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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別說那些沒用的進吧

    我想為大家介紹一位超有趣的寶藏男孩。

    他熱愛弓箭,三十米開外,拉弓如滿月,緣分到了能中靶心。

    他熱愛健身,洗澡時常嚇到自己,竟有如此完美的肌肉線條。

    他熱愛街舞,既能做剛烈的地板動作,又可嫵媚的跳起爵士。

    他熱愛閱讀,Sunny底下總想袒胸露乳,曬曬肚子裡存貯的書。

    他熱愛唱歌,儘管每次都不正經,愛換個奇怪的調來唱歌詞。

    他思維跳脫,讀書時要填未來志願,逐字逐句認真寫下「要當一個教主呢,無論什麼教派也好,就算是廁所紙巾守護教,也很酷呀」。

    他真能算作“有趣”,止不住想跟別人分享他。

    快來快來瞧一瞧,這裡有個人類小瑰寶,我們應該裡三圈外三圈用柵欄將他圍起來,讓人參觀收取門票錢,轉眼就能富起來。

    你想想,吳彥祖的顏值,彭于晏的身材,黃渤的靈魂,汪涵一樣愛讀書,羅志祥的舞技,打籃球還騷過蔡徐坤,能不能站著把錢賺咯?

    當然,我並沒有這麼做,只因這人是曾經的我。

    咦?

    我也太優秀了叭。

    不過,曾經這兩個字是重點。

    當年如此完美的我帶著兩千塊錢來到工作的城市,光是合租就清空了一半,還需要堅持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撐到發工資,不餓死自己。

    生活的壓力驟然向我襲來。

    我只能從生活發現積攢一點點微不足道的快樂,貫徹安貧樂道的精神。

    比方說,我知道哪裡的湯粉王肉給得最足,10塊錢就能吃到滿撐,哪家的燒雞飯口味一絕,哪家的兼職工時給得最多錢。

    沒辦法,按照馬斯洛劃分的五大需求層次。

    我是當之無愧的最底層。

    只是弓片攢滿了灰,弓弦還充當過一段日子的晾衣架。

    玩弓實在燒錢,就拿最簡單的來說,自帶弓箭上射箭館,場地費半個小時三十好幾,而且怪麻煩的,現場組裝弓箭總是惹人注目,技術又菜到摳腳。

    而且還是一個遲到精。

    每個月扣遲到的錢毫不在意,不過心痛要死而已。

    但哪怕早上設定五個鬧鐘,依舊扭轉不了遲到事實。

    說到底就是愛熬夜的禍,每次都冠冕堂皇,說什麼為自己留下一些私人時間,將所有事情拋諸腦後,感受人世的美好。

    日子過著過著,倏然發覺

    我這身完美的肌肉線條,不能隨意暴露在外

    萬一勾引到人家小姑娘,萬一被富婆看上要我少奮鬥十年

    怎辦?

    於是想方設法,用一沓厚厚的肥肉,將其遮掩了起來。

    這項計劃的實施可真辛苦

    多少個深夜,我流著辛酸的汗水,點上薯條、可樂、雞腿堡、雞排、炸雞翅。

    挺好,當生活不能給予你大波,那就…自己動手創造一對掛在胸前。

    不知道什麼時候起,大家都在說創業。

    好似創業特別容易,就像進深山修煉武功,三兩個月就搖身一變成為高手高高手,端的是要風有風,要雨有雨,晚上回家睡覺還有一個波大屁股圓的小娘皮。

    所以我也跟著創業了。

    開始是真香,只有一個問題,買來的印表機不靠譜,打印合同經常漏墨,好容易將印表機修好了,卻發覺再也用不上這破玩意了。

    關門倒閉,吃了一頓豪華的散夥飯。

    那天晚上徒步走了一晚上的路,誰都閉口不提工作的事,反而看著路邊招牌唱起來歌。

    什麼大唐足道,都成商務中心(自己腦補本草綱目的調調)

