,具體可以參考我上面的建議。

    這裡有個注意的地方:實際投資者的價值除了‘實際投資外,還有什麼?如果只是單純的投資人身份,那就要在“立項”創始之初就要“表明角色立場”,要讓對方明白“你的角色就是投資人的角色”,如果角色不確定,人的角色一旦跨界,就會混亂……

    投資人就要“少說話,說好話;多出力、出好力;凡事好商量、有話好好說”,同時,要制定好“退出機制”,“結婚”之時,做好和平“分家”,這些都必須要明確。

    如果對方只是投資身份或是隻有投資這一個價值:那麼,實際上你是專案的操盤者和決策人,那麼,你的正常股份應該佔在65%以上,當然這個有難度,那就你們間做一下“代持”這不影響你們的任何權益,只是對公司的發展有利。

    一般為創始人都要有絕對的股份權和決策權,很多是內部代持,將內部的股份由創始人代持,這樣,對外具有“清晰而明確的創始專案股權優勢”,還有就是要表明一個姿態:創始人角色,和決策主導權。

    單純的投資人儘量少參與創始專案,投資人只對財務進行監督和稽核權,但不要輕意參於公司的決策和運營管理,創業專案前期一定要“集中權利”,管理權和決策權一定要在創始人手中。

    還有,要做好團隊的股權獎勵機制,因為將會面臨新人才的加入,這些都需要提前做好備案,總之一句話:股東要保持“有話好好說,遇到問題關門說,絕不可對股東之外的第三方亂說,這是根本。”

  • 2 # 戰略績效管理

    合夥的基礎是規則,合夥之前一定要先簽署合夥協議,對控制權、股份比例、合夥人分工、退出機制、股東義務、決策機制以及企業方向等問題作出約定,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大家承諾共同遵守,確保公司的根基長治久安。

    因為,公司由誰投資、股東之間股份比例如何,以及股東會、董事會和管理層之間的分工直接決定了企業是否有活力,沒動力的企業必然沒有活力。

    關於股份比例,三個合夥人以上時,大股東持股不應超過40%(如果僅僅就三個合夥人,可以採用5:3:2比例,具體要看股東約定),二股東應低於30%。股份比例要把握: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股份差距不要太大;一定要有一個大股東。在處理股份比例上,不宜一股獨大,這會使大股東的意志高於董事會的決策;也不宜過於平均,必須要有一個大股東,尤其對於創業期企業,需要英雄人物,需要創始人敏銳的判斷力和非常堅定的決心和狂熱。

    另外,股東不能都參與經營層,如果股東都在經營層,必然會導致管理層與董事會不分,角色錯亂,糾纏不清。同時,可以預留10%左右的期權,預留給未來需要引入的人才和企業發展過程中作出巨大貢獻的員工的。

  • 3 # 體驗式企業管理培訓

    對你的情況,我只能給出一些建議:

    第一,你提到的運營和管理先不說,單拿技術出來,分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你懂技術,不是門外漢,對於採購、生產、研發等有幫助,但是你本身沒有技術專利;另外一種就是你擁有技術專利,創業也是因為你的專利。

    第二,單就運營和管理來說,這個是根據規模來形成的,而且你提到的技術,管理和運營初期是一體的,後期的時候,管理在運營和技術之上,這只是一份工作,對於你和你的合夥人,在管理上面都有話語權。

    那麼現在你可以好好考慮了,如果技術是專利的話,你可以把一部分股權作為技術股,這是你專享的,然後剩餘股份按出資比例劃分,對於你提到的運營和管理,這是可以用分紅作為獎勵;如果技術沒有專利,只是現在或者未來你對於技術擅長,那麼你們可以在出資比例基礎上面在協商股權的問題,而且後期管理,運營,技術都可以給股權分紅。

    雖然說了那麼多,但是畢竟你們才是合夥人,只要你們覺得出資等事宜商量好就行。希望你創業成功!

  • 4 # 雍往值錢

    親兄弟明算賬,“醜話說在前面”,這是合作共贏的基礎,免得以後節外生枝,互相扯皮,所以必須有嚴格縝密的合作方案和協議。如果朋友僅僅是投部分資金,你負責運營、管理、技術等等,首先考慮合作期限、是否進行資金積累等等,一般投資主要有資金和技術投資兩大塊,技術所佔比例10——30%,可以根據技術等級、技術含量確定,其它屬於資金投入或固定投入,合作分配股份沒有固定的比例,可多可少,可以五五、四六、三七、二八等等比例,採用協商自願和自身條件,但最終結果都得分出主次,股份比例越大話語權自然越重。至於營運、管理費用可以按勞動報酬進行計算,不記入投資。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合作創業股風比例不要差距太大。

  • 5 # 金榮智匯

    這是一個大問題,也是一個細節問題。很多案例說明,如果創業之初不就股權分配以及事權安排協商好,很容易會造成事後的麻煩,特別是當公司步入正軌穩定盈利或大發展時,矛盾容易激化。

