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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香茗史館

    這是由於各朝代不同的科舉制度造成的,因此進京趕考的不一定都是舉人,例如唐宋時期進京參加省試(尚書省)的就被稱為“鄉貢”。古代舉人有錢,主要講的是明清時期,由於考中舉人之後就有了做官資格,加上具有很多特權,因此明清時期的舉人一般都會很有錢,而唐宋時期進京趕考的窮書生還是有的。

    科舉制度自隋朝開創,到唐宋時期逐步完善,再到明清時期達到鼎盛,是經歷漫長髮展期的,這也造成各朝代的科舉制度並不統一。下面簡單來介紹一下:

    唐朝科舉制度

    唐朝科舉考試一般由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定期舉行的被稱為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辦的被稱為制科。而且唐朝時期的科舉考試只有州縣試和禮部試兩級,州縣試又被稱為解試,禮部試又被稱為省試(因為通常由尚書省籌備主持)。考生在參加完州縣試之後,考中的人被稱為“鄉貢”;“鄉貢”進京參加省試,考中的人被稱為“進士”。唐朝時期的進士只是有了出身,還不能做官,想要做官還要經過吏部的複試。且唐朝時期的科舉還有一定門閥制度的影子,想要做官不僅要成績好,舉薦人也很重要。

    宋朝科舉制度

    宋朝科舉制度基本延續了唐朝。不過在宋太祖開寶六年(973年)發生了變化,這一年進士放榜後,有人控告考官取士不公,於是趙匡胤又親自在殿廷主持了一次複試,這是最早的殿試,而考中的也因此又被稱為“天子門生”。

    自此之後,宋朝形成了解試、禮部試、殿試的三級考試製度。宋太宗時,殿試錄取的進士又被分為三甲,即賜進士及第、賜進士出身、賜同進士出身三個等級。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二年不定。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明清科舉制度

    科舉在明朝時期才發展到了鼎盛時期,而且制度得到了進一步完善。明朝開始實行童試、鄉試、會試、殿試四級考試製度。

    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相當於入學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考中者被稱為生員,又分廩生、增生、附生三等,生員可以進入府學、州學、縣學進行學習。生員通常有兩個去向,一是從中選拔出來貢生,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也稱貢監。國子監除貢監外,還有官員子弟入監的廕監,舉人入監的舉監,捐資入監的例監,二是每年參加各省提學官舉行的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也就是秀才。因此生員可以說是進入科舉的第一步。

    鄉試,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辦,每三年一次,被稱為鄉闈,由於通常在每年秋季八月舉行,因此又稱秋闈。而且鄉試不是你想參加就能參加的,能參加鄉試的只有兩種,一種是監生(國子監的學生),另一種就是科舉生員,也就是秀才。鄉試考中者被稱為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考中舉人基本就算學有所成了。

    會試,會試由禮部主持,又稱禮闈,於鄉試第二年巨星,由於考試通常在春季二月舉行,因此又稱春闈。會試也分為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透過鄉試的所有舉人都可以參加會試,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考中貢士的絕對屬於學霸級別。

    殿試,殿試一般在會試後當年巨星,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化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參加考試的全部是透過會試的貢士,而且殿試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對考生進行排名。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並不是入京考試者都很富有

    透過各朝代的考試製度我們就可知道,並不是所有入京參加考試的都是舉人,而且明朝以前透過地方考試計程車子通常特權較少,沒有做官資格,而且取得的出身也不是終身制的,還需要定期參加考試,考試不過的會被取消出身。所以,明朝之前入京考試的不乏落魄學子。

    而到了明清時期,舉人不但有做官資格,也是終身制的,而且享有極多的特權,例如不用納稅,因此很多百姓便將田地掛靠在舉人名下,每年交給舉人一定租子,因此只有明清時期的舉人才會富得流油。