    養一條金毛換心情,沒捱過兩個月,得了細小病去了。

    早上起來,看著項圈空空如也,還以為發生什麼奇蹟,跑出去外面玩跳脫了,找了半天才在陽臺花盆底下看到金毛有些僵硬發冷的身體。忘了是幾月份,大太陽是高掛著的,怎麼就不能把金毛身體曬得暖哄哄一點呢。

    送走了金毛,在酒桌上神勇無比。

    玩大話骰,劈倒一片人。

    只是在回家的計程車上吐得稀里嘩啦。

    臨下車,友人在跟司機商量多給些錢充當洗車費,我想走過去說聲抱歉,剛邁開步嗓子眼一陣抽搐嘔吐,伸手想作勢遮掩一下,但聲響還是驚動了他們。

    在他們眼中,我可能像一隻腦癱喪屍,左手六右手七,左肩高右肩底,邊走路還邊吐稀。

    後來養貓,養一隻慫貓。

    賊慫,瓜慫,從不敢和其他動物有正面接觸。

    一直被樓下養的大橘貓欺負,老是被追到家裡來打。

    樓下鄰居也挺不好意思的,所以經常追上來遏制住橘貓。

    那天跟往常一樣,慫貓被追到牆角害怕,鄰居在後面跟著。

    趁著鄰居回頭的剎那,我偷偷伸出腳給了橘貓一下結實的,惡狠狠盯住了它,大概意思是再欺負我家貓就把你生吞活剝了。肥橘秒懂,喵嗚一聲落荒而逃。

    焉壞。

    不知道為什麼,日子也越過越懶。

    可能是我那天去市場買菜做飯。

    看到海鮮攤位上翻著肚白的鹹魚一陣無語。

    鹹魚的眼睛燈泡大,散發著詭異的光。

    我看著鹹魚,鹹魚看著我

    自那之後,就被鹹魚精上了身。

    每天能坐著決不站著,能躺著決不坐著。

    舒舒服服窩椅子裡看動漫也嫌累。

    筆記本一端,往枕頭隔壁側著放,整個人就癱瘓在床上繼續看。

    衣服分開洗,內褲襪子手洗。

    這句話成了個屁。

    一股腦丟進洗衣機是最終的命運。

    被子不會疊,床單不會整理。

    反正要亂的東西,何必多此一舉。

    三兩天才會洗一次頭。

    就算洗完頭,也不會吹乾。

    任憑自由的清風帶走溼潤的水分。

    誰能想到,我還留過馬尾辮,而且天天梳洗頭髮。

    生活過得這麼蓬頭垢面,肯定很無趣吧。

    屁咧,爽爆了好不好。

    東西散亂放,但是卻暗合天理。

    丙乙丁三奇位,陽木生火,滿是朝氣蓬勃好吧。

    你要問我這麼懶惰,做一隻肥鹹魚究竟是什麼天理。

    管得著嘛你,討厭。

    跳舞這件事,我從實踐上升到了理論。

    你見過哪個搞理論的,動不動就擼起袖子給你實操?

    曾經任職過的公司舉辦生日會,大傢伙慫恿我上臺尬舞。

    現場氣氛特嗨,煙霧機讓一切變得如夢如幻。

    會後影片拷出來了,我沉吟許久,顫抖的雙手總想掏出手機撥打120,皆因影片中的自己,太像是癲癇發作了。

    而且這個影片,後來還當做新人入職培訓素材的一部分,每一位新同事,都能欣賞到我抽搐的姿態。新外號到手:癲癇舞王

    原本有的閃光點,全都黯淡。

    儘管如此,可我還是一個超有趣的人。

    我的知識面不能說廣袤,但足夠奇怪。

    有個同事姓唐,有家做甜品的店叫唐千金。

    一天,我指著招牌和同事說:“這家店,連招牌都在誇你。”

    同事笑罵:“滾你的吧,你才是千金姑娘。”

    我反倒一臉正色:“千金這個詞一開始是指男生的,意為富家子弟的意思。”

    等同事表情漸漸舒緩,又壞笑著說:“不過我實在沒想到,你這麼一個好好男兒,內心深處是把自己當成姑娘的,嚯,離我遠點。”

    看電影,男主義無反顧深入敵營為撤退拖時間。

    朋友說,這不是飛蛾撲火麼?

