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歷史檔案館
-
2 # 陳浮生1986
先看復國的都有誰 秦末一群猛人 而這些猛人不是跟項羽就是跟了劉邦 至於什麼諸侯在鴻門的時候就能看出來一群打醬油的 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各自為政 面對項羽的氣吞山河還想陰謀詭計 不過跳樑小醜罷了 所說的楚雖三戶亡秦必楚說的不是熊氏而是項氏 面對厚黑之祖項羽都撲街了南韓公子張良降了別人能做什麼
-
3 # 軒轅十四Rex
時代不同了,局勢不同了,這幫人也並不爭氣。
秦始皇破滅六國,在滅國征戰中,六國精英已經損失殆盡。在他大一統的統治時期,剩餘的六國貴族,有點實力的也都被強制遷徙,留在故國的都屬於沒落貴族了。這些人號召力有限,在陳勝吳廣揭開天下亂局之時,倉促響應,紛紛挾眾自立,但是這樣草草建立起來的政權,根基不穩,再加上集團內部還免不了爭名奪利,所以復辟的六國,實力要大大地打個問號。
此時的天下形勢,跟戰國時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地方貴族對本地的控制力,被秦國的軍隊和官吏消磨殆盡,平民勢力走上歷史舞臺。秦末變亂的首倡者,就是陳勝這樣的平民。舊貴族與平民同場競技,鹿死誰手尚未可知。
而舊貴族的代表,猛人項羽的出現,給了舊貴族復興舊日秩序的希望,他也似乎的確有這個能力。他搶佔了滅秦的勝利果實,宰割天下為十八路諸侯,彷彿又恢復到了貴族政治格局的舊時光。
但是,時代真的變了,經過秦朝的天下一統,改全國為郡縣,封建制的土壤已經被嚴重削弱了。而項羽其人又剛愎自用,一意孤行,分封諸侯的時候多有不公。比如將秦三位降將封在秦之故地,在齊地的分封也沒有照顧到頗具實力的田榮等。所以,齊地最先叛亂,項羽就陷入了一路平叛的惡性迴圈,給了漢王攻略天下的機會。
可見,楚漢相爭,其實首先是因為六國貴族分贓不均而掀起的戰端,漢王不過是乘勢而起。可見六國貴族想要復興的國際秩序,是多麼不穩定。而本來楚漢相爭,各路諸侯都是在選邊站隊,要爭出一個新的老大。但是時移勢易,新的老大建立的新的天下秩序,不會再走列國封建的老路了。
秦朝已經天下一統,雖然十五年就煙消雲散,但是已經把一個統一大帝國的模板做了示範。漢承秦制,雖然分封的諸侯要一點一點削除,但是皇權集中、推行郡縣的大趨勢,已經不可阻擋。在這個形勢下,就更沒有了六國舊貴族復國的生存空間。
甚至不用等到封建制殘餘徹底被消除的那一天,六國貴族的復國夢就早已經破滅了。楚漢相爭,漢王勝出後,新行分封的異姓王,大部分已經是跟隨漢王打天下的功臣名將,不再是六國貴族。而隨著漢高祖逐漸翦除異姓諸侯王,保留的諸侯國大都換成了同姓諸侯王,六國貴族的復國夢,就已經算是徹底沒戲了。
往後的歷史,就是漢朝的故事了。
回覆列表
關於“復國運動”這一個概念,我並不能算認同,也正因為這一原因,我已經關注了這個問題很久,可是卻遲遲沒有嘗試去回答 ,但是在今天讀了一遍這個問題的敘述以後,對問題敘述裡面:
“兩年內齊楚燕韓趙魏的大旗又飄揚在中原上空。但歷史卻又開了一個急轉彎,不到十年又由漢朝完成了統一,統一過程中像魏趙燕等諸侯國的表現比秦末更加不堪一擊。
為什麼秦朝滅亡後中國沒有再次進入下一個戰國時代,反而是迎來了更加統一強盛的漢朝,這背後有什麼深層次的原因呢”
這一段話的回答慾望更大一些,因為其實它也困擾過我一段時間。所以也許我會以某一個角度來試探一下,為什麼秦末-楚漢之際各國或者說政權看起來那麼不堪一擊。不過需要寫在前面的是,在我嘗試回答的過程中,也許會破除“復國”這一概念。