  • 2 # 四十五度歷史

    舉人生財的門路寬泛,凡是他們名下的土地都不用繳稅。所以一些地主都把自己的土地掛到舉人名下,用來逃避賦稅,作為回報他們會把一部分收成交給舉人。

    古代讀書人也可以分為三六九等,最低等的是同童生。這些人一般都處於起步階段,是剛剛受過教育啟蒙的人,大多數的人不僅年齡小而且出身貧寒。他們僅僅能夠參加縣裡和府裡的考試,考中之後可以說是一隻腳踏入了官場的門檻。這些人在社會上已經有一些地位了,由於讀書是一個高開銷的事業,如果家裡沒有幾分家底的話,這些人窮的叮噹響。

    “童生”往上繼續考就可以當秀才,如果考不中秀才就會一直做童生,有些沒有讀書天賦的人一直唸到鬍子花白也沒有考中秀才。考上童生的學子們可以考取州府裡組織的考試院試,考上就成了秀才。所以我們經常提的窮秀才並不是讀書的最底層,考中秀才之後就是國家的知識後備軍了。也算有功名在身可以享受國家提供的一些福利以及社會特權,其中包括了生活補貼和,免除部分地丁錢,差賦徭役。

    另外秀才也可以生財有道,一般來講私塾裡教書的老師都是秀才出身。在考試中發揮出色,比較優秀的秀才有保送到國子監的資格。一旦到了國子監就是國家未來的幹部,生活過得比較滋潤。不過中國古代一向是人情社會,秀才和秀才之間關係錯綜複雜,時不時地會舉辦各種聚會,這些都算比較費錢的額外開銷。

    秀才繼續往上考就是舉人,這是省一級的考試選拔出來的人才。考中舉人之後就能夠參加國家級考試,一般來講考中舉人就可以和貧困階級說拜拜了。社會地位比較高,半隻腳已經踏入了上流社會,見到縣級以下的官員都可以不行跪拜禮。

  • 3 # 青言論史

    我覺得這個問題問得挺不知所謂的,應該改一下:古代舉人怎麼會在當地有錢呢?

    要搞清楚一個問題,“舉人”這個稱謂,僅僅是鄉試透過並且獲得會試資格的人所獲得的而已。也就是說,“舉人”僅僅是個職稱認定資格而已,並不代表著其他什麼。

    那麼這就很明白了,舉人們僅僅是獲得了進京趕考的資格,理論上政府是並不會給他們什麼額外補貼的,充其量也就是給點去京城的路費罷了。除此以外,他們並不能領到什麼油水。

    有錢的人家少爺,中舉以後更加富貴;沒錢的甚至是窮人家的孩子,中舉僅僅是給他們一個進入官場的契機,起碼短時間內他們還是發不了大財,那該落魄還是落魄,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范進那樣的運氣,會有什麼張老爺看中。

    不過話說回來,真要有多落魄也不至於,因為前面說了,進京趕考的時候地方政府多少還是要給點路費盤纏的。之所以會有印象——舉子們比較落魄,純粹是拜各種小說戲曲所賜,當不得真。

  • 4 # 閉家鎖的紅楓

    首先我們要清楚:進京趕考這種事,其實是從唐朝才開始的。

    那種進京趕考途中盤纏用盡,遇到美女相助的故事,也是唐朝開始流傳。

    因為“盤纏用盡”,所以自然落魄了,所謂一文錢難倒英雄漢,沒錢自然落魄。

    為什麼會沒錢呢?因為古代沒有銀行卡也沒支付寶,你家裡再有錢,能帶著出門的總不會太多,你說帶銀票? 別被古裝劇騙了,中國第一家“匯通天下”的錢莊誕生於1823年。北宋的紙幣“交子”這時代沒有, ”大明寶鈔“是在明朝才有。

