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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自從結婚後三年打了我三次,一次比一次嚴重,昨天又因為一件小事來對我拳打腳踢的,我是死心了,想離婚,還有個三週歲的孩子,小孩從小都是我跟婆婆一起帶大的,現在還沒離婚她們不讓我把孩子帶走硬是搶了過去……如果這走法律程式,孩子會跟媽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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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眸意清淺流轉

    我決定確實不想過了,就離婚。可以把他家爆你的證據去醫院去做,鑑定證明。然後去,請律師。按法律程式起訴離婚,法院判定孩子該歸誰。第一是他確實有家暴行為,你得證明他的性格有缺陷。不利於對孩子的教育。第二,你的經濟能力。第三,孩子願意跟你。你要為自己和孩子爭取一下。你要明白,你以後的路會更加艱辛一段時間。要有心理準備,但不用害怕,一切總會過去。你只要知道你自己想要什麼,什麼對你才是最好的,再去做決定。

  • 2 # 倔強的86老傢伙

    最反感個別女人動不動就拿“家抱”說事兒,一個巴掌拍不響肯定是女人過糞了。現在有些傻逼女人把推推搡搡,小打小鬧利用自己是女人“很柔軟”的表面現象欺騙了多少善良的人……看你這傻逼樣也是個低能吧?連家庭都沒辦法搞好的蠢貨多看看宮廷影視劇吧……傻逼

  • 3 # 自愛為貴

    你有經濟能力的話,就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沒有經濟能力的話,就法律訴訟的費用你承擔的起嗎?如果足夠有骨氣,你大可以全力以赴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蒐集有關男方的家暴憑證,證據確鑿的前提下,法院判決只會判你們離婚,孩子歸你,甚至可以爭取男方每月都要付孩子的撫養費用。

    現實中,你若沒有經濟能力,且軟弱無能的話,你大可放棄所有,協議離婚且隻身出戶,現在只要你肯學習,練出生存能力還是綽綽有餘的。

    之後加強能力,掙的一房半車後,可以隨心走自己的路,甚至是走法律途徑要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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