我相信常讀戰國-漢代歷史的朋友或許也有和我類似的困惑:為什麼即便在秦昭王的時代,我們已經可以感受到了秦國的威儀與軍力完全凌駕於六國之上,可是秦昭王在“周入邑於秦”後,再走出一步卻十分困難,為什麼即便到了秦王政時期,他“掃六合”的過程,比之戰國時代的攻伐儘管顯得誇張,卻難比及稍後世也即秦末-楚漢之際戰爭的那種摧枯拉朽?誠然,如果是將這個問題“翻譯”至這種程度再進行解答,工程量會變得無比的大,恐怕寫成一篇專文或者專書也不為過了(甚至現存的許多材料還很難立體的給我們一個明確的解答),所以我在這裡也只想以一個偏牽強的視角展開,也算拋磚引玉,即:從戰國時代齊、秦的居民組織等說起,看一些從戰國-秦再到楚漢、漢初的社會變遷。
關於齊國的居民編制和軍隊編制問題《國語·齊語》、《管子·小匡》的記述最為詳細:
“制五家為軌,軌有長;六軌為邑,邑有司;十邑為率,率有長;十率為鄉,鄉有良人;三鄉為屬,屬有帥。五屬一五大夫。……
於是乎管子乃制五家以為軌,軌為之長;十軌為裡,裡有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以為軍令。是故五家為軌,五人為伍,軌長率之。十軌為裡,故五十人為小戎,裡有司率之。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卒,連長率之。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率之。五鄉一師,故萬人一軍,五鄉之師率之。”(《管子·小匡》)
李零已經指出:“我們認為《小匡》、《齊語》所述不可能是這種原始性質的單系統國家,而是由中心城邑和次級城邑組成的雙重系統的國家,已經是一種晚期形態”(《待兔軒文存·讀史卷》),可以說,李零的看法大致準確,《管子·小匡》所描述的這套制度,跟《戰國策》所提到的齊國的“五都”應當是相呼應的,值得指出的是,與這一段材料相類似的文字還可見於《國語·齊語》、《鶡冠子·王鈇》、《漢書·晁錯傳》,我們在此並不想繼續深究這些文字中對這一制度的記錄孰是孰非,因此略去這一討論,在此我們僅專注於,這些文字都指向了一個資訊即齊國確實曾以中心城邑和次級城邑組成了雙重系統,按照《戰國策》的記載來看,這套制度應該能為齊國的軍力提供很大的保障:
“齊地方二千里,帶甲數十萬,粟如丘山。(齊車)[三軍]之良,五家之兵,疾如(錐)[鍭]矢,戰如雷電,解如風雨,即有軍役,未嘗倍太山,絕清河,涉渤海也。臨淄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下戶三男子,三七二十一萬,不待發殺遠縣,而臨淄之卒,固以二十一萬矣。”(《戰國策·齊策一》)
儘管這段材料中對齊國的軍力以及這套制度帶來的社會控制力有吹噓之嫌,我們也可以管窺它確實在當時或稍後的人眼中是行而有效,且聲名遠播的控制手段了,我們也似乎可以說這種由中心城邑和次級城邑組成的雙重系統,是早期居民編制和軍士編制的主要手段。
除了這種居民編制與軍士編制上的雙重系統,我們還可以看到秦國內史的重要性:
“縣、都官以七月糞公器不可繕者,有久識者靡?之。其金及鐵器入以為銅。都官輸大內,內受買(賣)之,盡七月而觱(畢)。都官遠大內者輸縣,縣受買(賣)之。糞其有物不可以須時,求先買(賣),以書時謁其狀內史。”(《秦律十八種·金布律》)
“二年十一月己酉朔朔日,王命丞相戊(茂)、內史匽,口口更修為田律:田廣一步,袤八則為畛。畝二畛,一百(陌)道。百畝為頃,一千(阡)道,道廣三步。封,高四尺,大稱其高;捋(埒),高尺,下厚二尺。以秋八月,修封捋(埒),正疆畔,及癹千(阡)百(陌)之大草。九月,大除道及除澮;十月為橋,修陂堤,利津口。鮮草,雖非除道之時,而有陷敗不可行,相為之口口。”(《青川秦墓墓牘》)