    個人理解,創業公司股份分配需結合管理授權進行設定。分配時需要考慮出資、場地裝置、核心技術、管理技術、市場團隊、生產經營組織等相關情況。重點是前三項,根據初創時的重要性協商確定股份分配;同時,從長遠計劃出發,建議預留部分股份用於股權激勵,如核心團隊的組建與提升。其間最重要的是夥伴之間的協商,好好說話,好好做事,事權與股權分置。

    個人淺見,供參考。

  • 6 # 融資亮點

    創業開始時科學分配股份,企業才能走的更快更順,篇幅關係,我講講分配的原則:

    (1)明確核心股東。責任最大,股權最多。切忌股權分配搞平均主義,創始人需要保持控制權、決策權,股權佔比最高;

    (2)股權分配注意時機。創業企業可以利用股權融資、激勵員工等,匯聚重要的發展資源,所以股權價值非常重要,務必科學規劃、分配比例和節點,股權價值最大化;

    (3)股權分配:誰創造價值,誰分配利益。按資本合夥人、事業合夥人等創業貢獻度考量,公平合理;

    (4)股權結構簡單清晰。隨著企業發展、外部資本等逐漸進入,一開始設立簡單清晰的架構(如設計員工持股平臺等)。

    總之,股權分配要堅持事業為先、利於資源配置、保持控制權、便於靈活激勵兌現等方面,不斷完善,適應企業快速發展。

    祝工作/創業順利!

  • 7 # 咱誰的都不欠

    對於每個人來說是不一樣的,有不怒自威的人,能夠鎮的住合夥人,規距作事按比例對現,多年無事。對於善良軟弱的人不能參於股份合作。你的善良是容易引起對方的陰謀算計,如有掙錢渠道,咬牙自己幹。累一點沒關係。

  • 8 # 股乙己

    關於這個問題吧,我曾經在大學時期有過經歷

    大學讀書的時候,大三吧,我和另外兩個室友一起合夥開了一個店,大概投資2萬左右吧,一個人投資了幾千元,結果可想而知,虧損了

    因為臨近畢業,大家也沒時間去管理店,而且我們的店當時做的時候太過於理想化,生意很差,當時的股權分配是一個人佔三分之一,但是股權分配好了,問題也來了,由於平時要照看店,還要上課,所以,照看店的時候就出現問題了,都不太想去看店,因為店裡沒生意,坐在店裡無聊

    回到您的問題來,剛才我說的是我的故事,就是合夥創業,問題不少

    而您問如何分配股權

    公平角度而言,按出資多少分,這是最公平的,出多少資金佔多少股份,比如,你們的公司總共投資100萬,如果您出資70萬,你朋友出資30萬,那麼你佔股權70%,你朋友佔30%

    但是問題也出現了,佔有股權多的和佔有股權少的,後期在公司籌備和管理上,也會出現問題

    所以,最好的話就是出資一樣多,各佔50%最好

    但是您說了,你朋友出資,你出資少,你主要是技術、運營和管理,由於技術,運營和管理這個沒有衡量指標,但是技術入股肯定是可以的,所以,你佔多少股份,你需要和你朋友商量

    我個人覺得50%合適,你朋友出錢,你出力,依然佔一半

  • 9 # 吳同學有話說

    “親兄弟還需明算賬”,為了避免以後工作中合夥人之間出現問題或矛盾,所以在合作前一定要先協商好,然後簽訂合同,以防萬一。

    股權的定義:

    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同時,股權也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制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具體法律上的股權分類

    第一種:實實在在的股權,在工商局登記的30%、60%等股權。

    第二種:限制性股權。意思就是即使開始時你出資了,但可能需要很多年後,才能達到兌現機制。並且在企業發展過程中,你轉讓、質押和處理等方面都會受到限制。

    第三種:期權,主要是針對企業員工,做一個激勵核心員工、高管,各種VP的方案。

    創始合夥人的份額分配

    第一,最好在企業剛創立就給它估值,哪怕是透過資本市場去估值。

    第二個因素是團隊中需要一個決策者,即CEO,並且他必須自身能力足夠強,並直接對公司負責,對公司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同時需要很強的管理能力。

    第三個因素就是合夥人。公司的合夥人必須在某方面有優勢:資金、資源、專利、創意、技術、運營和個人品牌等。這對公司的發展很重要,並且合夥人之間必須明確分工、各盡其職、團結協作。並對公司未來的發展有信心。

    第四就是要在合夥人股權分配上有一個明顯的梯次。在合夥人股份最好不要均分,這樣會使公司沒有明確的決策者。其次要實現梯次,這種梯次不是CEO 60%,剩下的40%。再比如三人合夥,CEO佔股60%,其餘兩人佔股20%,這也是不可行的。一般來說,CEO佔股50%-60%是合理的,而對於其他合夥人,不管是幾個,加起來一定不要超過30%,除此之外,你還需要預留10%-20%的職權期,這樣才是比較科學的股權架構結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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