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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唐大嘟嘟看民生

    我對於此事處理的看法是有失公允,養狗者違法在先,車主人無錯無責,這樣處理絕對是助長不文明養狗行為。

    1、武漢寵物狗主人劉先生沒有拴狗繩、沒有給狗戴嘴罩,違反了文明養犬條例。

    2、在狗主人向張先生索賠後,張先生認為這是”天價“。狗主人居然把別人的車扣下,自己充當了一回執法者,涉嫌非法侵佔他人財產罪。

    3、當地警方處理此事欠妥,寵物狗沒有拴繩跑到馬路上,已經危害到正常行駛汽車的安全,這件事應當由狗主人劉先生賠償給張先生一部分錢。

    4、我認為,這件事情的處理結果將給養狗人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方面的支援。更會助長他們不拴狗繩、不戴嘴罩,隨意任狗拉尿的行為。

    5、狗主人的行為就是一種新型的碰瓷行為,這樣的風氣不嚴厲打擊將會助長碰瓷行為,讓社會風氣變得更壞。任何人買條狗,都可以放到馬路上讓車撞然後訛錢了。

    6、建議張先生帶著所有證據,到法院起訴。一是起訴狗主人劉先生的敲詐勒索行為;二是起狗主人劉先生的非法侵害私有財產罪;三是起訴行政不行為的行為。

    在朗朗乾坤下,在法制社會步步完善的情況下,居然還會出現這種事情。張先生你不要怕,現在掃黑除惡正當時,你有利劍在手,還怕他們嗎。

    另外,請狗主人劉先生等人到網上查查吧,你們現在出大名了,你還有臉在那個小區住嗎,誰還敢和你們家辦事呢。

    同時,建議當地學習一下廣西柳州的處理方式。王先生帶著狗沒有拴繩就到了街上,被車撞死了。王先生想找人索賠,交警說道:人家車主是正常行駛的,你的狗是橫穿馬路,人家車主沒找你要車子的維修費就不錯了,你怎麼好意思要索賠呢?

    網友們說:

    最後,給張先生提供一下武漢市關於養犬條例的相關規定,不行的話,就到市人大法工委尋求幫助,相信他們會支援你的。下面就是條例相關規定。
  • 2 # 二哥拾影

    12月14日的下午,張先生是一名裝修工人,當他把車開到武漢市東西湖區翡麗英倫小區辦事時,卻意外的撞死了小區外沒有拴繩的寵物狗,因為這隻寵物狗的體型太小了,小狗也許在馬路上也跑的特別的快,這名張先生也沒有注意到自己撞死了狗,直到狗的主人到來時才知道是自己撞到了狗。

    接下來狗的主人肯定會表現得傷心難過,說他養了這隻狗已經兩年了,為狗花了不少的錢,付出了很多的感情,現在被張先生不小心撞死了,自然需要張先生來賠償,然而賠償的金額張先生真的是無法接受,說出來也許讓人難以相信,狗主人提出十萬的賠償,也不知道這是一隻什麼樣的寵物犬,算是天價寵物犬吧!張先生肯定不同意,然後狗主人便扣留了張先生的汽車,接下來張先生報了警。

    警方趕到後,讓狗主人立刻把汽車還給張先生,但是十萬的賠償金真的是太多了,最後,張先生給了狗主人8000元的賠償,這件事也算是結束了。

    有些狗長的特別的小,而且跑的也很快,駕駛汽車的司機也有盲區,而這隻小狗又沒有栓繩,狗主人肯定會承擔相當一部分責任,不能把所有的過錯都推卸給這名司機,對此有律師認為,司機在開車的過程中沒有充分注意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我還是認為寵物狗沒有拴繩的責任更大,不要出了事的時候把責任全部推卸給對方,這名狗主人提出十萬元的賠償金真的是太不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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