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6
回覆列表
  • 1 # 長金老者

    從紙面上看,似乎這麼收供熱費不合理。但實際生活中確有供熱收費面積與房證面積不符的情形,原因就是房主實際使用時對房屋做了改動,比如將陽臺進行封閉,在門口搭建防寒門斗,在棚頂改造二層閣樓等,使實際供暖面積發生了改變。這種情況下供熱公司按實際供熱面積收供熱費應該合理吧?如果沒有上述情況,還是應以房產證載明面積收費才好。另外現在好多城市改用上熱能表按用熱多少而不是房屋面積收取供熱費,那樣就更合理了。說的是個人看法,僅供參考。

  • 2 # 曉法說法

    作為公職律師,我來答一下。

    我的看法:收費雖然可能符合相關收費標準,但是,嚴重不合理。

    一、房屋面積

    供熱費用,到底按建築面積收取,還是套內面積收取,一直是備受爭議的話題,特別是某些高層公攤特別大的房屋,按不同標準收費,差別特別大。

    房屋建築面積,等於套內建築面積加分攤面積。建築面積一般會在房屋產權證上註明。

    二、不合理之處

    《合同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供暖方和被供暖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係,一方負責付費,一方負責供暖,權利義務關係要公平。但是,電梯等公攤部位根本不屬於實際供暖面積,但收費要將這部分面積包括在內,損害了公民的合法權利。

    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0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將無供暖面積算入總供暖費面積計費,明顯違背公平交易規定。

    三、正反案例

    儘管一直以來,大多數城市都是以建築面積收取供暖費。但是,有些城市比如鄭州,菏澤,滕州等地,已經開始啟用以套內面積來收取供暖費的事例。有房產證的,按照按照房產證標註的套內面積收費。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或者沒有註明套內面積的,按建築面積的90%計費。

    其實,一直說搞民心工程,老百姓不需要搞什麼高大上的專案,就把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切合每個人實際利益的小事辦好,好事辦實,只有這樣,才是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哪些價效比高的入門單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