“其令邑中自斗食以上,至尉、內史及王左右,有非相國之人者乎?國無事則已,國有事臣必聞見王獨立於庭也。臣竊為王恐,恐萬世之後有國者非王之子孫也。”(《戰國策·秦策三》)
內史在秦漢時是執掌京師的官,但是在戰國時的秦國,內史的職權與重要性可以說比執掌京師還要大得多,據《睡虎地秦簡》的記載我們可知,除卻京師的管理之外,內史可說是公器管理的最高負責人,它甚至在一定意義上掌管著國家的財政。
《青川木牘》的記載也同樣十分關鍵,它一般被認為是記錄了秦武王二年秦在蜀地推行《田律》的事情,而主持這件事的大臣,除了丞相甘茂以外,就是當時的內史了。對此,工藤元男認為:“如上所述,商鞅變法後的統治體制是以縣為單位組織起來的耕戰制度,中央政府為統領其財政部門而改組了春秋內史,於是內史開始掌管財政。到了戰國後期,秦擴大了佔領地,戰國內史的管轄範圍也隨之擴大,內史的執掌也複雜化了……”(《睡虎地秦簡所見秦代國家與社會》)。雖然,工藤元男將內史單純地認為只是掌管財政之官的說法,也引來了不少學者的批評,在此並不多做展開了,但是,內史具備掌管財政的職能,且這個職能是隨著秦國的擴張而不斷擴大的說法,卻大致是可信的。
同樣的,《應候謂昭王》的故事中,范雎僅作為一名由魏入秦的辯士,便將內史與尉對等,當作秦國宮廷執掌文、武事的官吏代表,可見戰國之世,這種制度應當不為天下人所陌生,而就像工藤元男所描述的那樣,秦也一樣是以內史(中心城邑,財政部門)與縣為單位的耕戰制度(次級城邑,軍士編制)展開的社會控制,儘管秦制還是與齊制有很大的區別,恐怕七國之間都有不小的出入,但這種宏觀而論的巧合,絕不是一種偶然現象了,恐怕戰國時代的七國裡,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這樣的制度或是社會控制的手段。
在秦始皇完成“六王畢,四海一”的“偉大事業”後,他的所作所為,或許可以從某種角度上佐證我們的猜想:
“秦之時,高為臺榭,大為苑囿,遠為馳道,鑄金人,發適戍,入芻豪,頭會箕賦,輸於少府。”(《淮南子·泛論》
“秦既稱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諸侯也,於是無尺土之封,墮壞名城,銷鋒鏑,鋤豪傑,維萬世之安。”(《史記·秦楚之際月表》)
如上所述,在《睡虎地秦簡》之中,我們還不能找尋到“少府”等等一類能為“統一的帝國”服務的官吏的蹤影,看起來從“秦王政”走向“始皇帝”之路上,這位君王絕不曾稍息的“展望永恆帝國”,他顯然重新設計了統一的帝國。而“鑄金人”、“墮壞名城”等等做法,無疑也是在消除六國故地可能存在的反抗勢力,或者是反抗勢力可能憑藉的力量,這也就從某種角度上印證了我們之前說過的,七國內恐怕都存在著以中心城邑與次級城邑不同的政治、經濟、軍事等等制度或者說是手段,但這都在“秦王掃六合”的過程以及之後的十餘年間至少在表面上,被其滌盪乾淨了,這也該是讀史者常能熟知的故事了。
然而,在推行秦法的過程中,所受到的阻力與衝擊也是相當大的,秦吏恐怕並不能很好的控制戰爭兼併的土地,如同《語書》透露的那樣,秦法所帶來的文化衝突,很容易會激起矛盾,而六國遺民在這矛盾中,或有一種對其的同情,又或許乾脆就是為了復仇,在陳涉“揭竿而起”之後,紛紛加入了反秦的陣營,關於這一段歷史,另有專文與專書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比如陳蘇鎮,《春秋與漢道》等),在此不再贅述,但我們所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自發起於文化的衝突,還是來源於對與秦復仇的迴應,反秦陣營中的諸侯之中,有識之士大多都將目光放到了關中,或者說咸陽,而不是所謂“復國”:
