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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董13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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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木愛逛街
這個基本上是沒有可能的,之前電視新聞就有報道說過,小學生在家玩手機遊戲,用父母的手機買了好幾萬塊錢的付費道具,然而父母並不知情,最後父母知道了 要求遊戲官方售後人員返還所充值的金額,這其實並不符合規矩,因為,遊戲製作方並不知道充值人員是否為未成年人,而且在充值的時候呢,一般都是有充值付費協議存在的,所以,未成年人在玩網路付費遊戲的時候,要儘量以理性為主,不要衝動消費,畢竟遊戲只是為了娛樂,打發一下閒暇時間而已,並不能作為我們生活的大部分乃至全部,少玩娛樂一下就可以了,如果一旦沉迷 會導致荒廢學業,等你成年之後,回首過往,甚至還會抱憾終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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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途大宇
首先我們先分析一下:“未成年人遊戲充值,能否要求遊戲運營商退款”。根據中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週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所以未成年人在遊戲內進行大額充值不屬於“純獲利行為”也與不是“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父母拒絕追認的話,應屬於無效行為,家長有權要求遊戲運營商退款。
然而,在大多數情況下,因為孩子使用了父母的銀行卡和支付寶進行遊戲充值,所以遊戲運營商都會主張父母是知情的,從而拒絕退款。遇到這種情況,筆者建議家長不妨換個角度跟遊戲運營商進行溝通協商。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與遊戲運營商溝通前筆者建議家長應該瞭解清楚“網路遊戲的合規化運營要求及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規定”。
第一,家長可以對網路遊戲是否具備相應發行運營資質及相應許可進行審查,對於未按照法律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的遊戲,家長可以向文化主管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
①網路遊戲上線運營需及時辦理遊戲運營備案。
依據:《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中國產網路遊戲在上網運營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按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已備案的中國產網路遊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及遊戲內顯著位置標明備案編號。
②網路遊戲在正式上線運營前需取得遊戲版號(遊戲版號是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批准相關遊戲出版運營的批文號)。
依據:《關於移動遊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規定,移動遊戲上網出版運營時,遊戲出版服務單位應負責遊戲內容完整性,須在遊戲開始前、《健康遊戲忠告》後,設定專門頁面,標明遊戲著作權人、出版服務單位、批准文號、出版物號等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准的資訊,並嚴格按照已批准的內容出版運營。遊戲出版服務單位負責稽核並記錄遊戲日常更新,對擅自新增不良內容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對不配合的,應及時報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置。情節嚴重的,屬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可按相應程式辦理遊戲出版批准撤銷手續,並追究相應責任。移動遊戲聯合運營單位在聯合運營移動遊戲時,須核驗該移動遊戲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相關資訊是否標明,不得聯合運營未經批准或者相關資訊未標明的移動遊戲。
第二,遊戲運營商應對遊戲玩家進行實名認證,且不得為未實名註冊的使用者提供充值或者消費服務。因此若未成年人未進行實名認證,而遊戲運營商為其提供充值服務的屬於違法法規行為。
依據:《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網路遊戲運營企業應當要求網路遊戲使用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註冊,並儲存使用者註冊資訊。
《文化部關於規範網路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規定,網路遊戲運營企業應當要求網路遊戲使用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註冊,並儲存使用者註冊資訊;不得為使用遊客模式登陸的網路遊戲使用者提供遊戲內充值或者消費服務。
第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遊戲運營商還應從以下幾方面做好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
①在遊戲內建立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防沉迷系統,制訂網路遊戲使用者指引和警示說明,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遊戲或者遊戲功能。
依據:《關於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實施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的通知》第四條規定,所有網路遊戲運營企業必須嚴格按照《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開發標準》和《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方案》進行開發部署,不得隨意更改實施方式,擴大或縮小系統功能許可權等,違者,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並停止其網路遊戲出版運營和相關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直至取消其相關許可。
《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網路遊戲經營單位應當根據網路遊戲的內容、功能和適用人群,制定網路遊戲使用者指引和警示說明,並在網站和網路遊戲的顯著位置予以標明。網路遊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遊戲或者遊戲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遊戲時間,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
②限定使用者單款遊戲內單次充值金額,在使用者進行充值或者消費時傳送要求使用者確認的資訊,並設定適度娛樂理性消費等提示語。
依據:《文化部關於規範網路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規定,網路遊戲運營企業應當限定網路遊戲使用者在單款遊戲內的單次充值金額,並在使用者進行充值或者消費時傳送要求使用者確認的資訊。確認資訊中應當包括充值或者消費的法定貨幣或者虛擬貨幣金額、獲得的虛擬道具或者增值服務的名稱等內容,以及適度娛樂理性消費等提示語。網路遊戲運營企業應當儲存使用者充值及消費等資訊記錄不少於180日
