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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55952978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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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801343058834
旅客可以攜帶油鋸上車,但是必須確保重量不超過20千克。
鐵路部門規定,旅客可隨身攜帶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20千克,外形長寬高之和不能超過160釐米(動車組不能超過130釐米)。
不能攜帶上車的物品包括: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汙染車輛的物品;
(5)規格或重量超過規定的物品。
規定應限量攜帶上車的物品包括:
(1)氣體打火機5個,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冷燙精。不超過600毫升的摩絲、髮膠、衛生殺蟲劑、空氣清新劑。
(3)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獵人憑法規規定的持槍證明佩帶的槍支子彈。
(4)初生雛20只。
1,化油器沒有調整到位
2,化油器壞了
3,濾芯(空濾,油慮髒了)
4、進油管有小漏孔
5、輕微拉缸了
6、火花塞需保養或更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