“陳中豪傑父老乃說陳涉曰:‘將軍身被堅執銳,率士卒以誅暴秦,復立楚社稷,存亡繼絕,功德宜為王。且夫監臨天下諸將,不為王不可,原將軍立為楚王也。’陳涉問此兩人,兩人對曰:‘夫秦為無道,破人國家,滅人社稷,絕人後世,罷百姓之力,盡百姓之財。將軍瞋目張膽,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為天下除殘也。今始至陳而王之,示天下私。原將軍毋王,急引兵而西,遣人立六國後,自為樹黨,為秦益敵也。敵多則力分,與眾則兵彊。如此野無交兵,縣無守城,誅暴秦,據咸陽以令諸侯。諸侯亡而得立,以德服之,如此則帝業成矣。今獨王陳,恐天下解也。’(《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趙數請救,懷王乃以宋義為上將軍,項羽為次將,范增為末將,北救趙。令沛公西略地入關。與諸將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史記·高祖本紀》)
“項籍之封諸王皆就國,韓王成以不從無功,不遣就國,更以為列侯。”(《史記·韓信盧綰列傳》)
“豹下魏二十餘城,立豹為魏王。豹引精兵從項羽入關。”(《史記·魏豹彭越列傳》)
“陳餘客多說項羽曰:“陳餘、張耳一體有功於趙。”項羽以陳餘不從入關,聞其在南皮,即以南皮旁三縣以封之,而徙趙王歇王代。”(《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透過張耳、陳餘對陳涉的辯說我們可以知道,在這二位豪傑眼中,入主關中才是上策,立六國遺後不過只是為了讓已經失序的秦社會控制進一步惡化,讓秦國崩潰的更快一些。除了這二人的辯說以外,同樣流傳有懷王與諸將約定的故事,其真實性我們不多辯說,但有一個重要的事就是,即便是項羽的分封,依舊以“從入關”作為一個非常重要的憑據。看起來,在反秦戰爭中,六國遺後的“復國”或者說“復立”,不過是進一步分裂秦國的控制力,他們即便在原來的故土上大舉義旗,也無法恢復曾經故國行之有效的社會控制的手段或者制度,而另一方面,有見識的諸侯們都以“入關中”作為真正的勝利,大家也都以“反秦英雄”項羽作為分封諸侯時的權威。看來,即便是在始皇時便餘音不絕的“宜分封”之論雖然仍舊是人們的期盼,可當時的人心裡恐怕會對關中與咸陽有一種“禮儀性”上的重視了,如果不入咸陽,恐怕諸國也是無法與秦同齊的,司馬遷在記述劉邦、項羽,青年/少年時行為時,也無怪其會留下:“彼可取而代也。”、“嗟乎,大丈夫當如此也!”的感嘆,想來,直至司馬遷的時代,也願意相信秦末的豪傑們在心目中是仰慕這樣的統治威儀的。
如前文所說,戰國時代經營數百年的社會控制手段,無論是從制度上,還是思想上,都已經至少在表面上被秦始皇滌盪乾淨了,即便天下仍有“宜分封”之議,其結局也絕不可能與戰國相同。而來來回回的動盪,終究是讓六國故地無法建立起強而有力的新制度,這也使得楚漢戰爭時,一“國”顯得那麼脆弱且不堪一擊。而也正因為秦末的歷史教訓,漢初的諸侯國儘管在不同的地區,有著不同的風俗,卻在禮、制上都如賈誼所說的“與漢同齊”吧,也或許正有一定這個原因,高惠文景的治道才會貼合黃老的“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