依據:《文化部關於貫徹實施<網路遊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網路遊戲運營企業應當按照《辦法》第十六條的要求,制定使用者指引和警示說明。使用者指引和警示說明應當包括遊戲內容介紹、正確使用遊戲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要根據網路遊戲的實際情況,制定限制未成年人登入遊戲和使用遊戲的具體規定,並採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和管理規範。要進一步完善網路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和適齡提示工程,為未成年人玩健康的遊戲、健康地玩遊戲提供製度保障。網路遊戲運營企業應當嚴格落實“網路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的有關規定。提倡網路遊戲經營單位在落實“網路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基礎上,設定未成年使用者消費限額,限定未成年使用者遊戲時間,並採取技術措施遮蔽不適宜未成年使用者的場景和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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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煩念
若未滿8歲,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可以要求返還。若八歲以上充值幾百幾千,家長無權要求退款,若是上萬那就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是正規企業他就會給你退,如果是那些小眾平臺,可能就退不了了。
《民法總則》第19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20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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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丿Zero丶紅塵
你好,我是懵逼的安全區,若如果未滿8歲,未成年人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可以要求返還。若八歲以上充值幾百幾千,家長無權要求退款,若是上萬那就可以要求退款。如果是正規企業他就會給你退,如果是那些小眾平臺,可能就退不了了。
《民法總則》第19條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20條 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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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天之淼
首先,個人認為不可以退款,但是具體是不是全退得視情況而定,由於現在網路的發達,誘惑力越來越大,娛樂遊戲等!未成年人確實享受一定的保護法,充值遊戲屬於個人行為,不是詐騙也不屬於強制性消費,完全是自願。家長作為其孩子的監護人,有責任教育孩子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孩子出現問題應當付主要責任。如果孩子從小功成名就,相信受益的也是家長。平臺而言,只要不強制消費違規等事!屬於正常經營。當然,平臺應該限制未成年人登入遊戲!有義務進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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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楊三石超好玩
但是您要確定兩件事情:
第一就是您家孩子的年齡,要是您孩子超過14歲的話,退款就很難實現了,為什麼呢?因為這麼大的孩子本身就有一定消費觀念和自制力了。遊戲平臺也不會單純的因為一句“孩子小不懂事”就把錢退您。所以您要確保您的孩子在14週歲以下,退款還有希望的。
第二就是時間問題了,這裡所說的時間是指您家孩子給遊戲充錢的時間。如果是最近2—3個月內充的話,退款是可以的。要是都充值了一年半載的話,基本上就退款無望了。
其實具體問題還要具體分析。要是充值金額巨大,好比幾萬十幾萬的話,做好還是找當地媒體曝光比較好,這樣事半功倍!
最後祝您: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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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龍速報
望採納,打字不易。
首先要明確充值的錢能不能退回是需要分情況的,一般需要看孩子年齡,充值的多少,充錢的週期,舉證等多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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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民法》規定,8週歲以上的成年人、16週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8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滿8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一律無效,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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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不滿8週歲的未成年人無論用多少錢充值遊戲都屬於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要求退還。8週歲以上18週歲以下未成年人,充值金額和自己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不能要求退還,不相適應的可以要求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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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來說,A今年10歲,玩遊戲買裝備充值了10元,是不能退還的,因為10歲的年齡能適應支配10元的錢款,如果充值20000元,就可以退,因為10歲不具備處理20000元的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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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舉證,你需要證明1、孩子在玩遊戲充錢的時候,你不在場。2、證明充值行為,都是由未成年人實施的。想要證明這兩點一般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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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充錢週期,如果是近期剛衝的,額度比較大,退還的可能還是比較大的,但是如果發現時充錢已經一年多,甚至兩三年了,那返還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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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屬於可以追回的情形,需要先聯絡遊戲公司的客服。如果客服可以直接解決的話當然很好,如果不能解決的話,家長可以以對方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充值遊戲的行為無效或效力待定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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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往遊戲裡充錢想要返還還是比較麻煩的,平日裡還要多加強對孩子的管理,及時止損,比亡羊補牢要強!
注意事項
舉證
先客服,再訴訟
回覆列表
本身就不能給其充值,不僅應該返還,還應該教育服務站一些什麼是成年人的道理知識。這個應該有一個法律規定的範圍和界定,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對服務者進行強化的社會知識行為教育之後,才能允許其進入市場。這個是社會責任的問題,可以規勸其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