    在唐朝,絕大多數的日常交易,還是以銅錢,實物為主,甚至金銀都很少。

    揹著米和布交易的情況就不提了,就提銅錢。

    盤纏就是路費。用繩索將一千個錢幣成串再吊起來,穿錢的繩索叫做“貫”,所以,一千錢又叫一吊錢或一貫錢。

    唐朝的“開元通寶”一般重4克一個,1000個就是4公斤,這還僅僅是一貫錢。而首都的物價卻很高,例如唐代京兆鄠縣的一個食店,有僧“以錢一萬獨賃店一日一夜”,這是說包下一間旅館24小時,需要用一萬錢,即10貫-----40公斤的銅錢。歷史記載,唐朝有的旅館,旅館房間一個月的租賃費用達到”十八千“,即18貫,72公斤。

    那你說,我租房子小一點,或者時間短一點不就行了?進京趕考,可不僅僅是考試,還得拜見官員,探聽訊息,交遊朋友,沒有現代考試那樣,在考前幾天到,考完就走那麼簡單,所以很多人是提前幾個月甚至半年以上就到了京城,找個地方住下,這費用就不可能低了。

    另外要揹著幾十斤銅錢上路,自然還要帶隨從,往往一個隨從是不夠的,於是一出動就是一大家子,費用於是又上升......如果有點愛好,去下平康坊拜見下名妓,那要是不注意開銷,貴公子淪為乞丐也不奇怪。(唐代小說《李娃傳》就是這樣。)

  • 5 # 楚邾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以明代為例簡單說明。

    首先,非常有必要對“舉人有錢”作一個說明,概括來說,有三點:其一,所謂有錢本來就是一個相對概念,相對於生員來說,其待遇當比生員好很多;其次,進京趕考的舉人有新舊之分,所謂新舉人,即是剛剛考上的舉人,他們一般還沒有任何職務,而舊舉人,是指已經成為舉人至少三年了,也即至少參加過一次會試了,舊舉人中有的已經擔任一定職務,有一定收入;第三,當然要排除家庭的優勢,確實不乏一些望族,不斷支撐其族內舉人進京考試。

    接下來,我們開看看舉人本身的情況以及進京的花費。總結起來大概也有幾點:

    第一,舉人的待遇是與國家和地方社會緊密聯絡起來的,尤其是在一些地方,如果舉人沒有任何關係等,地方官可能會百般為難。再者,在一些特殊的家庭,如軍籍家庭,本身徭役很重,供一個舉人更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故明弘治年間,貴州僉事吳倬曾言:

    “軍士疲憊,為父兄者多不能自救,子弟日求衣食尚有不給,欲其專事文墨難矣,又況科貢盤纏無由措置,雖得科貢者,亦不知重。”(嘉靖《普安州志》)

    大意是在軍籍家庭,本身徭役很重,家裡孩子連吃穿都成問題,哪有錢來供孩子讀書呢,所以即使有考中舉人的,一般也得不到重視。

    第二,在明代,進京可不像現在這樣方便,路上走一兩個月甚至更久是很常見的事情,路上的吃穿住行樣樣都需要開銷,離京師較遠的廣東、貴州等地,所需要的費用更是不少。

    第三,進京以後,開銷同樣很大,京師不同其他地方,吃穿住、人情等都需要很大的開銷。明代黃安的耿定向在三十歲進京趕考時,帶了十兩白銀,到了京師之後,鄉人又贈給他三四兩白銀,但在落第回京的時候,所有的錢都花完了,回來租車馬的費用還是同年資助的。更可怕的是,即使會試及第,所需的花費只會更多,明代王士貞記載其在進士及第後第一年的情況:

    “餘舉進士,不能攻苦食儉,初,歲費將三百金,同年中有費不能百金者,今遂過六、七百金,無不取貸於人。”(《觚不觚錄》)

    也即考中進士之後,多的可以花費六七百兩白銀,即使少的,也需要百兩左右。

    所以,舉人進京的開銷遠大於其收入,朝廷及地方因此也不得不給予其補助。因此,舉人入京途中,一般地方官會有資助,而且可以享受驛站免費服務,而在進京以後,各地的商人會在京師建有會館,供本省進京的舉人休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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