    我倒有不同的觀點,飛蛾撲火是自取滅亡,這沒錯。

    可是有些飛蛾生來就沒有口器,不能吃不能喝,終其一生,也就約一個星期的時間,都只為繁衍這一個意義存在著,可不是每隻飛蛾都能實現意義,總有些飛蛾只能在無人知的角落裡,殘喘著走到蛾生終點。

    這麼看,飛蛾撲火,反可能是一種解脫。

    我也是個腦回路構造清奇的人。

    或許天神手捧淨壺,向人類潑灑正常的思想時,大腦剛巧劈叉躲開了。

    舉個例子吧。

    即興演講會,主題是無微不至的銷售服務。

    別人都在正兒八經舉例子,說要照顧到客戶每一絲需求。

    我倒好,站得鬆鬆垮垮,開口就來:

    你的客戶去廁所小解,你在背後跟著他進去,在他悉悉索索解褲鏈的時候,雙手一推,將兩條熱毛巾貼在客戶的腎上,身子貼上去頂住毛巾,伸出一雙帶著溫暖熱氣的手,輕巧地帶出小客戶,一隻手扶著,另一隻手緩緩揉小腹,完事還體貼地抖落兩下,抽出一卷紙巾,精準的撕下三分之二格,帶走剩餘調皮的水珠,最好還能給小客戶拋個光。

    這麼做,會有一部分人受不了,他們要的就是冷冷的服務,我小解是我的事,但也有一部分人無比受用,或者已經再不好意思說出拒絕。

    原本嚴肅的與會人員,都笑得四叉八仰。

    我不完美,我有許許多多的缺陷壞毛病。

    但我是一個真實的人類。

    沒有特別功利的思想,願意為世界增添一點溫度。

    這麼說吧,曾經在同一個車站,被同一種手法騙了兩次。

    但也僅有幾次被騙的經歷,每次都不過幾十塊錢,這中間有謹慎的功勞,也因為從不相信天底下有那麼大隻蛤蟆隨街跳,當然最重要的,是因為窮。

    貧窮,使我睿智

    貧窮,讓我的品格始終聖潔

    兩次都是一樣,一箇中年婦女,稱自己錢包丟了,回不了家。

    第一次給了錢。

    第二次有了前車之鑑,親手買了票,回過頭一想,嘿,不是照樣可以拿去退票麼?

    大多數人都將人生理解成一個賽道,只有誰跑得快,誰跑得慢,誰比較掙錢,誰又是成功人士,每天起床就是穿鞋競跑,跟著別人的三觀,用千篇一律的角度看待問題,這太無趣了。

    我可能跑著跑著,就到賽道外優哉遊哉,感受花感受草,體會追逐者們懈怠的風景。

    簡單來說,我不想人生空洞,不想內心貧瘠。

    不想嘴裡蹦出來的,始終是幾個爛透的理兒。

    回到主題

    什麼樣的人能算作「有趣」?

    能夠拋梗接梗講段子的人很有趣。

    有豐富的內涵,讓人升起崇拜感的人很有趣。

    有一些別於常人的愛好,或堅持下來的習慣有趣。

    或僅僅是一個微笑,一個眼神就特別有趣。

    但「有趣」這件事更多時候,只是看我們個人喜歡與否,如果你喜歡,哪怕是平地摔跤,哪怕淋雨奔跑,哪怕一些很蠢很傻的事情,也會變得無比有趣。

    曾經我覺得自己特別無趣,因為我總是厭惡自己,總是自卑或自我懷疑,逃脫不出這麼個怪圈,陷入許多負面情緒當中。

    可能是某一個瞬間,我內心兩個小人冰釋前嫌,達成和解,不總是和自己纏鬥不快。所以我才能見識到生活的萬種風情,生活也因此充滿趣味。

    哪怕命途多舛,哪怕實力不濟。

    我也不會自怨自艾,只會放寬心,踏實前行。

    畢竟,我那麼喜歡自己,我又那麼有趣。

    希望大家難過時,都能找到有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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