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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意,我覺得這算是生命的一種延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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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誠成164636417

    在自己去世前,我認為每個器官都已老化,也不清楚還能有那些繼續使用,只要能夠使用的所有器官都願獻出,來幫助所有需要的人。

  • 2 # 牧瑞軒

    只要是我死的時候,還有器官是好的,可以用的,我當然願意,這對自己也是生命的一種延續,幫到別人,多麼有意義啊,沒白活。

  • 3 # 顏開河思上帝

    假如真的可以幫到有需要的人的話,我會的。

    前提是,我捐出去的器官,不用別人靠什麼手段來獲取我的器官,比如錢。假如是那種以為有錢就很了不起的人,我寧願我的器官腐爛在土裡。更願意的是,幫助一些真真有需要的人。

    因為,我死了一些器官還活著,那麼我的器官面臨兩個選擇,繼續存在下去,或者或者化成灰。

    既然可以選擇幫助他人而沒有傷害自己的前提下,為什麼不幫助他人呢。幫助他人損害自己那麼高尚的事情,我真的做不出,但是我不在了的時候,我可以選擇讓我的器官繼續生存下去,既可以班助他人,也可以幫助自己。

  • 4 # 月亮上來的男人

    呵呵!樓上樓下都還“如果”““假如”..我早以簽署死後無償捐出去了!無神論者沒那麼多為什麼,也許自己是老死的,病死的器官沒用上,只有年輕突然離世,人體器官才能最大利用。以後應該立法,人自主或意外去世,器官全部無常國家徵用。

  • 5 # 喵啦嚕

    我個人當然是非常願意的,能幫到人為什麼不呢!因為我現在能活著也是當年用了別人獻的血,雖然是要花錢的,但沒人獻血的話,有錢也買不到吧!而且應該只有給醫院的管理費吧,真買幾百塊應該是買不到兩袋血的吧!所以將來有一天我不在了,身上有還能用的器官,我是十分願意捐出來幫助那些需要的人的

  • 6 # 大話精神

    如果我的家人同意的話,我會捐獻出去的。

    或許我並不是一個愛心氾濫,很善良的人。但是如果說有人很需要我身上的某一個器,我會將器官捐獻出去。畢竟,這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但前提條件是我的家人和愛人必須同意。可能有些人會覺得我沒主見,沒自己的想法。可是我覺得,我是她們愛的人,不論做什麼決定我都應該問一下他們的意見,尊重他們的選擇。作為她們最親愛的人,可能會覺得如果我把身體器官捐獻給其他人的話,那麼我的身體就不是完整的。他們會不忍心,會捨不得,會很難過。如果他們傷心難過了,那麼我也不會快樂。畢竟,他們是我最愛的人,是我在這個世上密不可分的人。所以,在我去世之前,我會先過問他們的意思。如果同意,我就捐獻。要是不同意,我也不會“強迫”他們。

    其實大部分的農村人都不會有這種很強烈的社會貢獻意識。可能是思想比較傳統。他們認為人一生下來就是完整的,所以死了也應該是完整的,不然“死不瞑目”。當就我個人而言,我覺得自己雖然活著的時候不能為社會做點什麼,但是死了可以呀。因為我覺得人死了可以不用計較那些虛無縹緲的東西。

    只要人人都奉獻出自己的愛心,哪怕只是一點點,也會積少成多的。中國14億人口,我想,總會有一些愛心人士的。但是,就我而言。雖然有這個想法,但是會先過問家裡人的意見。只要家裡人同意,那麼我也願意將自己的器官捐獻出去。

  • 7 # 堅定的無神論者丶

    為啥不捐?不捐這些器官統統燒成灰,捐了一來能救人,二來在某種意義上我的某一部分還活著。

    為啥不捐?

  • 8 # 逸156775599

    不願意,我來於自然,歸於自然,平生事了,一去無痕。而那些有嚴重疾病的人治了又怎麼樣,不過還是病殘,社會累贅,苟延殘喘而已,其實這種治療是毫無意義的,自己活的不安順,還拖累家人,人死寧可棄之荒野,充食魚鳥之腹,也不必救那些難醫之人,其早先超脫好過忍受病痛折磨,人固有一死,多活也不過屍行骸存。別說什麼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悲天憫人,積功造德等廢話。有生就有死,只分早與遲,病患之人本就非福之人,救之也違天理,不應為那些道德所綁架。

  • 9 # 平頭哥騎著毛驢去趕集

    捐給誰,賣給你地溝油的黑心老闆?還是讓你當了一輩子房奴的開發商?還是讓你蓋一個公章跑端腿最後拿紅包才辦成的達官貴人?

  • 10 # 科學小生

    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好。我早就有這種打算——如果哪天我意外死亡了,我願意將自己的可用器官捐獻出去。

    而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對一些人說——我死了,也一樣可以做一些非常有意義的事情。有人就不解了——一個人死了,怎麼可能做一些事情呢?

    我們知道,遺囑是要在死亡之前立的,而不是再死亡之後立的。如果在死亡之前立下遺囑,人們就可以按照我的遺囑將我可用的器官捐獻給急需器官用的人,可以將我的一些財產作為獎勵那些對科學做出貢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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